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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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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毛子和钱爱娣的关系时好时坏。有一次于毛子率领知青在公社开会回来的路上,于金子开着拖拉机,知青们坐在拖车厢里唱着革命歌曲,于毛子就坐在钱爱娣的身边,他不会唱歌,从小就五音不全。他专心致致地擦拭着那杆心爱的双筒猎枪。 拖拉机翻过卧虎岭的虎尾关塞,路边一块巨大的石涯后面,突然蹿出一条青灰色的公狼,知青们的歌声顿时变成了一片惊叫。 于毛子的反映相当灵敏,动作十分敏捷,就在大灰狼横在路中央的那一瞬,他的枪筒已调直水平,对准了这只拦路的恶狼。钱爱娣从小就热爱动物,本能的意识让她用手推开了瞄准好的猎枪。“砰、砰”两声枪响,子弹飞沙般射向了天空。那只大灰狼并没有立刻跳走,它打了一个愣,然后向远方跑去。 “对不起,于排长,狼也是生命,我们应该保护它。”钱爱娣自知理亏,首先用抱歉的话语来了个以攻为守。 没想到于毛子一声不吱,根本就没有理会她,他吹了吹枪筒里冒出的蓝烟,用枪托拍了一下于金子。拖拉机“突突突”地驶回了桦皮屯。 卧虎山入冬的第一场大雪,将桦皮屯染成了白色,于毛子站在知青宿舍的墙外面高喊,通知大家今天不用出工了。 钱爱娣坐在用松木板搭成的大通铺上,眼看着布满冰花的窗户,不知是哪位有心人贴上了红彤彤的剪纸。那是一幅刻有东方红铁牛耕地的作品,蓝天上一行歪歪扭扭的大字“广阔天地有作为”,几乎把纸画和小窗撑破,让室外漫天的大雪和凛冽的寒风吹进来,好与这些都市里来的新主人亲热。 钱爱娣感到了一丝寒意,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连忙用嘴往手里吹着热哈气,并使劲地搓了搓冻得发紫的小手。她从苏北表哥转业时送给她的军用挎包里轻轻掏出妈妈编织的红围巾。 红围巾是用苏北农村姨妈家偷偷养的两只绒山羊的毛编织的。每到深夜,姨妈就把两只听话的山羊牵到灯下,剪下一把把的羊毛,纺成线,然后再将绒线洗净晾干。她烧上一大柴锅的沸水,将在供销社买回来的红色颜料放进去搅匀,把本色的毛线放进去不停地翻卷,待毛线均匀着色之后晾干。姨妈没有女儿,她喜欢钱爱娣,当她知道她报名去了北大荒插队,便从苏北赶到上海,和妈妈大吵了一架,都是上山下乡,为何不到姨妈家来呢? 钱爱娣的妈妈知道姐姐的心思,她就一个儿子,一直想攀一个两姨亲的婚事。这怎么可能?俺爱娣怎么能嫁到农村去,去黑龙江早晚能回来,她一直抱着这个不灭的希望。 钱爱娣的妈妈连夜给女儿打好这条红围巾,足足有一米半长,十分的鲜红漂亮。 钱爱娣第一次围上它,招惹得知青点里的女生一片的羡慕和嫉妒。今天下雪了,入冬的第一次大雪,这会儿可派上用场了,她要戴着它,融进举目一色的世界里。 钱爱娣知道知青们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出去踏雪赏景,她们怕和她有反差。她不愿意到江边去,怕对岸的苏修将她作为打着红旗的靶子,万一枪走了火,不就亏了俺这么水灵的黄花姑娘了。她又不愿在屯子里招摇,干脆到旷野中去吟唱一下毛主席的诗句“沁园春 ̄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她沿着出屯的小路,踏着于金子开着的拖拉机留下的两条清晰的人字花车辙,一路小跑,她脖子上的红围巾在茫茫的山野中飞舞,就像一把火炬。 红围巾的后面,桦皮屯的栋栋小房子越来越小,和雪融在了一起。钱爱娣觉得自己的胸膛都被打开了,心蹦了出来,和洁白的雪,清新的空气接吻,在和这里的陌生的朋友玩耍。她从小就喜欢大自然,经常缠着父母带她到苏北农村,在姨妈家她敢和村里的傻小子们打仗,却从不欺负姨妈家的山羊和邻居家的黄狗。记得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她从苏北回到学校,写了一篇得意的作文,故意将钱爱娣写成了钱爱地。 钱爱娣忘情地走着,走着,前面有一块巨石卧在车辙的右边,噢,她想起来了,就是那次从公社回来,她阻拦于毛子打狼的地方。钱爱娣想正好休息一下,站在石涯上沐浴一下这雪中太阳的光照。当她兴高采烈地走到离石头不到五米的地方的时候,钱爱娣惊呆了,她万万没有想到,从那块巨石的背后突然蹿出一只青灰色的公狼,站在两条车辙的中央。 还是那条公狼,钱爱娣的脑袋嗡地一下变成了空白,两条已感疲惫的双腿突然颤抖起来,只要有一阵微风吹过,她都会马上瘫倒在地上。眼睛顷刻就涌满了泪水,视线开始浑浊,那只青灰色的公狼似乎变成了黑色的狼,一会大一会小。 钱爱娣完全失去了抵抗的能力,空白的脑海中出现了恐惧,她觉得生命已经开始了倒计时。 忽然,脑海中飘出了姨妈的声音,苏北农村房山上用白灰画涂的白圈也在脑海中呈现。对了,狼怕亮圈,怕火。快把红围巾解下来划弧抖动。这是一只公狼,它不像母狼那样护崽儿容易伤人,想办法赶走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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