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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友就是这样,话说得很难听,但是你能听出来她是为你好为你着急的,但是话真的很难听。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我去赴约会那天对着镜子化了好长时间的妆,然后挑了一条小白裙子,头发披散开,戴了一对小珍珠耳环,总之就是尽量温柔尽量女性,以掩饰小咏说的我“越长越像个男人”的趋势。

  所以说到这里我得承认:这时候再遇到JP,我的想法跟从前很不一样了,有些额外的心思与用心的准备,我看到他的时候,眼光也不太一样了,观察变得很仔细。

  那天我们约好了六点钟在喜来登一楼大堂见面,我没有迟到的习惯和技巧,就提前五分钟到了,在楼梯旁边的沙发上坐下等其余的三人:JP,小咏还有她老公。

  这是个漂亮豪华的所在,米色大理石的地面亮得能倒映出高跟鞋的影子,空气里面流动着轻柔的钢琴声和大束大束的白百合绽放出来的香气。阿玛尼店旁边是什么什么表,酒店的门口总是停泊着一些造型奢侈牌号雄奇的黑色车子,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和脖子上戴黄金色狗链的乡土大款出出进进。

  我对这个地方也不算是陌生,领导有时候在这里会见或宴请外宾,我接待的很多外国人也住在这里,JP他们第一次来沈阳的时候,我在这里跟他们说“你好”,也是在这里跟他们说“再见”的。我知道三楼的某一间大厅去掉前面的舞台还有后面留给媒体记者照相的空间,可以容纳大约二十张圆桌,里尔城市共同体的主席在台上致辞,沈阳地方政经工商界的来宾掌声雷动。我也知道二楼某小厅常年是电视上那种会谈双方领导隔着小桌相向而坐,列席同志在两边对坐的形式,翻译的位置在领导后面,是没有靠背的方形椅子,坐着比友谊宾馆的舒服一些,我有时候翻译得很好,也有时候翻译得很糟糕。

  可是就像我的工作性质一样,我可能参与很高规格的谈判,很热情洋溢的会见,坐在领导身边上电视照相。可是这些东西属于我吗?

  这个漂亮的酒店不属于我,甚至没有一个房间属于我。这个阿玛尼店不属于我,甚至没有一个小饰物属于我。这个戴金链子金表的土大款不属于我。这个西装革履戴无框眼镜的准精英男也不属于我……当然了,想属于我我也不一定稀罕要。

  忽然六点钟准时,一个老外从转门外面走进来了。

  我几乎一眼就认出他来,因为他跟三年前几乎没有任何变化:长袖衬衫,纯棉的休闲裤子,仍像宝贝一样地背着他的笔记本电脑,还是那个疑似马仔的造型,还是那种不受任何人影响的宁静。

  我走过去之前心里想:这个老外会不会属于我呢?

  行啊,给他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再说。

  §第5章 胃肠比性器官离心灵更近

  那天我穿着白裙子和白高跟鞋,戴着珍珠耳环,我把姿态和表情也端得很符合这身行头的风格,在大理石的地面上我微笑着,基本上算是踩着莲步走上前去,整个过程没出什么错误,这老外一直站在那里看我。

  我走到他面前,“薛静博。”

  “你好,”他先用汉语问好,然后用法语叫我,“缪小姐。”

  我说:“Claire。”

  然后跟他握手。

  老外说:“Jean-Paul。”

  这个握手并交换名字的过程很简单却必要:我们没有工作关系了。

  “你怎么还是叫薛静博了?”

  “我在邮件中告诉你了,但是你后来没有回复。”

  “我那个邮箱的密码丢了,再也没有打开过。”我说。

  “真遗憾。”他笑一笑。

  “是啊……”我说,“另外两人还没来,我们得等一等。”

  “我们去咖啡座喝点东西?”他说。

  “好。”

  我渴了,想要一杯汽水喝,但是我觉得穿白裙子的淑女不应该要碳酸饮料,一来显得浅薄浮躁没有文化,二来容易打嗝,十分不雅,于是我看了饮料牌之后对服务员说:“请给我一杯猕猴桃汁和一杯清水。”

  JP要了红茶。

  后来我发现JP总是喝红茶。

  “所以你现在会多说一些汉语了?”我问。

  “你好,再见,埋单,服务员。”他说。

  “嗯,很实用。”

  “那你会多说一些法语吗?”他问。

  “我不用功,还是从前那些,糊弄人混日子。”我有心卖弄,“糊弄人”与“混日子”两个词是从一个法国大学生那里学来的俚俗说法。

  他点点头,“已经不错了。”

  这个外国人外形上的特点我基本上已经看明白了:

  个子没有那么高,一米七六到一米七八左右,但是外国人腿长,身材的比例是不错的。不胖不瘦,肩膀很厚实。不吸烟,手指头和牙齿都很白。热天气穿着长袖的衬衫,身上也没有味道,既没有老外身上惯常有的羊肉串和孜然味道,也没有用来遮掩它的香水味道。这点倒是不错。

  对我这个从小看好莱坞电影长大的粉丝来说,JP的面孔实在是一般了点。脑门又大又圆,头发和眉毛都是沙褐色的,因为戴着眼镜,他眼睛的颜色我看不清楚,他的鼻子没有高得那么夸张,嘴巴厚嘟嘟的。

  我对小咏到来之前跟JP的短暂相处还觉得挺满意。

  我们说话的时候,他的眼光一直留在我的脸上,这让我有种小小的喜悦和得意。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虚荣,但是我确实希望在一个男子了解我的内心,欣赏我的性格或者知道自己跟我脾胃相同之前,他因为觉得我挺好看的而愿意跟我在一起。

  小咏和她的先生迟到了二十分钟,然后我们现场讨论去哪里吃晚餐的问题,最后选定了离酒店不远的一家港式火锅店。

  看官们都还记得第一次与男友吃饭是在哪一种风格的餐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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