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想入菲菲 | 上页 下页 |
一六 |
|
韩敏被带进警局之后一直心惊肉跳。花房里也是没有装摄像头的,案发时那里发生了什么事谁也说不清楚。她觉得自己这次脱不了关系了,没想到事态进展竟出奇的顺利。警方很快就确定,大厨是在韩敏被张世君拉走之后被杀的。因为现场没有他们的脚印,只有一串残缺模糊的脚印,经鉴定属于第三人。而且大厨是被人用类似餐刀的锐器刺死,伤口是斜向上纵深入体,也就是说凶手是站在他身体的下方朝他行刺,那么凶手应该比他矮很多。韩敏和大厨差不多高,张世君更是比大厨高了半个头。 当楚飞对韩敏说“你可以走了的时候”,韩敏竟有些不敢相信:警方这次居然这么快就弄清真相了,那在白芳芳的案子上为什么这么磨蹭?当楚飞送她出警察局大门的时候,韩敏忍不住问:“你们这次为什么效率这么高?” 张世君远远听见她向楚飞发问,嘲弄似的耸了耸肩膀,然后扬长而去。他今天的行为算得上是强奸未遂,但韩敏忽略了这个问题,连警察也忽略掉了——有钱有势的人就是不一样啊。 楚飞脸上一抹红云转瞬即逝。他显然有些恼怒,但还在竭力忍耐,“请你别太不信任警察了!福尔摩斯的时代从来都没在现实社会里存在过!警方是有充足的理由怀疑白芳芳的,这些理由结案之前不能透露,等到结案之后就会向社会公开!” 韩敏感觉到了他的愤慨,连忙收敛了一些。楚飞丢下她生气地朝警局大楼走去,走了几步忽然转回来,严厉地加了一句,“以后不许再自作聪明自己调查!否则出现什么意外的话警方不一定能保护你!” 韩敏撇了撇嘴,一言不发地扭头就走。不自己调查?才怪!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白芳芳的问题,她自己也卷进来了,不把这个案子调查清楚已经不行了! 回到家的时候,她老妈正站在门口叽里哇啦地和楼上的邻居吵架,说楼上的水管子漏水淋湿了家具,要他们修理兼赔钱。楼上的不甘示弱,说这是开发商的责任,不应该找他。韩妈妈和楼上的吵得不可开交,见韩敏回来也只是看了她一眼,随即转过头继续吵架。 韩敏觉得更加心烦,走进房间之后在桌子上摆上铅笔盒和橡皮,指代花房、她、张世君和大厨,模拟案件发生时的场景,一点点地回忆分析,却毫无头绪。因为她不了解张家的人员结构,无法展开推理。哎呀!真是笨呀!怎么不把所有的人都调查一遍呢?还是没有当侦探的素质啊…… 韩敏懊恼地把铅笔盒和橡皮推到一边,趴到桌子上。极度的疲倦和深深的沮丧使她的意识很快模糊起来,朦朦胧胧之中,她似乎看到张鸿图迈着僵硬不变的步伐朝他走过来…… “啊!”韩敏惊叫一声坐了起来。她回想着梦中的情形,愣了片刻,忽然坐到电脑前飞快地打开网页,在搜索栏里打入这两个字:梦游。 是的,梦游,张鸿图很像是在梦游!虽然他的动作不是梦游症患者的典型动作,但从他在不同场合重复这个动作来看,很有可能是在梦游。 如果他是在梦游的话,那么那天晚上完全是个意外!白芳芳刚嫁进张家,又因为每天晚上服用凝香丸而睡得人事不省,根本不知道张鸿图会梦游。那晚可能因为生气而没有服用凝香丸,这才发现张鸿图半夜里在游泳池边走动,一时好奇便去拍张鸿图的肩膀,使张鸿图受到惊吓…… 她把鼠标慢慢移向页面的左下角,选中一行字,那里写着:梦游者在梦游过程中绝不可受到惊吓,否则会因受到过度刺激而情绪失控,躯体也可能会抽搐痉挛,进而导致肢体失控,甚至会导致昏厥。 白芳芳拍到张鸿图的肩膀的时候,肯定让他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才会发生像见了鬼般的惊叫。白芳芳受到惊吓之后逃离,他却因抽搐导致肢体失控而掉进了游泳池,又不会游泳,便溺死在里面。因为当时没有第三者在场,张鸿图又不像是自杀的样子,而白芳芳又往案发现场去了两趟,现场肯定留下很多足印之类的线索…… “呼……”韩敏靠在椅背上,重重地出了一口气。当她把张鸿图溺死的来龙去脉想“清楚”之后,这些天来压在心头的所有负担都无影无踪了。她感到非常畅快,可是这份畅快只持续了几秒钟,她很快又发现了很多可疑的地方:既然张鸿图有梦游症,那张家人为什么集体缄默呢?还有,大厨和张世君那可疑的行动是……这个案子还是有问题! 韩敏赶紧拿起电话向楚飞报告她的发现。 “什么?他梦游?”电话那头的楚飞非常惊讶。 韩敏差点儿从椅子上滑到地上去,接着哭笑不得,“天哪,没想到你们还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当警察的啊?” “这不能怪我们啊!张家人不说我们怎么知道。”楚飞在电话那头慌忙辩解,“好的,我会把这个情况上报的,你慢慢等消息!” 韩敏气冲冲地把话筒掼到电话机上,气呼呼地骂道:“什么‘慢慢等消息’!是不是要等到海枯石烂你们才能有进展啊!怎么还叫我等啊!不得到消息我根本睡不着觉!” 话虽如此,但她已经很累了,很快便进入了梦乡。就在她睡得正舒服的时候,忽然一阵电话铃把她催醒,电话里楚飞的声音异常紧张,劈头就说:“经过调查,张家人说张鸿图的梦游症原来已经康复了,这次忽然发作,他们并没发觉……当然,现在不是说这种事的时候……我告诉你,你可别激动,白芳芳刚才在看守所被人杀了!请你来协助调查!”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