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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说“永志不渝”的那个人,一定要白发苍苍。

  原来,永志不渝,这不单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承诺,还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承诺。

  10月2日 慕斯男人与花卷男人

  这个城市开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

  是下午三点钟,我的脚像是粘在了店里的地板上,想转身回去,可是敌不住满屋香艳。

  终于还是狠狠心,买下两份慕斯,那么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凉酸甜的滋味,带来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时后,当我走出元祖,看着满街来来往往的人群时,突然这样想:是不是有种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样?

  这样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当诱人的外在条件,比如房、车、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职业……让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就像刚才的我,拔不动脚。于是终于陷进去,万劫不复的时候,还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让你被他卖的时候还替他数钱。

  直到你终于发现这样的男人不值得自己爱,可是回头看看,他毕竟给过你温暖的瞬间,给过你浪漫的场景,仿佛我吃慕斯时候齿颊留香,于是这样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长久却最容易抚慰自己的心灵膏药。敷上去的时候,至少可以短暂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时候,意味着这场爱,已经给我们留下伤口。

  简单地说,就是有种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却总是吸引我们付账买单,然后等买完了再去后悔到肠子发青。

  就好比现在,当我吃完那么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时候,其实我比谁都清楚,这样的情调与味道只能偶尔为之,要么是用来满足自己口腹上的虚荣心,要么是用来给生活加点小调剂——而事实上,最中用的还是家里那二两一个的小馒头,两毛五分钱,敌得住饥饿。

  毕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没有情趣,而只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扎扎实实过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实际上性价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两毛五分钱的价钱,比馒头漂亮,比慕斯实惠。

  所以,要挑个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结婚。

  9月13日 你想过死吗

  今天有学生问了我一个问题:老师,你想过死吗?

  我点头,我得承认,我想过死。

  最绝望的时候,最孤独的时候,最看不见道路的时候,我十四岁,成绩普通,有点自卑,不怎么讨巧,父母对我很失望,我对自己更失望。

  那时候就想,如果闭上眼,什么都不用想,什么责任都不用负,该多好?

  我甚至偷偷从四楼阳台往下看,楼下是冬青,还有坚硬的水泥台子。我猜,如果掉到冬青上,很有可能会毁容;如果掉到水泥台上,死了倒还好,植物人怎么办?

  那时候,我不怕死,倒是害怕丑陋地活着。

  于是,十四岁的我,在最绝望的时候,常常就这样一个人站在高楼顶,从上往下看。开始的时候有点恐高,看着看着脑袋就晕了,腿就软了,便下意识地向后一退——只这一瞬间,我知道,我不想死。

  不想死,就要好好活着,坚强活下去的重要途径就是:把左脸贴到右脸上,左边不要脸,右边二皮脸。

  于是,对于那些不喜欢我的人,我当他们是空气;对于那些喜欢我的人,我回报他们更多的喜欢,以及勤奋。

  渐渐,时间走过去,我们长大了。日子终于越过越好,渐渐没有人会提起当年我曾经考很不好的名次,为我失望的父母神奇般开始为我骄傲……命运的诡异,常常在我们的意料之外。

  去年同学聚会,老同学还惊呼:你读研了?你当初不是和我一样成绩不怎么好吗?

  我笑——到这个时候,过去的一切不过是笑话和谈资。

  其实,当我从最不开心的日子里走出来,一点点咬破茧子,钻出自己的壳时,我自己也很惊讶:为什么曾经,我居然想到死?

  我很庆幸,我终究没寻死,也没死成。

  想起小时候看一部电视剧叫《上海一家人》,有句歌词,叫“走过去,前面是个天”。

  原来如此。

  所以,你知道吗,我亲爱的孩子,你问我这个问题,是因为你还没长大——因为还年轻,走的路还不够多,美好的未来还那么模糊,所以你以为短暂的窘境就是永恒。于是,这样的绝望便让你想到死亡。

  你因而忘记了,活着最大的意义,其实就在于你没有死去——你还有那么多时间,用你坚定的信念、善良的心、永不放弃的奋斗,给别人一个惊讶的未来。

  因为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便都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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