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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其他同事都有顾客,应该没怎么注意。"

  "那范花一口咬定是她让给你的,你说别人会信你还是信她?她是老员工,跟其他同事相处的时间更长,就算别人知道真相,也不会帮着你,最多说不知道、没看见。你要不就吃点亏,给她点。我也跟她说说,别一半了,四分之一,行吗?"

  "不行!这是个原则问题。我拿了提成,可以请大家吃饭,一起高兴高兴,但要我平白无故地给她,我办不到。"

  徐建军苦劝无效,只得把范花也叫来,三个人坐在一起商量如何解决。范花的态度很坚决:"当时我要是去接了,这单就没你的戏了。我是出于好心,觉得你刚来,想帮你增加业绩才让给你的,你不能一点儿都不念别人的情。"舒展同样也很强硬:"第一,不是让的,是不要了;第二,我用不着你让;第三,这单是我自己做成的,与你无关。"

  争论了半天,依然没有头绪。徐建军是个和气生财的主儿,谁都不想得罪。本身又没有多大本事,要不是他爸爸跟老板有点私交,也做不了店长。眼看陷入了僵局,徐建军只得强行解决:"范花,你是老员工,一直起着很好的带头作用。舒展能有现在这样的业绩,你占很大的功劳。无论是她本人,还是我,都应该对你表示感谢。所以,舒展,改天你请你师傅吃顿饭,算是谢师宴。多交流交流,以后让她帮忙的事还多着呢。范花你呢,也别再跟新员工计较,她好歹是你的徒弟,让她一下。怎么样?你们还有意见吗?"

  事情就这样别扭地结束了。舒展气愤地跟谷郁唠叨:"这不是明着欺负人吗?她这个人看起来还挺老实的,没想到这么坏!真是小市民!为了200块钱就翻脸!"

  谷郁却觉得很正常。为了抢单,销售员明里暗里搞小动作,她可见多了。人嘛,都要生存。而生存,是需要本钱的。对这些一没学历可以炫耀、二没背景可以依靠、三没姿色可以"升值"的人来说,生存是件很沉重的事情。具体到200块钱来说,那就意味着一个月的菜钱、一身不错的衣服、一两个同事结婚的份子钱、若干桶油……这些都是生活的必需品,少了,就会过得不舒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为了让"生存"不那么沉重而努力争取,是没有错的。

  其实舒展并不适合做销售,也谈不上喜欢。她心软,容易感情用事。有一次,一个单亲妈妈带着女儿来配眼镜。女儿说妈妈一个人带着她不容易,平时省吃俭用,自己不舍得花钱,对她却很大方。舒展听得怪难受,在推销时竟然跟那母女俩成了一伙,恨不得多给她们省点钱。徐建军说了她好几次,可是却屡教不改,谁拿她都没办法。最关键的是,舒展的理想是写书、写剧本,她天天都在琢磨怎么去做跟文字有关的工作。所以,无论是做销售还是什么其他工种,对她来说都不是最优选择。喜欢一样东西跟喜欢一个人一样,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可别人都不知道呀。就在店里准备提前结束实习期,跟她签合同的时候,舒展的这点"阴谋"被意外泄露了。紧接着,她就再次成了下岗职工。

  诸位应该记得前面提到的黑姑娘吴倩。她是舒展进入明仁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把舒展"送出"明仁的始作俑者。

  女人是群居动物。她们需要陪伴、炫耀、对比、八卦、分享,而这些,是男人办不了的。所以,女人需要闺蜜。就算没有闺蜜,那退而求其次,也要有一个能经常凑在一块的女朋友,可以适度地实现上述需求。基本上,舒展跟吴倩的关系就在这个层次上。一起打扫卫生、一起吃饭,偶尔还一起逛个街,说点工作上的事,应该仅止于此。舒展对她印象不错,并且认为可以适当地相处一下;吴倩呢,看起来也挺喜欢跟舒展说话的。两个人两厢情愿,就一拍即合,相处得还算愉快。舒展就是被这点愉快冲昏了头脑,才有了后来的"离职门"事件。

  那天舒展和吴倩上晚班(就是早8点到午12点,晚5点到9点)。临下班前,吴倩提议下午去世纪泰华广场逛逛。虽然那里的东西比较贵,不属于她目前可以承受的消费层次,但她还是对那里充满了向往,时不时就要去看看,买不起看得起嘛。

  两个人在一楼看鞋时,舒展想上厕所,就让吴倩在"接吻猫"专柜等着,自己去找厕所。转到世纪泰华酒店那边时,舒展发现了一个X展架。是《锋·尚》杂志的招聘信息,其中有一个职位:文案编辑。看到这个,舒展就像被粘住了一样,也不记得上厕所了,一个人在展架前发了好一会儿呆。最后,舒展决定上去试试。

  《锋·尚》杂志社就在这座写字楼的19层。它是本市第一家时尚类DM杂志,专门面对高端客群,搜罗了吃、穿、住、用、行等各方面的精品。说白了,就是向有钱人推荐又好又贵的东西,着实满足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的膨胀心理。这个世界上,再高尚的人,也克服不了被人当成超级VIP的满足心态。而以"品位"的名义拜物,向来是这个社会的"潜规则"。

  当年创刊的时候,曾引发了好一番争论。因为它公然打出"仇贫"的口号,说什么"我们宁愿在扫贫的道路上杀身成仁,也不愿意在贫困的现实里苟且偷生"。让很多还不够资格拥有这本杂志的人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伤害,进而面红耳赤地对《锋·尚》进行如火如荼的攻击。可这有什么关系呢?事实证明:在骂声和砖头中成长起来的人和事,往往更有杀伤力--脸都不要了,胆不就格外壮吗?果然,《锋·尚》顶风作案一年后,终于抚平了众人的怨气,取而代之激起了他们的羡慕。人都有拜物欲,在钱面前,梗着脖子摆清高的只有两种人:一是一贫如洗,不知道钱的可怕创造力的人;二是有很多钱,不知道该怎么花的人。而这两者中间的人,都是钱的奴隶。奴隶偶尔地反抗,不是因为他思想境界提高了,而多半是出于"狗急跳墙"的难言之隐。

  吴倩还在等着呢,舒展没打算瞒着她,因为她觉得她们是朋友。于是,她找到吴倩,诚实地说明了这件事,要她不要等自己,可以随意安排时间。吴倩听了一愣,先是表示质疑:"你行吗?你又没有大学文凭。"舒展说:"没有文凭怎么了?去试试又不丢人。再说也不一定不行啊。"吴倩眼珠子一转,说:"我也逛得差不多了,在这儿等你吧。"舒展道了声谢,就上去了。

  奇特的是,《锋·尚》虽然鼓吹"时尚"和"品位",整个杂志社的装修风格跟这两个词却完全不搭边。如果不是门边挂着铭牌,你可能想象不到这就是《锋·尚》的大本营。这种落差,都有点接近于"山沟里飞出金凤凰"式的不可思议。一排灰白色的低档办公桌、敦实朴素的椅子、黑色的大沙发、青灰色的地毯,这若干元素组合起来,怎么看都不像个时尚杂志社。果然是什么都不可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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