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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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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和我讲条件,那我就不去了,我待会晚上悄悄和杨小放讲,就说他的爸爸啊,老是欺负他妈妈,等他出生了,要他帮着妈妈挠他爸爸的痒痒。”我扬起嘴角,倔强地说。 恋爱中的女人是不是都这么的白痴且不分年龄的幼稚起来呢,我发现我在之放的面前,会娇嗔的像一个孩子,我感觉我自己年轻好多,虽然是要做妈妈了,但被之放宠的,就还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我迷恋他这种肆无忌惮的宠溺。 他让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老,还来得及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盛世恋。 第一百七十一章 渐渐融入了这个两个男人的家庭里,不过是两天的时间,我觉得我把这里俨然是当成了自己的家了,他们不管谁先回家,都会和我说说话,然后就洗手系上围裙去厨房做饭,做的菜口味,都是严格的按照孕妇来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样子实在是像个老学究,过于严谨,他捧着一本孕妇食谱大全,高高的个子,系着花围裙,像个孩子一样边炒菜边解说着哪盘菜对胎儿哪里发育比较好。 他说,要生一个极聪明的宝宝,要有音乐细胞。 他夹着炒好的菜喂到我嘴里,问我味道怎么样,我总是会告诉他超赞的。 我故意刁难他,问他:“那么,什么菜可以培养宝宝的音乐细胞呢?” 他握着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里找着,一会又在厨房忙活开来,他说如果不是我在,这套崭新的厨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我算是没猜到,他炒出来的菜,竟然还真是有理由来说服我,这是为增强宝宝的音乐细胞的。 他端上了两个菜,一盘红,一盘绿,还真挺好看的。 “怎么样,好不好看?”他骄傲地解着围裙炫耀说。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这做的是什么菜啊?”我反问,很认真的样子反问他。 他坐下,手托着下巴,说:“你不会真不认识了吧,太打击我的厨艺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吗?”说着他指着红色丝状的那盘菜,说道:“这盘菜呢,我给它取名叫——二胡,因为我用了两根胡萝卜做的。” 我吐血,竟然说两根胡萝卜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这个绿色的呢?”我白痴状反问。 “那这个绿色的呢?”我白痴状反问。 “看在你这么笨蛋的份上,我给要给你个榧子吃!这个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给它取名叫——双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双琴,不就是给杨小放补充音乐细胞了吗?”他专注的盯着我看,非常的认真表情。 这就是总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杨之放,我强烈怀疑,以后有天杨小放长大了,杨之放都不会长大,也许创作音乐的人,总是有用不完不会枯竭的想象力,他总能从小事上想到让我开心的事。 没事的时候,若我不和他说话,他就会耐不住寂寞的,找话题说,他只有在创作的时候才会静下来,否则,他喜欢和我说话,就是为了逗我乐。 我安静地靠在沙发上,看子晚将调着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我讨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对子晚说,千万别给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疯,那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 其实,我的酒品,还算不错的,比贤芝好多了,贤芝一喝酒,就有将衣服一件件脱离身体,然后肆意奔跑的念头,她说那样特别的轻松舒畅,特别的真实。 又想到了贤芝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她已经好久没有和我联系了。 我用脚踢踢之放,我说:“以后的一个月,每当杨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债父偿吗?”他抱着我的脚,放在怀里,很温暖地朝我笑。 那么的迷恋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虽然有时我会想,世界上真的会有这般完美的男子吗,而他恰恰还属于我和我的孩子,总是会怕,到最后不过是梦一场。 但在另一个场景里,看到他温柔地朝我笑,他离我,那么近,那么得近,近得我闭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睁开眼睛,他就在我身边,我唤出他的名字,他会很快就来到我身边。 这样的住了几天后,我提出要回家一趟,还有二十几天就是预产期了,也许还会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妈妈在身边,坐月子什么的,总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顾些。 之放坚持要陪着我一个月,我问他音乐怎么办,公司新出的专辑MV还没有制作出来,他的那张原生态大碟,还等着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吗?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摇头,还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当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后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动手机电话薄里的号码,然后一个个地打电话,给公司老总,给歌手的经纪人,给他音乐室的乐手,还有制片人,足足打了将近十个号码。 所说的内容都是一样的话。 他说他要休产假四十天,他说他要当爸爸了,世界上没什么比当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爱的音乐,也必须要排队等着他的杨小放出生再说了。 MV制作的事,他可以附带着帮制片人出出创意的策划,他不会去全盘负责的,他说那样事无巨细他若都亲自策划,那他除非是有三头六臂。 他说,就算是有六臂,也要两个臂抱季素,两个臂抱杨小放,剩下的一个臂工作,一个臂来处理琐事。 他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他说你别笑我俗,其实我就想过一个小老百姓的生活,钱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尽还复来,不会刻意追逐。 这样的一个完美时而儒雅时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一句话,要了我的泪。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总会一刹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结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认识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过,半年的相识,难道就可以去托付吗? 转念又一想,这算是闪婚吗?那我和温安年是谈了那么多年,才结婚的,可后来呢?后来是怎样的呢,我苦笑着问我自己,也许,我不应该用时间去衡量之放对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经不起一场过错的婚姻了,同时,也经不起一场错过了,我害怕会错过,对的那个人。 虽然,并不能说,和温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个错误,如果是错的话,那么定是双方都有错。季素,原并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过错的,不过温安年是先迈出了这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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