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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我的耳朵

  弟弟蓝骄子要把父母从我这里接走。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怕父母亲在我这里,影响我对婚姻的决断。弟弟第一次看上去很聪明,他对我说,父母亲是我们两个人的,到我那儿也得住一阵子,父母亲不能老是向着你。父母亲都不想走,说你整天不在家我们守着空房子没意思。你每天来姐姐这里好了,我们给你们做饭,全家人都能见面。母亲是个聪明人,她是想让右派爸爸多和在一起,培养感情。可弟弟生气了。他对母亲说,你就是偏着我姐姐。小时候你管都不管我,让我得了这个该死的病,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你们还不如那时把我一裤腰带勒死呢。我挣再多的钱有什么用呢,哪个姑娘能看上我呢?这话说在了母亲的心病上。弟弟三十多岁了,对象还杳无音信。本来母亲对小令非常满意,可是几个月前弟弟和小令翻了脸。听花衣裳说,两个人本来进展得很好,一天弟弟在小令的办公室外面听到,三个姑娘叽叽喳喳在议论他,好像说他三条腿两条是软的。弟弟冲进去,他看到小令慌乱地站起来,一脸通红。弟弟逼到她跟前说,是你说的吗?小令要哭出来了。弟弟伸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弟弟的上身肌肉特别发达,这一巴掌上去,小令就目眩耳鸣地栽倒了。这样小令就辞职了。弟弟的话都说到这个分儿上,父母亲只好跟弟弟走了。丈夫出来送父母亲说,是不是我们有什么不周到,怎么这么几天就走了。说得两个老人不停地解释。弟弟和丈夫谁也不看谁一眼。他俩天生是一对仇人,自从相识不是交手就是视而不见。

  父母亲一走,房子里一下空了。我想我们的婚姻该了断了。我收拾自己的东西,如果他不走就我走。他站在我的身后,我没有看他的脸。我想象他的表情,一定是想杀了我的狰狞。丈夫其实一直对我是不错的,他为我做他力所能及的一切。但是,有一个条件,我得无条件地服从他,他的意志就是我的意志,哪怕事情小到家里的窗帘选什么颜色。他绝对是事无巨细的决断者,而我只是一个不怎么说话的植物,放在花瓶里。依我母亲的话说,我找了世界上最好的女婿,这是我前世修来的福分。丈夫认为他对我好到呕心沥血了,如果还不领情,我简直就是没有人性。

  他说,那些旧衣饰你就别收拾了,过时了。我再给你设计一些新款的。你如果不想看到我,我就出去住几天。但是让我永远离开你我做不到。

  他从后面抱住我。我看到了他的双手,我想起他和作家米瓜相拥的照片上的手,我还是神经质地喊了一声。

  他吓了一跳,双手绝望地垂下了。他说,你就这么反感我吗?

  也许我还是在意他和别的女人的,我的眼泪流出来了。其实我也没有离开这个家的勇气,我不知道出了这个门我往哪能个方向走。

  他看到我坐在沙发上,马上把一张报纸塞到我手里说,你歇着看报,我给你煲点粥。他对我的饮食一直是有计划的,今天我该吃猪手红枣粥了,我的周期快到了。

  随意翻开报纸,赫然看到了“米瓜专栏”。这是一段随笔。

  我喜欢“紫金子”酒巴。金子可以是紫色的吗?

  我身穿一袭紫衣坐在紫金子酒巴,一抬头看到一个男人。我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儿上。我的嘴一定是张开了,还露出了牙齿。我知道我这个表情肯定不像石榴乍开那么芬芳,我到洗手间的镜子前重复了这个表情,我为我的失态至少懊悔了三天。

  这个男人走向我,弯下腰,把掉在地上的一块丝巾递到我手里。

  我看到了一只男人的手,橄榄色,细致修长,外柔内刚。那是一种气味,气是气质,它暴露了他的出身、职业、性情和修养。味是味道,雅致、体恤、意味深长,直指人心。它是性感的,性感是温暖和骚动,不是颜色。

  他就坐在我的斜对面,但是我不敢看他。我没有看清楚他长什么样。

  我把那块丝巾披在自己的肩头。我不是一个漂亮女人,我感觉自己最美的地方是肩头,它的造型是放上一方丝绸正好能够滑落。我给我的肩头起了个名字,叫青花瓷瓶。我属于那种没有年龄和没有经验的女人。

  第二天还是那个时间,我又坐在“紫金子”的那个座位上,那个男人还是坐在我的斜对面。我开始想念他的手,或者这只手放在我肩头的气味。

  第三天我已决定鼓足勇气了,我想把我的一套书送给他。可是那个座位是空的。天晚了,我不得不走了,不是我不能等,是因为我的自尊心。在门口,我和一个急匆匆的人几乎碰个满怀。他手里提着只礼品盒,用很小的声音说,好像自己对自己说,对不起我来晚了。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相约。他的脸红了。他真傻。他也许有着英俊的外表,憨厚的心,这样的男人世界上有吗?

  我们同时坐在一张茶桌上。谁也不敢看谁。四只手忙乎着。他把礼品盒递给我,我把一套书递给他。我们的嘴里好像说了点什么,彼此都没有听见。后来我们喝茶,张望,心神不定。在我家的楼下,就要匆匆分手的一刹那,借着夜色我扑进他的怀里。就想久别重逢那样想大哭一场。他只用他的胳膊抱着我,没用身体,他的骨头是那样的矜持和高贵。他是出于礼貌。他只是感谢我对他的等待。

  回到家,我打开礼品盒,是一幅青底蓝花的上好丝绸,还有一只工艺别针。我退下自己的衣服,用丝绸和别针穿出五种款式的礼服。我站在镜子前,是五只暗香涌动的青花瓷瓶。我的身体是细腻的胎质。我突然想起前一段时间轰动时装界的那场以青花瓷为主题的时装秀,我打开抽屉找那张碟。我想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他与这场时装秀有关。

  第二天我命令自己待在家里。第三天我把自己锁在家里。第三天我还是来到紫金子酒巴。我约了一个圈子里的男人,一个才华横溢的无赖,喝酒,聊天。我离那个座位很近,但是背对着。我感觉到他来了。我借着酒劲对我的朋友高谈阔论。我说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啊?无赖说,我喜欢这样的女人:眼睛一定要细长,眼珠黑而且大,神闲气定中要一些恰当的流盼,即使是黑夜也能山泉般流光溢彩。皮肤不一定白,可一定得细腻,最好细到青花瓷器,官窑,或者是凝固的奶酪,一呵气欲滴。唇形要好看,像一片叶子像一只草莓或者刚出苗的小白菜,最关键还是牙齿,彼此是相得益彰的,是花瓣与蕊的关系。额头不可小视,大小适中,饱满,光洁,豁然开朗的效果,大智慧一样抢眼。还有脖子,将军颈短,美人颈长,熟玉线条的缓和过渡,从意识滑向物质。关于身体,只说肩头。肩头的造型和质感,放上一块丝绸,刚好能够缓慢滑落。我还喜欢女人的两种样子,一是笑的时候嘴角缓缓提起,像美声演员进入高音部位。二是受了惊,脸色苍白,嘴巴石榴乍开,露出润泽的细碎牙齿和似有似无的淡红舌尖。无赖说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我说,我喜欢男人不拘于一定的样子。黑一点,瓷实一点,眼睛要小,鼻子最好大一些,但不能大过匹诺曹。身材不必很高大,男人体格太大了,像一个庞大的国家不好把握,况且树大招风,船大了不好调头。吃饭要香要快,粮食掉进肚子里咕咚咕咚的响声。在家里憨如糖老鸭,在外面精如米老鼠。罗圈腿也没关系,下夜班他接我的时候,腿下生旋风,远远地你就能看到他。对于偶像式的男人,通常只喜欢他们饰演的那个角色,比如我喜欢《上海滩》里的许文强,但是周润发演别的戏我就不喜欢。能够持续地任何时候看见都感兴趣的一个人,就是音乐人三宝。他让我心情舒畅。一次在北京,朋友们带我到据说三宝常去的一个酒巴找三宝,末果。后来开始喝啤酒,最后忘了此行的目的。可是此行让我明白了两种状态的根本区别,喜欢只是想看见,思念才是爱。朋友听说我喜欢三宝,买了一堆有关三宝的碟送我。放在家里,一直没动,好不容易喜欢一个人,细水长流多好,何必饕殄呢?

  我们说英雄所见略同。砰然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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