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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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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市的日出真的太美了。"他动情地说,我几乎就要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就像你的眼睛那么美。我只在J市呆五天……人生无常,我们应该及时行乐。"他说。 我缩回我的手,但是我接受了他晚饭的邀请。我告诉他,我要带着我的女儿一起赴约。我想,我会穿那条红色的晚礼裙。条件是,他得带我去一家配得上那条裙子的餐厅。 说实话,自从八天前一休哥死后,我的眼里除了黑色、白色、蓝色、黄色,就没有别的颜色,连我自己都被厚重地罩上一层死气,所以当我在149个小时后看到第七任丈夫老杜的三轮摩托车,那无疑成了我眼中最美的东西。"像花轿一样!"我的疲惫阴霾失败一扫而光,兴奋地对当时还是陌生人的老杜说。只是我没想到这顶花轿会把我抬进一个活死人墓,那里没有杨过哥哥。 在149个小时前的现在,我很珍惜陈给我的这个穿红色晚礼裙的机会。 "你的眼睛真美,我愿醉在里面,不愿醒。"陈说。 几年前,我的第二任丈夫米老鼠也这么说过,说得比他还要动听:"她欲言又止,可是她的眼睛已经道出她的心事,天上两颗最灿烂的星,请求她的眼睛替代它们在空中闪耀……"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罗密欧与朱莉叶》中的对白,我的第五任丈夫文正告诉我的——因为他也重复了一遍。 女人的眼睛是一个无边的国土,倘若有人错走了进去,那就完了。 ——《死魂灵》 2唐萌萌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老K没有赴约。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去赴陌生手机号码上的短信之约。 她把自己扔进沙发里抽烟,一只脚不停地踢着化妆凳。我感到一阵心痛,她脚上那双皮鞋是我的,一休哥为这双鞋花了两千多块。我现在才注意到这丫头不是我想像的那么没眼光。有那么一刹那,我真想对着她喊叫。但我克制住了自己,我尽量温和地问她,晚饭愿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吃。 我等待着唐萌萌尖刻的挖苦。她没有。她问我,"我们"是谁。我告诉她是这个酒店的客人,姓陈。她说要先去洗个澡。她在浴室里对我说:"小妈,给我来点威士忌,加冰块!" 唐萌萌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叫我"小妈"。我把威士忌端进浴室。唐萌萌躺在浴缸里。由于水的折射,她的身体显得很好笑,还有点浮肿。我注意到她的肚皮上有一个新文身,是只蜻蜓。 "好看吗?"她问我。 "为什么是蜻蜓?" "因为它是益虫。"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文个雷锋上去?他是个好人。" "可以考虑。"唐萌萌哈哈大笑,"小妈,你还挺有幽默感的。" 我笑了。 "咱们在浴室里喝一杯吧!"唐萌萌提议,"我一直梦想在浴室里喝酒。有个作家就是这么干的,她书上是这么写的。我看完书就在想,女人在浴室里喝酒一定是世界上最棒的事。浪漫、慵懒、奢华,带着一股贵夫人的感觉,明明不烦恼,还要假装特哀愁,像电影一样。你觉得呢?"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对,没错,那婆娘的每首词都是这么哼哼唧唧的,一看就是个性饥渴。你想啊,正是狼虎之年,跟她丈夫……是成了寡妇还是两地分居来着?她能不蠢蠢欲动吗?她要是活在现在就好了,保证也可以像现在那些女作家似的,拿自己的书当名片,到处留情。不用花钱找小白脸不说,弄不好还可以赚一笔呢!" "想像和体验。" 我笑了。我很少看书,但是我的第二任丈夫米老鼠喜欢书,我道听途说也知道一些。他特别推崇一个叫"章元"的女作家,可是我看了,连性描写都没有多少,这样的书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她在浪费读者的时间。何况她又是一个女的,我有什么理由去读她的书呢?书,绝大多数的书,都只是印着字的纸而已。 "书籍是人类一切伤风败俗的阶梯,是吧,小妈?" "歪曲。高尔基会哭的。" "才不是呢,你看包法利夫人。她不就是因为老看那些浪漫的书,结果胡思乱想,老是有外遇,最后死翘翘。" "行啦,你不是个爱读书的人,别谈论书了。一会儿还要去吃饭,迟到时间超过四十分钟就不好了。那通常是男人等待的极限。" "哦,好吧好吧,我听你的。你说四十分钟是极限,那就肯定是。可是,我怎么就不能爱读书呢?" "你当然可能爱读书,但前提是什么书。" "什么书?" "笑话书、漫画书、时装杂志,这些你都爱读。" "错!我从今天起就要读文学作品了!" 我耸耸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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