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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是,我说,我欠你的,欠你太多了,上一辈子我一定辜负了你,所以,让你这一辈子来折磨我。

  我们最喜欢的动作是拥抱着,说着过去,谈着未来,虽然我们都知道,未来这么渺茫,未来在哪里啊?

  没了钱,我跑到表哥的公司里打工,多蒙他不嫌我,每个月给我五千块,我知道自己不值这么多钱,可我也知道,我的表哥,他在帮我!

  下了班,当我骑着车往回走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悲凉,难道这一生都这样过下去吗?难道这就是我死死要回来的爱情吗?

  没有任何时候,我比现在更绝望,这绝望来自于我自己,因为,我绝望了,我没有办法了,我不知道如何把爱情进行下去了。

  很多时候,我借口公司加班,然后晚些回去。

  我怕见她忧伤的样子,或者她犯病,我常常脸上带着哀伤,表哥可怜地抱我一下,员工议论着我,我已经沦落成一个多么难堪多么落魄的男人了!

  晚上,我一个人游荡在南京城,像一个孤魂野鬼,是的,我不知往哪里去,爱情在哪里,生的意义在哪里。

  我抱着肩,缩在冬天里。

  霓虹闪烁,我活着,在这个阴气很重的城市里,秦淮河的艳粉附了苏小染的身,她不能挣扎,我也不能,我痴痴地等,却没有奇迹。

  终于,有一天我回家,我没有听到她跑上来。

  她留给我一封信。

  沈丹青,我走了,你不用晚回来了,我知道,你太累了,我也太累了。

  我爱你,当我爱上你时,你却不爱了。沈丹青,我真的很爱你了,很爱很爱,有来世,我们做夫妻吧,我一定会乖乖的。

  我慌了,天啊,她要做傻事了。

  锅还温着饭,她不会走远的。

  我打她的手机,一直开着,不接。

  我疯狂地打,不接。

  我发了一条短信,苏小染,如果你今天死了,我明天立刻死。

  电话打了过来,她哭着,沈丹青,我真的不想活了。

  我也哭了,傻瓜,你死了,我也活不了了。

  她在乌衣巷口,我抱着她,上了出租车,我们的手握在一起,可这温暖,能有多久?

  春天再来的时候,我的钱所剩无几了,表哥每个月给我的五千块钱很快就会被吸掉,我知道,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苏小染乖的时候,就是一条小蛇,弯曲地在我的身边,样子极可怜。可她发作的时候,却又是一头狮子,疯狂地咬人,眼神里充满了绝望。我终于知道,毒品有多可怕了,它可以让人性堕落到不可救药,即使是爱又如何?

  我彻底绝望了。

  我说,苏小染,咱俩只有一条路了,或者一起自杀,或者戒毒,因为,我没有多少钱了。

  她呆呆地看着我,沈丹青,我知道自己会把你拖向这个深渊的,你后悔了吗?

  我摇头,苏小染,我没有后悔,可是,我就是心里难受,说不出的难受,你知道这种难受吗?明明我知道这是错的,可我仍然纵容你,让你越陷越深,苏小染,我是个罪人!

  她打着自己的耳光,这个瘦得不到九十斤的女人,曾经盛开如桃花,可却因为落进一个陷阱,而落进去,却还是因为爱情!白碧,我到底应该怜你还是恨你?

  NO.28

  我也终于知道了苏小染的爱情故事。

  当她能平静地说这一段故事时,我知道,过去的一切真的已经过去了,陈家驹死了,沈丹青成为她的爱人。

  她说,总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总以为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爱情,原来,不是的。

  是的,不是的,她又爱了。

  她素面朝天,很乖地躺在我的身边,然后一点一滴地告诉了我她曾经的爱情,那个让她变坏的男人,那段罂粟之恋!——

  苏小染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坏的?这个问题她想了好久,最后终于想明白了,是从陈家驹来了以后变坏了。

  之前苏小染是个邋遢的女孩子。穿姐姐和妈妈的旧衣服,甚至衣服上还有饭粒子就来上课了,而且蓬头垢面的时候居多,有的时候还流鼻涕,总之,和校花丁蝶芝比起来,苏小染是显然要矮下去一截的。

  那时候苏小染过度自卑着,家庭条件也是不好的,她哥哥和姐姐还没有开始做生意,一家五口,全仗着父母在灯泡厂微薄的薪水。苏小染是跟着母亲去过灯泡厂的,轰隆隆的车间里到处是女人,在灯丝下忙着,到处是热气,整个夏天,只有几个电扇挂在上面,屋里的温暖足有四十度,那时候的苏小染就发誓,一定不要当灯泡厂的女工。

  十六岁的苏小染还很单薄,至少,身体还没有长开,个子已经很高了,在女生算是最高的了吧。一米七零,穿着寂寞的白球鞋,风从宽大的裤腿里穿过去,呼呼的,好像一群鸽子在里面飞着。她只穿白球鞋,有近乎贪婪的神情了,后来看安妮宝贝的文章,也是一个个穿着白球鞋的女生,寂寞着,孤单着,与苏小染的心情,分外地相似了。裤子是条肥大的军裤,她哥从部队上带回来的,瘦高的苏小染穿上这条军裤更显得骨感。但那阵不时兴骨感,有些胖的女孩子比较招人喜欢。比如伊能静,甜美的笑脸,唱着《十九岁的最后一天》,完全的日式风格,这让苏小染非常不喜欢。

  可她却迷恋上了陈家驹。一个高考的移民生,从哪里的小城过来的,她不知道。只知道,他来天津,是为高考,能够少近百分。

  陈家驹细细高高的个子,因为高,总想努力地低下点来,所以,背稍微有些驼,可是,如果他歪歪地站在哪里,倒另有一种别样的风情了,很难让人说清是种什么感觉,反正,苏小染就是喜欢上陈家驹了。

  分外地喜欢了。

  那喜欢里,有近乎迷离的悲壮了。

  当然是要写日记的,一二三四,全是陈家驹,他哪天穿了什么衣服,他哪天理了发,他哪天回答问题错了,苏小染细心到为记流水账,不厌其烦了。

  可陈家驹并不喜欢她,她看得出来,陈家驹喜欢的是丁蝶芝。丁蝶芝臀部很大,走起路来十分曼妙,人也很妖气,天天和男生打情骂俏,苏小染最讨厌的就是丁蝶芝,可她看得出来,陈家驹喜欢她。

  一个人可以爱一个人多久?

  十年算不算久?如果十年不算久,那就一辈子好了。

  这是苏小染曾在日记中写过的一句话,很多时候苏小染轻笑,抽出一支绿色摩尔抽,只因为听陈家驹说喜欢抽烟的女子,苏小染便学会抽烟,还有,苏小染和他喝过一次宁夏红,从此,每次有人宴请苏小染,苏小染扬手就说,宁夏红。

  很让人心碎的一种红色的酒,飘浮在酒杯里,有点似一大滴红色的眼泪。

  彼时,十七岁的夏天,陈家驹掠过苏小染身边,是一件藏蓝球衣,骑一辆破旧的二八车,剑眉星目,那样遥不可及的清凉与英俊。苏小染喜欢英俊薄凉的男子,颀长的身材,加上那眼神间一点点颓废与迷乱,陈家驹不知道苏小染有多痴迷与喜欢。

  每次遇到陈家驹,苏小染都会发了疯一样跑着,似乎要逃开一些什么。她越跑越快,到宿舍时已经天黑下来,苏小染闻到外面合欢树散发出一种醉人的芬芳,是的,那是来自苏小染体内的芬芳,因为这场没休没止的爱恋,苏小染由一枚生涩的果实变得生动起来。

  陈家驹在苏小染的隔壁,苏小染是127班,陈家驹是130班,因为喜欢陈家驹,苏小染和130班所有女生都成了好友,只为探听陈家驹的一丝半丝消息。

  她们定会说陈家驹,陈家驹是所有女生议论的对象。

  吃饭时,苏小染们端着饭盒,说着陈家驹剪了什么发型又新弹了什么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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