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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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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信,晓雄睡意全无。 父亲凝固的脸像旧年画一样贴在他的眼前,脸上最醒目的部分是那副白边近视眼镜,因其大因其圆而使父亲的脸显得更小更窄了。 眼镜是父亲残留的全部斯文,除此之外,他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山民。 “读出来”,“读出来”,“读出来”……父亲沙哑的嗓门在他的耳边周而复始地响着。那情形就像送葬的和尚在敲着木鱼,念着超生的经文。 从小父亲就是这样在他的耳边念叨,希冀他能够脱离苦海,去往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天地。 父亲当年没有“读出来”。 “川儿,你瞧这个人,这个人考到北京了。他在北京,他老婆孩子都在北京呀……” 父亲老是拿着那张毕业合影照给他看,父亲指的那个人看上去鼻子和眉眼儿都很平常。那个人就站在父亲的身旁,肩膀头一点儿也不比父亲高。 父亲当年在县里读完高中,高考时因为差几分落了榜,结果就留在乡下做了代课教师。虽然只是几分之差,他的生活与那个“读出来”的人就天差地别了。 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的所有旧课本,父亲都小心翼翼地攒着,那情形就像一个集邮迷集攒着旧邮票,等待着有一天它们会升值。 是父亲用那些旧课本教他学完了小学的功课,他一天也没有进过小学的课堂。那几年是他们家最困难的时期,家里为了给母亲治病欠了许多债,不但无力为他拿学费,有时还得指望用他小小年纪挣来的那点儿钱救救急。读初中是父亲咬着牙做出的决断,再难再苦也不能断了儿子读书的路。 “读出来!”父亲给他鼓着劲儿。 他拼了! 他不信就读不出来,他不信! 只是在很多很多年之后,只是在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现在,他才回过头看清楚了当年。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失败了。 那是命,命定的失败。 那些成功的登顶者是从半山腰坐着缆车出发的,可是他却必须从山脚的谷底开始往上爬。没有可以指望的外援,他靠的是双腿和双脚,然而别人却有充分的外力助他们向上提升。那些人起步时就是最好的小学,然后是最好的初中,然后是最好的高中,因此他们拥有最好的学习环境,最好的教师,最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最高质量的课外辅导班…… 正因为有了这些“最好”做着铺垫做着烘托,他们才有可能考上最好的大学,拥有了最好的前景并进而得以在最理想的社会位置上立足。 可是他呢?他没有上过小学,小学的功课是由父亲教他的。他在魏庙上的初中,他没能考上县一高,他以魏庙初中第一名考上了镇高中。三年后,他以镇高中的第一名考上了省城的汀州师范学校。 他尽了全力。 然而那仅仅是个不足为道的大专学历罢了。 他终于毕业了,可是汀州这个几百万人口的都市却没有他的位置,他只能重回家乡箕山,做一个乡镇学校的教师。不能,不能回乡重复父亲的人生!他已经知道什么是都市了,他发誓要成为这个都市的一部分。 是都市繁闹的商业大街告诉他什么是阔气有钱,是都市灯光变幻的歌舞厅告诉他什么是轻松快乐,是都市觥筹交错的酒楼饭店告诉他什么是奢华享受,是都市豪华的别墅群告诉他,什么是另一种生活…… 留在都市里有钱,有钱才能留在都市里,几乎是从迈进校门的当月,他就开始找机会四处打工,以求养活自己了。他做过家教,干过商品推销员,替矿泉水公司送过水,甚至偷偷去货运站做过按件计酬的装卸工……那一切都是为了钱,钱。他要抹去自己身上那些箕山人的痕迹,他要脱胎换骨地成为都市人。都市人拥有的气味他也要拥有,都市人会玩儿的一切他也要会玩儿。 当他第一次在美发厅做了发型,换上西装打上领带,他发现他比许多都市人更都市。宽肩蜂腰,一米八二的身个儿,笔挺地往落地镜前一站,真是帅呆了也酷毙了。他学会了打保龄,学会了打沙狐,学会了唱卡拉OK,学会了跳舞。 偶然的一天晚上,他在一家舞厅的门前站着。那家舞厅的门票贵了一点儿,五十块钱一张,让他有些犹豫。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低声说,“喂,你愿意陪我进去吗?我可以给你买票。” 那嗓音清亮而尖细,听上去像个女孩。他回过头,看到了一个混浊而粗重的胖太太。裙子只有二十岁上下,皮肤的年岁却加了倍,还有加了倍的香水味儿。他只是稍稍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 胖太太点了桌台,要了果盘和红酒。舞厅里灯光幽暗,偏于一隅的那个桌台也就暗得几乎只能看到轮廓。那幽暗让他庆幸,女人带给他的不良的视觉减弱了,剩下的只是一些感觉。伸出胳膊钩住女人的腰,手感是丰腴的,颤颤晃晃,仿佛那是一块硕大的果冻。踩着舞曲的拍点,他带着她走,感觉里是一种滞重和沉笨,就像小拖轮拽着一艘歪歪斜斜的大货船。 他恪尽着“陪”的本分,一曲又一曲地随那胖女人走下舞池。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闪过了悔意,一张五十块钱的门票就买断了他在舞厅里的自由——那种如鸟儿一般四下翩飞,如风儿一般随意游走的自由啊! 可是,很快他就释然了。五十块钱,那对于他不是个小数目,那是十个盒饭,那是一百个包子! 一次五十,就算是打工吧,他自嘲地想,就算是在扛麻袋。 他坦然地扛着,他那份坦然让麻袋觉得很满意。果盘里的水果吃完了,桌上的红酒喝完了,终场的灯光亮起来之前,那女人说,“你愿意去吃夜宵吗?” 当然,当然,累了一晚上,他的肚子也饿了。 她带他去“粤海酒家”吃晚茶。那里的灯光是明亮的,两人相对而坐,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女人的脸上布满了那瓶红酒的颜色。面前的筷子动也没动,她就那么看着他吃。看着看着,她忽然开口说,“你愿不愿意陪我开个房?付你这个数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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