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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芳邻黎明

  住在这个小区的人都是省会级的领导。这里的房舍不像一般的小区,有七八层的多层建筑或二十层之多的高层建筑。它也不是那类新贵云集的独体别墅区。这里的建筑最高三层,低者两层。栗致炟的房子在一座三层楼中的二层,每层住有两户,他的对门或叫邻居,住的是汴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明。

  说起黎明,与栗致炟的确有缘分。他俩不仅是中学同窗,又是到过同一方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如今,又都升到省城的领导职位上,又住进一座楼房的一个单元的同一层。你能说这不是缘分?

  黎明和栗致炟的故里都在钟南省东邻的河东省的一个小县城,早先,这个名字叫贺兰的小县也属钟南省的地盘,后来,由于区划的变更,贺兰县划归了河东省,那是1966年的冬秋之交,十六岁的黎明和十四岁的栗致炟一道踏上了赴革命圣地井冈山的旅途。原来,他们都在贺兰县中学就读,这是一所完中,也是全县最好的最高学府。黎明已读高中一年级了,栗致炟还在初三。因为大家都在搞“文化大革命”,学校已经停课三四个月了,学生们戴上红卫兵袖章,卷入了轰轰烈烈的革命造反活动,不计其数的红卫兵拥进首都北京,去接受伟大领导人的接见、检阅。奔赴井冈山去朝拜革命圣地,也是响应伟大领袖的“红卫兵大串联”的重要指示。也是在那个时候,两个身在井冈山的毛孩子方才相识。先前他们虽在一个学校读书,但不在一个班级,拥有数千人的完全中学,哪里有接触的机会。那是一次无比狂热、无比激动,又无限愚昧的行动,但是,当时他俩的灵魂深处是把赴井冈山之行与唐僧孙悟空奔西天取经相比肩的。如今,他们都不愿意回忆那段历史,都想把那些记忆驱跑赶散。值得黎明回忆的事,是他在同伴中已有百分之七十的男女知识青年同居,其中有百分之五六的正式结婚,百分之二十的有了私生子的氛围中,却属于那少数的百分之三十的行列。他用坚强和毅力,用忍耐加柔韧,度过了那段漫长的寂寞枯燥的日子。就在全国恢复高考的第一年,一千九百七十七年,他考进了江南一所名牌大学,开始步入少年时代就做着的法官梦的征程。他读的是法律专业,是的,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前,还是初中生的黎明就企望着有朝一日能进入政法类的大学攻读。这个梦终于实现了,只是它迟到了,走进大学那年,他已经二十七岁,那是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一届大学生,不像正常时期,应届高中毕业生是大学一年级新生的绝对主体成员。那是在大学停办十年之后的第一次招生,可以说,已积压了十年的能上大学的青年们,一个个都想趁这一次招生闯进大学。当然,对应考学生的条件要求也是特别的,特别是年龄,已无法限制在高中毕业生那个年龄段了。知识青年、社会青年、青年工人、干部、教师、自由职业者等等,都可以报考大学,当然也有应届高中生。考试和录取是公平的,又是残酷的,许多成绩优异的考生,由于录取名额限制,生生被拒之于大学门槛之外。许多本可成材,前途应该光明灿烂的青年,不得不中止本应深造学习的生涯,而去寻觅能够维持生活、赚得柴米油盐的生计。能够迈进大学门槛的学生,是幸运的,也是侥幸的。因为在那种超乎寻常的竞争与拼杀中,一部分优秀考生的成绩咬得很紧,相差无几。能达到一定分数段的人,录取谁都是有道理的,你能说仅仅是几分之差,就可断定少那几分的考生就不如多那几分的考生吗?可是,没有办法,不用这种以分数划线的办法,还能用什么办法?倘若去尝试以考生的实际水平录取学生,空子和弊端更多,负面效应更大。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能被录取的学生,绝大部分是优秀的和比较优秀的。他们在十年动乱之中,大部分没有放弃理想和追求,没有丢掉知识和课本。他们热爱知识,刻苦学习,更珍惜得来不易的大学生生活。进了大学的黎明常常思考,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青年想上大学。参加这次考试的过程中,他目睹了青年人渴望知识、渴望学习、渴望深造、渴望学到本领和技能,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材的强烈愿望。可是,国家为什么把大学停办了?倘若国家能按部就班地招生办学,也不会出现眼前这种不正常的残酷竞争。想到这些,他下了决心,自己虽然无能力改变这种现状,但是自己有能力管好自己,努力学习,武装自我,走向社会后做一个正直、公正的人民法官,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中实施正义和人道……

  黎明当了学生会干部,入了党。大学毕业时,学校要选几个优等生留校,无论师资还是管理干部,大学也面临青黄不接。可是,黎明选择了下基层的道路,他知道,下边老百姓们更需要法官,更需要公正、公平的“裁判”。他把法官比作“裁判”。他的家就在贺兰县的城乡接合处,父亲是个当地十分知名的中医,方圆数十里,乃至百里开外的病人,都慕名找他父亲治病。县城懂医的人本来就少,至于农村,更是缺医少药了。一个支起牌子的医生,只要他正直、正义、人道、博爱、好学,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好医生,肯定会被百姓认可,名声自然会被一个又一个的“活广告”传播出去。更何况,黎明父亲的父亲就做中医,一套做人做事、为民行医的理念从他祖父那里就言传身教了。

  父亲曾企图把祖传的医术传授于他,如果上大学,父亲希望他去攻读医学。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他有自己的主意和选择。从小学到初中,他都在老家的贺兰县城就读,那时候,就常常听到“打官司”这个名词,××与××因为什么打起官司,××的官司打败了,不是因为他没有理,是因为对方有势力,他斗不过人家;又听说,××是个清官,××是个贪官,贪官是贪赃枉法的……他曾经看到,一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男男女女到县城上访。他们举着状纸,有的打起白布做的旗帜,白布上写一个大大的“冤”字,有的身穿白色布服,衣服的前胸后背都烙印着一个刺目的“冤”字,有的跪在机关大门正中,呼天抢地地诉说“冤、冤、冤……”。他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冤屈,他也不知道这里边到底是什么样的是是非非,他当然不知道酿造冤情的是官人还是百姓。但是,他想,这种事是需要有个公正的裁判出面裁决的。倘若是冤案,就要为其翻案,倘若有错误,就该为其纠正,倘若是百姓对法律的误解,就应扑下身子,耐心做好普法工作。只要裁决公正,工作到位,这种叫人同情的人就会得以解脱,只要裁判严明,制造冤案的人就会减少。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他做起了充当这种裁判——法官的梦想。而且这种愿望愈加强烈,日积月累,天长日久,他更加意识到,做一名法官,比做一个医生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

  黎明终于被分配到一个基层法院,也是为满足他的要求,他是这个县级法院的第一个学法律专业的本科生。那是一九八一年,那时候,有正规文凭的法官奇缺。他是从书记员的角色进入审判庭的。之后他做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又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办案,不久,他就被选调到地市级的中级法院,由担任审判员到审判长,又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担任了庭长。之后,晋升为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当时间进入一九九○年,他被调入汴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院长,坐上了省城法院一把手的交椅。

  黎明家的成员很简单,有爱人、女儿,还有一个料理家务的中年妇女,是他爱人的远房亲戚,实际就是黎明家的保姆。

  自栗致炟一家搬进这里,两家人相处就很和睦。有时候,栗致炟会去黎明家小坐,喝杯茶,下盘象棋。有时候,黎明也到栗致炟家串串门,叙叙旧,但是黎明的串门,时间都非常的短。两家的主妇和女儿们,不时也相互来往,特别是当她们知道,丈夫和父亲年轻时曾在一个村庄插队当知青,就有一种亲近的感觉。有的星期假日,没什么趣事可做时,两家女人会凑到一起,再约上几个人玩几圈麻将。两家的女儿也会挤在一间小屋里,说她们的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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