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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籁的柔美面前:一路“诉”讼(二)


  2 第二次“诉”讼:25岁……

   请允许我比较详细地叙述那个天籁之夜,在那个柔美的姑娘面前的盗窃犯杜木。 一则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时,自始至终,他谈的都是那位姑娘;二则他的第一次“诉”讼,与那位柔美的姑娘毫无关系。

  那位柔美的姑娘叫作晓月。

  晓月那年二十一岁,在重庆的一所大学念书。平时,她是住校的。杜木踩“点”的那几天,刚好她父母外出。在杜木偷进屋子前的一个多小时,晓月才回到家,因为太疲倦,她洗完澡,便只穿着短裤、戴着胸罩躺到床上,在恬静的月华中,她很快地进入了梦乡。也许女性与生俱来的天然警觉,在甜美的梦境里,她感觉有一束细小而灼热的光亮先从她的脚底移到她的头顶,然后又从她的头顶移到她胸前的某个敏感部位。她一下子警醒过来,还没等她惊恐地叫出声,一只手飞快地捂住她的嘴,一束刺眼的电筒光直直地射着她的眼睛。

  她听到一个年轻男人低沉而凶恶地说道:“不许喊。你一喊我就杀死你。”

  她吓得浑身发抖,电筒光照花了她的眼睛,她什么也看不见。她不知道对方手里到底有没有凶器,她只得颤颤抖抖地点点头。

  “只要你答应我,”对方说,“我就不杀你。”

  事后晓月才回忆起来,对方在问她的话时,声音也是颤抖的,也就是说,这时候对方如她一样,都处于心跳如野马狂奔的阶段。不过她当时太紧张、太惊吓,没注意到罢了。

  她又一次颤颤抖抖地点点头。

  事实上,在杜木那奇怪而大胆的想法里,他在另一间屋只偷到十多元钱,现在屋子里既然有了人,有人就有钱。他只想偷钱。他没想到晓月回家后,立刻到卫生间洗澡,衣服就放在卫生间里。因此,他先是用手电在床四周扫来扫去,没有发现装钱的衣服;后来,手电光扫到晓月白皙的肌肤上。

  晓月比他大四岁,正是枫叶红似火的成熟季节。在这个充满天籁之声的月夜里,在这个花季少女面前,杜木违背了他们这一行“人进我出,人出我进”的宵小规则,他要仔细地看看这位漂亮的姑娘。

  得到晓月明确的答复后,杜木松开了手,关了手电。如水的月华拥进窗口,不仅照着躺在床上的晓月,也照着杜木半个身子,在月光照不到的上半身,杜木的额上挂满了冷汗。

  “你不要害怕,”杜木说,“我只想偷点钱,我以为屋子里没有人。”

  这时候的晓月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她还是害怕着。毕竟,站在床前的这个人,不仅是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还是一个随时都可能动邪念的强盗。她惊恐地坐起身,靠着床头,两只手护着胸部,惊恐地说:“我爸爸妈妈没在家,家里没有什么钱。”

  “你看嘛,”杜木用手抹了一下额上的冷汗,从裤袋里掏出几张钞票和那块手表,“只有这点点搞头,油水太少了,划不来。”

  说完话,他一屁股坐到床沿上。

  晓月立刻浑身颤抖起来。

  杜木伸手握住晓月的一个脚趾,问道:“你害怕吗?”

  “我家里只有这一点点钱,我不骗你。”晓月带着哭腔说,“我求你不要害我。你害了我,我以后怎么嫁出去?要是被我男朋友知道了,我跟他一辈子都要打架。”

  杜木松开手,在床沿上默默坐了一会儿。也许是如水的月华让他天良有所发现,也许是柔美的晓月带泪的声音引出了他的天良。他站起身从床头的衣柜里找出一床毛巾被,扔给晓月,说:“盖好。”

  晓月盖上毛巾被,平静了许多。

  杜木依旧坐回床沿上,先点燃一支香烟,然后问道:“你在哪儿上班?”

  “我还是学生。”晓月答道,“在重庆某大学读书。”

  两人就这样一问一答起来。

  事情发展到后来连他们自己都觉得奇怪:一个是偷鸡摸狗的盗贼,一个是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况且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下相识。在常人的推理中,这不仅有违生活的常规,而且根本不能理解。杜木没想到,先前这位在他面前浑身颤抖的女大学生,此刻不仅不感到害怕,反而叫他去搬一张椅子放到床前,坐到椅子上,双脚搁到床沿上。

  晓月说:“这样舒服一些。”晓月自己则坐起来,背靠床头,一床毛巾被盖住她的身体。她对杜木谈的那些偷鸡摸狗的生活内容充满了好奇,每每听到若干惊险处,她就做出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若干次惊恐地嚷道:“真的哇?”她难以想象:眼前这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男青年,居然拥有远远超过自己的非常刺激的生活内容。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在后面。

  那时候,已经没有月光了,离天亮不会太远了。一阵倦意朝杜木袭来,他这才想起自己的身份“特殊”,不走不行了。

  就在他走到门口时,晓月突然问道:“你又去翻墙吗?”

  杜木答道:“我先前是翻墙进来的,现在只好又翻墙出去。”

  晓月略略犹豫了一下,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我家里睡,等明天上午再走。”

  准确地说,此时已到凌晨。但是,在人们的习惯里,只有天光大亮了才是明天。

  晓月的举动使杜木深感意外。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能够与晓月平等、平静、平安地对话就算是奇迹了,他哪里想到晓月会作出更大的奇迹呢?作为小偷的杜木反而不好意思起来,他说:“万一明天人家看到了,你不好解释。”

  “明天你一个人悄悄走,白天没有谁会注意你,解释什么?!”

  于是,在这个没有月华的凌晨里,杜木在晓月的家里住了下来。他先是睡在另一间居室里,就是那间让他得手十多元钱的屋子。后来,他来到晓月的床前,厚着脸皮说:“我想跟你睡在一起。”

  “不行。”晓月说,“我男朋友如果知道了,不得了。你不要害我嫁不出去。”

  杜木举起一只手,如同发誓:“我只睡在你身边,绝不‘惹’你。”

  晓月想了一下,居然同意了。她说:“好吧,我相信你。如果你‘惹’我,我们就一辈子都不要做朋友了。”

  杜木和衣睡在晓月身边。静默了一会,他忽然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晓月问道:“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杜木答道,“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仔细想起来,有点发笑。”

  “好了好了。”晓月疲倦极了,“睡吧睡吧。”

  在这个美丽的夜晚,在天籁的柔美面前,杜木也渐渐地进入梦乡。

  后来,在狱中,我试探着问杜木:“你跟晓月之间,真的没有‘故事’么?”

  “兄弟,”杜木立刻瞪圆两只眼睛,一根手指点着脚上的铁镣,异常严肃地说:“哪个龟儿子说半句假话。你想嘛,我明天上午就飞钵钵(枪毙)了,我还何必绷什么假面子?”

  我知道我错了。我急忙给他嘴里塞进一支香烟,为他点燃火。我试图用一种常规来推理这件事情。当我后来将这个故事讲述给我的一些朋友听时,他们断然下了结论:“他骗了你。这不符合生活逻辑,打死我都不相信。”

  然而,我是相信的。我甚至无比坚信杜木与晓月之间的关系是异常清白的。问题在于,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

  1987年,因犯盗窃罪,杜木被第二次提起“诉”讼: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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