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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他们循着抓获那人提供的线索,很快,把打伤李哲的其余五个民工都找到了。

  不过在他们的口供里,没人肯承认自己伤过李哲的手,可又语焉不详地交代说当时情况混乱,可能是谁无意中踩了一下也不一定。公安局的人说这种事见多了,他们就是在互相推卸责任,我也这么想。

  后来,根据六个民工的描述和做出的画像拼图,还有永福路上各商家店铺工作人员的配合,公安机关终于查到了陈瀚生的司机小刘头上,并基本确认他就是当晚买凶的人。小刘起初打死也不承认,其后,面对六个人证及买凶钞票上有他的指纹这一物证,最终认罪了。只是,小刘嘴硬得很,一口咬定是他自己的意思,没人指使他。

  公安局的人虽然有些疑心,但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出现,也就没法再查下去,只能正式落案起诉了,以小刘为第一被告。李哲知道整件事后,没有太高兴,也没有太愤恨,只说,他不相信买凶的事是小刘的意思。我们的同居密友生活,顺利地进行着,因为大多数时候,李哲都很听话。

  不过偶尔,他任性起来和小孩子没什么两样。

  比如这天,吃早饭时,他突然说不吃我好不容易做的肉末菜粥。

  “我们昨晚明明说好的,今天早饭吃肉末菜粥、豆沙包、加茭白香菇的小菜,你忘啦。”我提醒餐桌边的李哲要言而有信。李哲有滋有味地嚼了口小菜,嘀咕着:“我不吃粥。

  豆沙包配小菜,再喝点热牛奶就好了。”

  “那怎么行,营养不够的!”我用力把粥放回他面前,顺手解下可爱的米妮围裙,坐到他对面。李哲瞧了瞧粥,小声谨慎地问:“你在里面放了什么?”

  “新鲜的猪肉末、菠菜,还有胡萝卜啊,很好吃的,你尝尝。”我很有耐心地开始劝说。“唔……看不出来它像好吃的样子。”李哲干脆地把粥推到我这边,貌似老实地答道。什么嘛,这粥我可是按了婷婷说的,昨晚就准备好了各色材料,大清早起来,泡了粳米和糯米,解冻肉糜,又是切菠菜又是削胡萝卜,忙乎了好久才熬好的。我承认,粥的卖相是不太好看,基本上不会激发人的食欲,可他也不能一勺都不肯尝,就跟我说不吃呀。“哼,我不管,你一定要把粥喝完。不然——”我越过餐桌,故意恶狠狠地瞪着李哲,“我以后就不进厨房了。”

  老实说,锅铲菜刀和油盐酱醋这些东西在我手里,都属于难度系数高达10的物件。好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早晚锻炼,如今我在厨房做事,李哲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怕出事故了。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只要努力,没有我杜辰薇做不好的事。

  现在嘛,逗李哲玩一下。

  果然,劝说无功,威胁有效。

  我刚说完,李哲就乖乖地自己把粥端了回来,却又狡黠地冲我眨眼,“吃一口就好,怎么样?”“不行。”我索性抓了个包子,紧挨着他坐,边吃边监督他。

  李哲做悲壮状望着我,舀了一大勺粥塞到嘴里,“你知不知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当然知道。”

  “我想说的是,第一个吃你煮的菜粥的人,更是勇士中的勇士。”李哲“咕咚”一声把粥咽下去,含含糊糊地说着,又舀了几勺飞速吃了。不过两分钟,碗已见底。

  我欣喜地收了碗,却不免有些不平,“哪有你说的那样难吃得恐怖?前几天我做的蒜泥空心菜,还有糖醋排骨什么,味道还将就嘛。”

  李哲也不答话,斜睨着我宠溺地笑。

  我猛地想起适才煮粥时,有一会儿惦记着明天要交的期末论文还有些语句不够严谨,有待考证修改,我好像根本就忘了先试试粥的味道。我从锅里随便盛了点放到嘴里,疑惑地嚼了一下,马上连吐带咳。

  清淡是清淡,可粥是夹生的,味道更是古里古怪,一言以评之——太难吃了。

  “喂,这么难吃你不会早说?干吗都吃下去,笨死了。”第一次熬粥以彻底失败告终,我满心懊恼,顺口教育李哲。李哲凑过来帮我收拾桌子,唇角微微上扬,无辜得像只小白兔般看过来,“我怕你一生气不做饭了,那我会饿死的。”“讨厌,装什么可爱。”我忍不住笑,急急夺了他手里的碗筷,把他赶到一边去。他的右手已拆了石膏,虽然X光片证明伤处愈合良好,但手腕、手掌和指关节都还要做许多康复训练,我可不想他的手太劳累。在厨房里很快忙乎了一圈,看看周围都干净有序了,我才罢手。

  一转头,看到李哲站在宽敞的南阳台上,沐浴着熹微的晨光,遥遥地望过来。

  某种似曾相识的feeling油然而生。

  恍惚间,我又看到当初他在F大斑驳的围墙前,一肩纯净的阳光,优雅迈步的模样。那时,他戏谑地望定我,说了第一个不可能的预言——“你我是有缘的。

  不管你怎么躲,上天注定,今天之内我们还会见面,而且不止一次。”

  然后,那天之内,我与他真的相遇了三次,让我相信命运的奇妙正在于重复的不期而遇。后来,那天中午,他又在苏三和沈怡然的相亲宴后,在电话里油腔滑调地说了第二个不可能的预言……“在想什么?”李哲笑吟吟地走近,拉我一起去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

  “我记得你说过,有一天,我一定会心甘情愿地为你拿起锅铲。”我故意耷拉着脑袋,不甘心地回答。几个月前我以为绝不可能的事,而今居然变成了事实,真正是世事难料。

  李哲哈哈地笑起来,“你那时候好凶,还说要拿锅铲打扁我的嘴。”

  “谁叫你那时候满嘴胡说八道。”我抿嘴笑,执过他的右手,不紧不慢地按摩起来。他的右手,表面看上去和从前差不多,可无论是握力还是腕部、指关节的灵活度,都远远没恢复。而今,虽然他的右手用筷子既无力又别扭,可看他左手持鼠标操作电脑的灵巧动作,我相信,凭他的毅力,只要持之以恒的话,他的右手一定能锻炼得接近正常人的水平。“小薇……”好一会儿,李哲忽然低低地唤了一声,右手轻轻捉了我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情致缠绵的温暖气息,在清新而略带冷冽的空气中慢慢流溢,惬意地擦过我的脸庞。李哲的眼波温柔如夏夜月光,洒在我身上。

  “如果将来你我之间,注定有一个因为爱得多一点而变得软弱,我宁愿那个是我。”李哲说的第三个不可能的预言,不期然浮上我的心间。难道,这第三个预言也会从不可能变成现实?

  低了眼帘,我悄悄抽回手,“我该去学校上课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对李哲说过的话记得如此清晰,我只知道,我不会再轻易涉足爱情的领域。那日后来,我在学校碰到那个我曾经最厌恶的人。

  《无间道》里说得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凡事有因必有果,任何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第十三章 再见,最熟悉的陌生人

  周二下午,又临近放寒假,照例系里要开教师工作会议,我和宋剑桥这几个兼了辅导员职务的人也是必须到场的。“昨天晚上到你宿舍找你,你不在。”到会议室后排坐下时,我右边的宋剑桥突然说。看他眼神有些躲闪,我敏感地意识到他想说的是另外一层意思,于是很干脆地解开他的疑惑,“我搬出去了。”“听说——你和那天一起K歌的李医生……”宋剑桥很有些羞赧地问。

  “是啊。他为人不错,我很喜欢。”说得如此清楚,我想宋剑桥该明白了。

  他早该转移目标,找寻他真正的良伴。

  宋剑桥不自然地笑了笑,“是吗?”停了一下,又说,“下学期,大概四五月份吧,我爸会到Princeton做访问学者。到时候还会带一个学生过去做交流。你想不想去?”

  “是去Princeton的东亚研究系?”我心一动。

  从前因为维东和爸妈的强烈反对,到国外留学的念头在我脑子里都是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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