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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年龄的宿命:死不“明”目(一)


  他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一介良民会在一瞬间没有任何理由地变为杀人犯?从良民到死囚这一瞬间的合情合理的人性演变到底在哪里?

   1 剔骨刀:他第一个死不“明”目的地方

  1977年1月18日,艾强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县木工镇。一直到1996年前,他的童年及少年都是在那座小小的的乡镇上度过的。到1996年时,已经十九岁的艾强长得身材高大,很像北方人了。尤其是,他长着一副憨厚的面孔,常常给人一种老实、本分的感觉。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艾强没有做出那件伤天害理的事情前,他没有任何犯罪前科。除了十七岁那年在朦胧的初恋时,他在一次约会中未经女方同意冷不防吻了她的眼睛之外,似乎找不出其他什么出格的举动了。纵然是十七岁的初恋,因了那一吻,在一个较为封闭的小乡镇上,女方也认为是遭遇了奇耻大辱,所以,在木工镇,十七岁的艾强不但失掉了爱情,还换来了一个“这个娃儿不学好”的坏名声。

  坏名声导致了艾强的远离家乡。

  艾强的母亲在重庆近郊小城江津有一房亲戚,因了这层关系,他的母亲于1995年下旬到江津市区租了门面,做起了饮食生意。随着生意的日渐红火,她将远在老家的儿子艾强接到了江津做她的帮手。

  1996年4月下旬,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的艾强怀着失恋后的郁闷心情,挥手告别了那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街坊邻居,来到这座长江边的小城市:江津。

  那时,艾强才跨过十九岁的门槛不到三个月,青春的高歌刚刚奏响,没想到仅仅两个月后,就变成了悲哀的挽歌。

  艾强不擅言辞,也不擅交往。在饭店里,他除了尽心尽职地做母亲的助手,平时很少出门。到了江津,到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里,他除了没有朋友而感到寂寞外,他终于不再生活在“这个娃儿不学好”的议论中了。他感到很委屈:他与那个小女孩是谈恋爱,虽说年龄小了点,但亲吻一下是人之常情,干吗就成了“不学好的娃儿”了呢? 同时,他也感到很气愤:对方也是小题大做,就算我艾强未经你同意,强行吻了你的眼睛,你可以在心里骂我是“不学好的娃儿”,干吗要说出去坏我的名声呢?

  1996年7月3日中午,饭店里来了一男一女。艾强后来在狱中对看押他的劳改犯说:他把那一男一女比喻成地狱中的黑白无常,专门到阳间来给他指点到阴司的地狱之门的。奇怪的是,一直到执行死刑前的十多个小时里,无论我用什么方式启发他,他始终回忆不起那位男顾客的模样,甚至连对方的高矮胖瘦这些一目了然的外部特征都说不出来;倒是那位女人的样子,他历历在目。经过他一番言辞混乱、显然是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的艺术加工后,只要稍具社会常识的人一听就明白:那是一位风尘女子,除了陪歌、陪舞、陪酒之外,还有若干种陪法的女人。

  “哥子,”艾强问我,“你看过印度电影《大篷车》吗?”

  我点点头。

  “她就像《大篷车》里那个露出肚脐眼的吉卜赛女娃儿。”

  在艾强心里,他关注的也许不是那位风尘女子到底像不像吉卜赛姑娘,很可能是那位“多陪”小姐毫不掩饰肚脐眼的衣着让他想入非非……当然,这仅仅是笔者不负责任的猜测。

  在那一男一女的对话中,艾强听到他俩反反复复地提到一个叫滨江路的地方。艾强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听他俩的对话,似乎他俩的“爱情”是在滨江路上发生的。

  应该说,并不是滨江路三个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他俩在谈到滨江路时流露出来的暧昧神态,激活了艾强压抑在心底深处的好奇心。

  他决定晚上到滨江路去玩玩。

  1996年7月3日晚上七点多钟,艾强早早地洗掉了身上的油烟味,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向母亲告了假。他实实在在地说:“妈,我到滨江路去玩一会儿。”

  “行。”母亲爽快地同意了。儿子到江津两月有余,从早到晚地闷在饭店里,哪儿也没去玩过,现在他要出去玩一下,做母亲的哪里会不同意呢?她一边叮咛:“早点回来,不要惹事。”一边塞了一张五元的钞票在儿子的上衣口袋里。

  艾强刚要跨出门,想起母亲“不要惹事”的嘱咐——母亲嘴里的“不要惹事”是指外面不安全,多加小心的意思。于是,他倒了回来,趁母亲不注意,顺手揣了一把剔骨刀在裤袋里。他当时的想法是:如果遇到坏人,用这把刀来壮胆。

  没料到,自己生平第一次带凶器出门,仅仅在两个多小时后,他的人生角色就来了一个阴阳大转换,这把剔骨刀残忍地刺入了一个无辜者的体内。

  这是艾强第一个死不“明”目的地方:他为什么要带凶器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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