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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别墅:莫名“撞”来的大运(四)


  4 罪恶抢劫:一路“撞”进地狱

   海南的通什地区,便是有名的五指山区,万泉河在五指山的群峰之间蜿蜒曲折地流淌着。

  按照那位记者的指点,吉珑山跑到五指山区躲了起来。其间,他与那位记者通了一次电话,他问了若干的问题:他们到底是一些什么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那位记者没有回答吉珑山的任何问题,只是提醒他:赶快改名换姓,尽快离开海南。他在电话里沉重地叹了口气,说道:“吉珑山,现在是社会大转型时期,什么样的稀罕事情都会发生。”

  吉珑山恨恨地说道:“我准备去告发他们。”

  那位记者在电话里沉默了许久,然后轻声说道:“吉珑山,你逃走吧。”随后便挂了电话。

  冷静下来的吉珑山仔细一想:告发?他应该去告发谁?整个事件从头到尾都显得神秘而又莫名其妙,他所有能举证出来的“事实”在外人听起来都像痴人说梦一样,更何况,那位记者在电话里劝他逃走,必定就有逃走的理由……唉,算了吧。

  放弃了告发念头的吉珑山在五指山区躲了一个多月后,已经身无分文了。仅仅一个多月,满身憔悴、皮肤黎黑的吉珑山早已失去了吉总经理的风采。为了逃离海南,为了筹措返回重庆的路费,在通什市的一条水沟边,他向一位做小生意的黎族妇女伸出了手。

  这是吉珑山生平实施的第一次抢劫。

  迈出了第一步,便有了第二步、第三步……吉珑山终于在1992年的秋天,靠一路抢劫回到了重庆,沿途留下了一路流窜作案的犯罪现场。回到重庆后的吉珑山,加入了一个抢劫团伙,干下了一桩又一桩罪恶的勾当。

  1995年10月,吉珑山被警方抓获。

  1996年11月19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453号刑事判决,认定吉珑山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1997年7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382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吉珑山执行死刑。

  1997年7月下旬的一天深夜,我见到了死囚吉珑山。

  我盘腿坐在他对面的地铺上,放一床铺盖到中间权且代替桌子,摆上稿纸和钢笔。还没等我开口,他便抓起笔,放到眼前仔细地看了起来。这是一支非常普通的永生牌钢笔,是我习惯用的。一会儿,他放下笔,长长地叹口气,脸上露出一丝旧日辉煌的神情,自言自语地说:“好多年没用过钢笔了。派克笔签起名来一点都不刮纸。”

  我心里突然震动了一下。我吃惊的不是派克笔本身,我知道那种牌子的钢笔在全世界都很有名。我震惊的是面前这位死囚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旧日信息:派克笔签名。一般人都说钢笔写字,能够脱口说出派克笔签名的人,他过去的生活想必曾经非同凡响。

  我敏锐地抓回并擦亮了他过去曾经辉煌的旧痕迹。

  于是,在这个深夜,我听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故事——一位成功人士在他光芒四射时出现在媒体上的“半边脸”的传奇。

  说实话,这个故事当时一点都没给我带来惊心动魄的感觉,相反,我心里冒上来一连串的疑问:这是真的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似乎每一个问号都可以衍生出更多的问号来:难道,这就是社会大转型时期的神秘故事吗?

  我问道:“那位记者,你们后来有过联系吗?”

  “没法联系,他失踪了。”吉珑山说,“我后来打电话到报社,报社说没有这样一个人。”

  那天晚上,我与吉珑山的谈话一直都是平静的。

  次日上午,死囚吉珑山被执行了枪决。

  当天下午,我才猛然想起遗漏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问他:海南××财团的人后来追捕过他吗?在他这位总经理失踪以后,阿丽他们是否又将海南××财团换成了另一块什么财团的牌子?

  一想到这些问题,我内心便开始惊心动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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