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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丝如缕的书香里:躲来“藏”去(五)


  5 死囚遗问:书香为何躲“藏”在书页里

   1996年7月上旬的某天,木中因“吃药”被警方抓获。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表明木中是以贩养吸者,警方只能将他作为一名普通的“吃药人”关押在重庆某看守所,强制戒毒。

  与其他强制戒毒者完全不同的是,木中抱起铺盖,几乎是一路哼着歌儿“欢快”地小跑进看守所监舍的,那情形不像是去坐牢倒像是去领奖。他兴奋的举动让看守所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解:如果说劳模是人人都争取当的话,监牢的大门却是谁都不愿去的。这家伙高兴什么呢?

  当然,高兴的答案只有木中本人才最清楚:经他设计的贩毒通道卖出的“药”,足够判他十次死刑。问题是,警方至今没有一丁点察觉。你想,一个可以枪毙十次以上的罪犯,最后的结果只是作为普通的“吃药人”强制戒毒几个月,他能不兴奋么?因此,当他被关押进监舍后,环视了一遍其他垂头丧气的戒毒者,居然异常大方地说:“今天的肉钵(肉食),本人满请(每人免费一份)。”

  其中一名戒毒者问道:“木老兄,人都关进来了,自由也没有了,你高兴什么哟。”

  木中兴奋地答道:“老子想高兴。”他拍了拍胸口,“我高兴的秘密为什么要告诉你?”

  但是,真的是应验了那句作恶多端天报应的古训,木中设计的贩毒通道虽然躲过了警方的侦察,却被他自己的兴高采烈送进了地狱。

  原来,靠着肉钵满请的方式,木中在牢中混成了老大:牢头。

  天底下的监狱都有老犯欺负新犯的事情发生,何况木中这样一位处于高度兴奋中的、浑身积蓄着某种焦灼力量的牢头呢?

  1996年7月9日下午,木中所在的监舍关进一名人犯(注:未经法院定罪前,称人犯;定罪后,称犯人)张某。张某不懂监牢里的规矩,进大门时没有喊“报告”。

  木中立刻瞪大了双眼,以他牢头的身份开始发威了:“他妈的,你龟儿子敢目中无人。”

  于是,雨点般的拳头落到了张某的身上。最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号刑事判决,认定木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634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木中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里,我见到了木中。

  请原谅我省略了我与木中是如何找到交流切入口的过程。在后来的谈话中,我提到了我爱好写作。

  死囚木中的两眼立刻闪闪发亮,“写作?是不是写书来卖钱?”

  我略略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

  木中满脸兴奋起来,问道:“你既然爱好写作,那你知不知道英国有一个人叫笛福?”

  我答复他:我不仅知道笛福是英国人,我还知道他在《鲁滨逊漂流记》里写了一个虽然不是主人公、但是形象非常鲜活的人物,叫作星期五。

  “我不是问你这个。”木中摇摇头,“我问你:笛福到底是做什么的?他的功劳在哪里?”

  我惊讶地望着他:笛福不是作家吗?《鲁滨逊漂流记》为英国文学增光添彩,这就是他大大的功劳啊!

  望着我一脸“无知”的样子,死囚木中得意洋洋地告诉我:“笛福是间谍。”他竖起一根大拇指,“一个大大的谍报大王。”

  我无法想象我当时的震惊程度。震惊中,我脱口说道:“你胡说八道。”

  “我骗你是龟儿子。”木中立刻认真起来,脸上严肃的表情使你无法不相信他说的话。过了一会儿,见我依旧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他才下了最后的决心,说道:“既然你是写书卖钱的,我呢,明天就要上路了,为了报答你给我高档香烟吃,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我的秘密全部告诉你,等你将来写书去卖钱。本来,我是打算将这个秘密带到地狱去的。”

  于是,我无比震惊地听到了死囚木中的秘密:他设计的贩毒通道。

  最后,木中非常遗憾地说:“可惜我打倒(被捕)了,又因伤害他人洗白(完)了。不然的话,我会将这个通道设计得更加隐秘。唉……”

  “你……”

  我想了想——准确地说,我不知道该如何接上话头。他讲的故事除了使我感到震惊,还隐隐地感到不安。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没搞懂。”木中忽然问我,“什么叫作缕缕书香?书香为什么要藏到书里?我鼻子在书本里闻来闻去,没闻到什么书香啊!”

  我给他解释道:古时候有一种芸草,它的香味对防虫、防腐有特效。读书人将芸草夹到书页里,一方面保护书本不被虫蛀,另一方面芸香又是一种很好的提神醒脑的清新剂,书香缕缕就是从芸草之香演变来的。

  “哦……”

  木中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陷入一种迷茫的沉思中。

  次日上午,死囚木中被执行了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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