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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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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糊涂,如果我不从今天说起,一直说到走的那天,你哪会记得。" 我想翻眼睛,却忍不住笑起来。他也笑,月光下眼神温润,唇红齿白。我看着他,什么话都说不出,只觉得幸福温软,瞬间弥漫。是啊,S大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那里和世上所有的大学的区别,也不过就多了个眼前这个男人而已。 三年的时间我容易么我!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担心林哲万一没等到我,在学校找上女朋友--那时候我想,要真是这样,我也不高考了,我干脆出家当修女好了--当年觉得修女比较漂亮。 "林哲,我昨天晚上又做梦了,你你你和一个漂亮姐姐在一起,我在后边叫你你都不理!"在电话里说着说着,就真的有委屈涌上来,当真觉得他欺负了我。 "小姑娘。"他在那头叹口气,"我拜托你,你上次不都不许我跟女生搭腔了?" "那要是有别人跟你搭腔呢?" "不许理人家。"他重复我的话。 我开心了,继续无理取闹:"不许看人家!" "……太不礼貌了吧?" "不管!" "好好好。" 以上的对话,三年间发生过不下十次,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么都不觉得烦呢?好在,似乎林哲也没这感觉。其实我当然知道,以他那样的性格,有女生跟他套近乎他哪好意思真不理人家,他向来是不愿负任何人的君子。所以我才在梦里都担惊受怕,深恐他一个"过意不去"就把自个儿交代了。 当我终于可以在那个初秋时分,随他一起去到那个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我没有太多离愁别绪,看到S市的一切,竟然还有莫名的亲切。因为这个地方有你爱的人,你的归属感便可以落地生根。 大一那一年,在我整个人生中,的确是无可挑剔的一段时光。S大后有个小咖啡馆,林哲时不时会带我去。午后,暖融融的阳光会从大玻璃窗里照射进来,仿佛要把一切化开。林哲在那里看迈肯锡的咨询案例,世界500强管理经验,以及《如何做一个成功职业经理人》。我就在他旁边,读小说,看漫画,兴头来了就拿水彩笔把人物涂得五颜六色,然后得意地把他从沉思里推醒,请他观赏,看他拧起的眉头和无奈的神情,心里头早乐开花,却还要假装叹息--人没品位啊,没治了。 偶尔,我抬头,会看见林哲来不及移开的目光,有比这下午的日头更温暖的情绪,却在接触到我视线的一刹那变得尴尬。那些时候,我总是拼命捺下往上撇的嘴角,喝一口奶茶,轻描淡写地看看天,看看地,看看窗外。然后等他状若恢复常态了,我才把脑袋窝进自己的臂弯里,偷偷笑得好像个白痴。甚至有一次,甜蜜太浓,那时还那么年轻脆弱的心根本撑不住,笑着笑着,竟会傻乎乎地哭出来。 "怎么了成雅?"他赶紧把书放下。 我不由分说地抓过他的手,在他温厚的掌心里把眼泪蹭掉:"看漫画看得不可以啊?" "可以可以。"他语调又温和又调侃,"来,我看看你看的什么,《蜡笔小新》?小姑娘,你测过你的情商没有?你确定它正常?" "……不要你管啦!笑面狐狸!反正比你正常!" "……" 那样的日子,被流年冲到什么地方去了?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停止问自己这个问题。 其实那会儿林哲什么都没跟我承诺过,可我当时一点不着急,觉得就这么在他身边,心里就很安定,哪怕一辈子这么君不娶我不嫁,也没什么要紧。 三四年后回头想想,真是单纯到愚蠢。 第三章 初恋永诀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已经接近九点,一睁眼第一个念头是:"完蛋了!迟到了!" 一骨碌坐起来,用力过猛了,立马支撑不住"嘭"地倒了下去,右手肘砸在床板上。 "嘶--"我被这一下撞得清醒了,揉着胳膊,却感觉腰腹的酸痛更加剧烈。原来昨夜不是春梦一场,不是我忘性大,实在是旁边已经空空荡荡,连半点男人的痕迹也没剩下,连我自己的衣服都被叠起来放在一旁的椅子上。 当然,仔细打量一下就知道这可不是出自我之手,想我成雅也就是一正常人,把好好的衣服叠成一摞酸菜这种境界,自认还远远不及。我拎出一件衬衣看着上面乱七八糟的折痕苦笑,看来我起来之后光熨衣服都是一项很大的工程。对了,还有床单,我钻进被窝,借着微弱的光看见淡绿的床单上一小块铁锈的颜色。 只是一晚呢,鲜红就转为这样暗沉,娇嫩原来这样经不住时光。得了,还感慨呢!整条床单都得抽下来洗,当然也可以剪下那块裱起来以纪念点儿啥啥的,如果我足够变态的话。 这么一想身上更觉得疲惫,索性重新躺平,准备睡它个天荒地老,睡醒了再去想这些累人的事情。我把昨晚给萧程的枕头拿过来,一并垫到头下,伸鼻子嗅了嗅,自己对自己笑了:"走就走了呗,你还当真要个小P孩对你负责呀,睡吧你,大妈。"我呵呵乐起来,刚摆出蒙头大睡的造型,门铃就抽风一样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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