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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一个不折不扣的礼教叛徒

  中国古代的礼教把老百姓害得不浅,最后到什么程度了呢?宋朝的时候有一个叫程颐的老家伙,创了理学,把礼教推残人性的作用发挥到了极点。曾经有一个寡妇这样问她:“我老公死了,我养不活自己,我可以再嫁不?”程颐先生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里的节是什么节呢,就是对别人越严越好,对自己越松越好,于是程颐先生建议寡妇死。谢到这里,孤独二少先生恨不能踹程颐先生一脚,天底下还有他更无情的人吗?

  阮籍先生所处的时代,礼教对男女之间的接触有近乎泯灭人性的规范,比如叔叔和嫂嫂之间不能说话,朋友的女眷不能见面,邻居的姑娘不能用正眼去看等等,稍微一越轨,一顶“男女授受不亲”的帽子就扣在你的头上。那时候的老百姓活的真叫憋屈。

  但阮籍先生不管这些。嫂子要回娘家,他为嫂子送行,大大方方的和嫂子说了好些话,完全不顾叔嫂间不能说话的规范。附近有一家客栈,老板娘很漂亮,阮籍先生常常去客栈喝酒,不但用正眼看老板娘的美貌,还直言不讳的夸奖老板娘。有时候喝得酩酊大醉,就睡在客栈旁边,老板娘也不赶他走,老板娘的老公呢,也不怀疑他有什么不良企图。阮籍先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身正不怕影子歪。

  礼教的另外一个强项就是“孝”,对孝的规定更是苛刻,比如老爹老娘死了三年守孝,三年素食,三年守墓等等,让活着的人和死了的人一起受罪。阮籍先生把这些名目繁多的孝礼全部踩在了脚下,他的老娘死了没多久,他照旧喝酒吃肉,全然不顾别人怎么看他。可是,在看似不孝的行为下,他却是一个大孝子,老娘在世的时候从来没有惹她老人家生气,相比之下,那些表面上恪守孝规的人其实一点也不孝。阮籍先生认为,真正的孝在于心,而不在于形。

  阮籍的老娘去世没有多久,他应邀参加了司马昭先生举办的一个宴会。宴会上免不了要吃吃喝喝。这时候一个叫何曾的宰相,他是在朝廷里谈论美女美酒最起劲的人,他一直看不惯阮籍先生狂放不羁的行为。于是他老人家站了起来,想拿孝礼来压压阮籍先生的威风,他说:“陛下,我们知道你一向是以孝治国的,但是现在你必须严厉的处罚一个人。”

  司马昭先生问:“处罚谁?”

  “阮籍。”

  “为什么?”

  “因为他的老娘刚死了不久,他现在却在这里大鱼大肉。难道他的行为属于孝的范围之内吗?”

  有的人替阮籍先生捏了一把汗,但阮籍先生却泰然自若,继续喝着酒,还故意夹了一块大肉放进嘴里,把何曾先生气得半死。

  果然,司马昭先生并没有处罚阮籍先生,还为他开脱,说:“你没有看见他因为过度悲伤而身体虚弱吗?身体虚弱的人吃点肉又有啥关系?”

  何曾先生见皇帝站在阮籍先生这一边,很知趣的把嘴巴闭上了。

  在那样一个年代,一方面强调礼法,而另外一方面社会对反对礼法的阮籍先生持宽容态度,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唯一的解释是,阮籍先生能够得到大家的宽容是因为他用行动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咱们谁也别干涉谁。

  阮籍先生的朋友裴楷先生前来吊唁他的老娘。阮籍先生坐在那里,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心事,还是悲伤所致,就坐在那里,披头散发,目光呆滞。裴楷先生吊唁出来,一个挑拨离间的小人对裴楷先生说:“按照礼法,应该是阮籍先哭拜你才跟着哭拜,但是我没有看见他哭拜你就哭拜了,他对你如此不尊重,你受得了吗?”裴楷先生的回答度纳兰秋先生很欣赏,他说:“阮籍是一个不守礼法的人,可以不遵守礼法,但我是一个守礼法的人,所以我应该遵守。”

  裴楷先生说得非常好,他的话延伸开来就是,一个人可以要求自己做某一件事,但决不可以要求别人也来做这一件事。

  据说阮籍先生的瞳孔黑白分明,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人,他就翻白眼,很多人知道他这个习惯,一看到他翻白眼就知趣的离开。守丧期间,一位叫稽喜的朋友在朝中为官,名声和社会地位都很高,他带着他的手下前来吊唁。阮籍先生不怎么喜欢这位稽喜先生,当即向他翻起了白眼,他认为稽喜先生带来的那些人打扰了他的老娘。

  稽喜的弟弟听说了,心里明白阮籍先生需要什么,于是带着酒和琴前往。

  在灵堂面前喝酒弹琴,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可是我们的阮籍先生却热情的迎了上去,不再翻白眼,而是以黑色的瞳孔饱含热泪的注视着这位带琴和酒前来的青年。

  这位青年后来成为阮籍先生一辈子的朋友,是阮籍先生唯一的知己,他就是稽康先生。

  阮籍先生有很多朋友,但真正的朋友不多,现在他找到了一位真正可以理解他的朋友,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有了稽康先生这位心灵上的朋友之后,阮籍先生终于不再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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