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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现在我特别希望英子能顺利地考上大学,并在她离开青山之前不要知道我的秘密,然后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能让她忘掉我的知己,把我们这段生活永远地珍藏在记忆里。我加大了对英子辅导的力度,我要确保英子万无一失地考上大学,离开我去远方。聪明的英子这回却没有看出我的心事,甚至把自己脑子里的最后一丝疑虑都抛弃了,把她全部的真诚都给了我。闲时她陪我爬山,陪我游泳,同我做爱,她似乎变成了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傻姑娘。

  我的愿望在最后的一刻功亏一篑,如同到了庆贺胜利时突然被敌人的冷枪击中,更令人痛心惋惜。我想这是上帝对我耍小聪明的愚弄和惩罚。

  英子在离开青山中学的前一天知道了我的秘密。英子很伤心,她是哭着离开青山的,我要去送她,她不让。我们的故事就在这里戛然而止,十年无音讯,没有留下一点尾巴。

  我不知道我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英子?我一直期待着这一天。

  44

  夜里,房子后面的树林里两条狗嘶咬了一夜,声音一会雄壮豪放,一会凄凉哀鸣十分古怪。它使我想起了十年前我和英子听到的狼嗥。但这次不是狼嗥,它的的确确是两条发情的狗在嘶咬、交媾,声音十分难听。其实也许并不是那声音难听,而是我们的听觉太愚钝,欣赏不了那畜牲调情时的窃窃私语和性高潮时的嗷嗷呻吟。感到古怪可笑的应该是我们,我们有什么资格自称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万物之灵?

  这一夜我被那个叫英子的女孩搅得彻夜未眠。我本只打算随便翻开看看,不想一打开就合不上了。我算了一下英子今年也已经三十四岁了,早已不是从前那副模样了,可我脑子里的英子永远还那么年轻漂亮。我现在越来越相信“缘”这个字。相术中说“人生聚散皆为缘”,我和英子从相逢相知到相爱相离不都是缘吗?

  我一直后悔那天干吗要到镇上供销社去买什么笔记本,买什么钢笔。其实英子并不在乎我送她什么,她得到了我是她最大的满足,她根本不需要别的什么了。英子不知道我去给她买钢笔和笔记本,要知道她一定会不让我去的,我却鬼使神差地瞒着她到镇上买了一支钢笔和一本笔记本。钢笔是英雄牌的,当时人们都特别喜欢那种钢笔,而英子却还没有,所以我决定送她一支,让她握着我的笔度过她的大学生涯。

  本子是上海出产的32开包着缎面里面带彩色插页的那种,这在当时也非常时髦。我特地挑选了一本大红缎面的,那鲜艳的颜色同英子的红棉袄很相似,我想英子一定会理解我的寓意。我翻看着本子,我想我应该给英子提点什么,于是出了供销社我伏在山边一座石桥的桥墩上在日记本的扉页上写下了两行字:“天涯处处有芳草,何须他乡念故人”。我想英子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一定会读懂我的意思的,然后她就会把我渐渐忘记,使我们俩都免去了许多笔墨之苦。写好字我好像了了一桩重大的心事,我想象得出英子接到我的钢笔和日记本时的欣喜之情,然后投入我的怀抱,热烈地亲吻我。随后我们上床做爱,结束我们这段浪漫人生的最后部分。

  回到学校的时候夕阳正挂在学校背后的山顶上,天空很红很亮,景色十分迷人,这与我和英子此时的心情十分地吻合。我有意重重地关上院门,让那钢筋大门发出一阵金属刺耳的声音,好让英子出来接我。学校正放暑假,教师全部回家双抢去了,只剩下我和英子两个人。英子在等通知,而我则在躲避一个合法妻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我们天天爬山,然后大汗淋漓地去河里游泳。我体验了在水中拥抱女孩的感觉,那感觉的确像拥抱一条大鱼。然后我们一起做饭,然后上床睡觉,就像一对夫妻。做爱对于我们早已成了家常便饭,没有了一点羞涩和新奇,我们只有兴奋和快乐。英子仍像以前那样大声喊叫,那喊叫一次次地将我熔化,让我满足陶醉。可我就是无法让方草让出位置给英子,我想我命中注定不是属于英子。我为英子感到不公和伤心。

  英子没有出来迎接我。我设想的英子扑在我怀里亲吻我的场面没有出现。我喊了两声也没有听见她回答。我想英子一定在耍什么小花招或藏在什么地方想让我大吃一惊,她常这样做。我看见她的房间门关着,我轻轻推开,身子激灵了一下,英子并没有藏在什么地方,她就在房间里,伏在床上哭得泪水涟涟。我说:英子,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准备去扶她起来被她推开。

  英子哭得更凶了,声音发颤,泪水把床席洇湿了一大片。

  我说:英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呀。我又去扶她。

  英子说:你走吧,你走吧!她哭着把我推到了门外,然后关上了门,伏在床上继续哭。

  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英子的哭一定与我有关。我不知道在我去供销社买钢笔和笔记本的两个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令英子如此伤心。我回到我的房间,答案原来就在我的桌上:一封从刘家湾寄来的信,信已拆开,肯定是英子拆的,平时同学来信我都让她拆。我抽出信,一张小凤与儿子的合影照掉到了桌上。我拿着信的手在嗦嗦地抖动。信是大姐夫的笔迹,但口气则是大姐的。大姐在信上告诉我,小凤和儿子都很想念我,问我为什么暑假不回家,叫我一定要抽时间回去看看父母,看看小凤和儿子……

  这一夜我和英子没有睡在一起,这是我们俩都没有想到的。我们的故事太像一曲戏了,把伏笔藏到了最后一刻,让人大吃一惊。对于一曲戏它太精彩了,可它对于我来说太残酷了。我把这笔帐记在了大姐和小凤的头上。

  一束刺眼的阳光直照在脸上把我弄醒了。我一下子惊起,我想我该去送英子,她今天一天要赶很多路。我没洗脸就跑过去,英子已经走了,桌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压着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钢笔,和我给她买的钢笔和笔记本一模一样,只是缎面和钢笔的颜色不同。我心里感到一阵激动,想不到她早就给我准备好了纪念的信物。我打开笔记本,扉页上也写着两句话,是元稹的两句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落款日期是半个月前她收到通知书的那一天,我已经想不起来那天她是什么时候背着我悄悄去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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