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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尾章 阳光 水 肉乎乎的潮虫……妈妈

  这城市后来最著名的就是那场大火。

  大火烧起时,我女朋友已经死了很多年。她一生中嫁过七次,可惜没遇到一个真正的有钱人,最后抑郁而死,死前想起了很多人,有她的父母、同学、朋友、七任丈夫,还有一个是我。“如果他还活着,我说不定就能……,”她喃喃地说,泪流满面。

  那时我表哥早就破产,重新搬回那间三十六平米的宿舍,在那里过完了余生。他从来不出门,也不跟任何人来往,每当夜晚来临,他就坐在壁炉前跟自己说话。

  “我赚了一千万,你信不信?”

  另一个他说:“我信。”

  “我赔了一千万,你信不信?”

  另一个他说:“我信。”

  他嘻嘻地笑起来,问他自己:“这算怎么个意思呢?赚一千万,赔一千万,折腾了一辈子,只剩下一个他妈的壁炉。”

  他郁闷起来,呯地推开窗子,大喊一声:“壁炉!”

  外面的学生哈哈大笑,他们说:“老疯子又发疯喽!”

  那时我已经成了这城市的名人。人们发现我的骸骨时,我已经死了几十年,血肉烂尽,只剩下一件马甲。它光滑如初,斜斜地搭在一只巨大的筐上,筐里装的全都是钱,数不清的钱,光清点就用坏了十五台点钞机。除此之外还有一盏雕龙饰凤的油灯,据说可以杀人。消息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推断我的年龄,猜想我的身份,不过最关心的还是那盏灯和那筐钱。一个说:你们知道他怎么死的?听说就是那盏灯……一个说:一个死人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真是想不开呀。一个摇头叹气:贪心的报应,兄弟们,贪心的报应!

  《发达报》的标题是:《贪心男尸惊现,亿万现金出土》,依然是典型的《发达报》风格。

  几个月后,这城市的剧场里多了一出新戏,名字叫《多数人死于贪婪》,主角是一个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和他演对手戏的是一个身家亿万的富翁,他们在一家小馆子里结识,然后一起喝茶,一起吃饭,年轻人挖空心思接近富翁,富翁却一直心怀恶意,中间有死亡、有爱情,还有一盏始终照耀的神秘的灯……

  这场戏演了很久,这个年轻人咿咿呀呀地唱着,有时悲伤,有时欢喜,更多的时候心怀恐惧。他一生都消磨在这个戏上,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戏,哪些是真实。他死在每个夜里,又按同样的方式复活在每个清晨。他总是搞错角色,把你说成我,把我说成他,每当大幕拉开,华灯齐放,他就喃喃地问自己:如果我不是我,那么我又是谁?

  按照剧情,他死前应该说一句话:“你们有两条道路,要么带一头骆驼穿过针眼,要么带一束花到自己的坟头。”可他总是记不起这句话,他是个蹩脚的演员。

  在诸多的结局当中,有一个是他最喜欢的:当他功成名就,回到最初的小饭馆,他会遇到一个年轻人,他送他一枝笔,说“喜欢笔的不是坏人”,然后带他进入那座豪华行宫,带他挥霍、吃人,饮尽杯中之血,这个小伙子就会变成他自已。接着是又一度的轮回,还是那家饭馆,还是那枝笔,一个更年轻的年轻人出现了,继续挥霍、吃人,一步步重蹈从前的道路。在这无穷无尽的轮回之中,结局其实并不重要,每天都是一样的,只是细节不同。还有一些是他不喜欢的,比如让他吃掉自己的脑,这符合最古老的伦理法则:“吃人者恒被吃之”。他也不喜欢死,他一直想知道句号之后有些什么,所以他总是这样发问:“我死了,然后呢?”

  剧场起火那天,他尝试了一个不同的结局。那时戏正演到高潮,美丽的尼姑且跳且唱,小女孩七窍流血,呜呜痛哭,猴子庄严地念诵佛号,辽阔的剧场内充斥着贪婪的咀嚼之声。就在这时火烧起来了,那盏神秘的灯无风自燃,烧着了那本名叫《多数人死于贪婪》的书,那本书烧着了垂台大幕,大幕烧着了整个剧场,火焰熊熊地燃烧着,那本书页页焦黑,只剩下最后的尾章,年轻人坐在大火中央,慢慢读完了这个永远不会上演的结局:

  在地底三百米的深处,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我的钱装在一只巨大的筐里,这只筐就在我的身边。

  吃人者应该被活埋。我的朋友这样说,这是他最后坚守的道德。如果你吃过人肉,请你躺在我的左边,如果你喝过人血,请你躺在我的右边,如果你穿过人皮,请你躺在我的筐里。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如果我的眼还能睁开,我就会看见阳光最烈时,洞壁小孔透进来的那一点点光,它飞舞着,歌唱着,像天使一样飘飘而来,照亮了整个黑暗的地底……

  如果我的耳朵还能听见,人类的语言就不会在烈火中烧死,遗落的果实满贮爱情,爱人吮着甜蜜的汁,就像月光洒满生前的路……

  如果我的嘴还能张开,我就会叫出每一个生还者的名字,每一个爱我的人都是我自己,每一个恨我的人都是我的亲人,残破的寓言久酿成诗,夜夜闪耀在天空深处……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我的筐里有全世界的钱,却买不来一粒米。进入地底的第六天,我在黑暗里逮捕了一只老鼠,我吃了它整整三天,它的嘴像最美的猩唇,眼珠像冰镇的甜葡萄,喝过它的血,心上就像有眼泪流过;它的尾巴鲜嫩多汁,带着皮毛一起吃,就像拌了蜜糖的蜜糖。我甚至吃到了它的生殖器,老鼠不会为钱卖淫,没有人类独有的腥臭,那个几乎看不见的小东西,鲜甜甘爽,就像已经湮灭了的、史前丛生的浆果……

  还有那些潮虫,小小的、肉乎乎的潮虫。当它们从我的身边爬过,就像一群害羞的新娘,我嚼着它们汁液四溅的身体,胸中如同开了一万朵莲花。温柔的、丰满的、从不说话的新娘,请告诉你可爱的妹妹:地底三百米,有一张莲花盛开的婚床……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只有我知道那些溺水的人是多么幸福。我的筐里有全世界的钱,却买不来一滴水。从第二天开始,我就不停地舔那些潮湿的石头,从花岗岩舔到石灰岩,从白垩纪舔到寒武纪,最后舔出了一座金矿。我甚至喝了自己的尿,把头弯到胯下,叼住那只神秘的水龙头,我就可以完成自循环。还有血,在我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我咬断了自己的颈动脉,“血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出来!”嗜血者的血最甘甜,每个嗜血者都是一眼不会干涸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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