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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想不到他这个——爱情专家也有——为爱情烦恼的时候。”

  “爱情专家?”静秋笑了,“所有的‘爱情专家’都是别人爱情的专家,轮到自己了,都是‘爱情傻瓜’,不然就不叫爱情了。我看过他在网上贴的那些东西,他那些有关爱情的议论,如果你当成是一个爱情专家、一个情场宠儿在说话,你会觉得他很明智,很冷静。但是如果你当成是一个情场失意的人在说话,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安慰自己,开解自己,说明他内心是很难受,很无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贴在网上的东西找出来看,以前是当爱情专家的名言来读的,今天试着当爱情傻瓜的梦呓来读,当情场LOSER的哀怨来读,真的感到有一种无奈浸润在字里行间。他在谈到“聚而厌之,分而恋之”的时候说:

  “所以这句话只能当作一帖安慰剂,用在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聚的情况下。到了那时候,苦苦地想着聚有多么美好,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而已。那就把这句话翻出来,安慰自己:其实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结合的话,久而久之,可能会生厌的,还不如像我们这样,离得远远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像,遥祝彼此幸福。”

  她觉得很心酸,想像他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一定是带着一丝苦笑,平平静静地道来。但那种平静是剧痛之后的麻木,就象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房子被烈火烧成了灰烬,惨淡地说:“算了,烧了就烧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扫。”

  她不知道这个令他忧伤的女孩是谁,但她积极地为他想歪点子,很简单,两个IF就能搞定。在这种场合,她比较喜欢用“IF”而不是“如果”,因为两个“IF”看上去就象“黑旅风李达”的那两把板斧,左右开弓,呼呼生风,过瘾。

  她在心里对他说:“Jason,我教你啊,对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嚓嚓,两个IF搞定。IF那个女孩真心爱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说,让她父母去干瞪眼;IF那女孩屈从于父母,就说明她不够爱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让那女孩去干瞪眼。”她觉得有了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彻底SOLVE了,都是以对方干瞪眼结束,何等畅快!

  不过她马上想到自己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她问自己:你能做到这么干脆吗?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虽然她那一“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术含金量高得多,但关键还是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不愿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总比他的容易些吧?

  说来说去,还是个情丝缠绕的问题。能使快刀的,斩的是麻,情思是连慧剑都断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从于父母,Jason是不会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为他已经爱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是一个宽容的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宽容的,那他对那个女孩就更宽容。也许正是这种深爱与宽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来大骂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责一下那女孩的软弱,或许就会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国究竟是躲避这段爱情,还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说ABC是不会在国内的,但谁说得准?说不定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中国投奔爷爷奶奶去了,让父母的父母来对付父母。

  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冒出一个大不敬的念头:也许这就是报应?但她马上打消了这种想法,太恶毒了,你不能因为他离开了你,就对他的遭遇幸灾乐祸。不管怎么说,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M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然在学校注了几个学分,准备在本学期内答辩。九月中旬,她开始写她跟他的故事。她在自己博克里贴了几篇后,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她贴到坛子里去。她不知道Jason会不会答应,又没办法联系上他,正在着急,突然收到Jason一个EMAIL,很简单的几句,就说他一切都好,现在可以从他的住处上网了。

  她知道他这只是在履行他的诺言,仿佛在说,你叫我跟你联系,我就联系,但我没什么话跟你说。她学着不生他这种冷漠态度的气,也学着写简简单单的EMAIL。不过她的简单比繁琐还繁琐。她每次先洋洋洒洒地写一大篇,然后慢慢删,慢慢删,把那些有点感情的话都删掉,再把可能被理解为有点感情的话也删掉,一直删到干巴巴了,才发出去,免得把他吓跑了。她自己写过一通,虽然没发给他,也算抒过情了,感觉比完全不写要好,用唐小琳的话说,就是“过了一把干瘾”。

  她问他:“我可不可以把《十年忽悠》贴到坛子里去?”

  他回答说:“你想贴就贴,你不要老是担心我会说什么,只要你开心就好。你做什么,我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我是你的超级粉丝。”

  她不知道他这是不是在赌气,她也不管了,就贴到坛子里去了。他说他在跟读,他有时评价几句,开个玩笑,主要是针对那些跟贴的,对故事本身,他很少说什么。

  他有时也打电话来,很少,而且不肯把电话号码告诉她。打电话的时候,他好像没什么话说一样,常常是一隔好久才说一句,她问他:“你——不想跟我说话?”

  “谁说的,我这不是在听你说吗?”

  她有时就不好意思再说了,怕说多了,他嫌她罗嗦。她发现他每天只写一个EMAIL,不管她写多少个过去,他都只写一个回来。看得出来,她写的EMAIL他都看了,而且有什么需要回答的,都回答了,但他不多写,每天只写一个。她觉得他好像是跟谁打了赌一样,正在做一个有赌德的赌徒,绝不失言。

  有一两次,她试着一整天不写EMAIL给他,看他还写不写。他仍然写一个EMAIL来,问她有没有生病。她想,他是不是编了个程序在AUTOMATICALLY回EMAIL?但是他EMAIL的内容又总是针对她写过去的EMAIL的,真是把她搞糊涂了。

  她想答辩完了就回中国去看他,因为她实在太想见到他了。她早已不再指望跟他破镜重圆,她只是想见到他,单纯的见见,没有什么歪心思,很纯洁的那种;也没有什么远大目标,很目光短浅的那种;即使他是跟他深爱的女孩在一起也行,很百无廉耻的那种。她想起他最爱的一首英文诗,是雪莱的,其中有这么几句:

  犹如飞蛾扑向星星,

  又如黑夜追求黎明,

  这一种遥遥的思慕之情,

  早已跳出了人间的苦境!

  她现在就觉得她对他的思慕之情,已经跳出了人间的苦境。爱他已不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使她生活充实的东西,像她妈妈说的那样:“人生在世,有一个人值得你全心全意地爱,是一种幸福,我们应该感谢那个使我们能这样无私无我地去爱的人。”当然她妈妈无私无我地爱的是她,对她爸爸的爱,老妈还是要讨价还价、不做亏本生意的。

  但Jason就是那个值得她无私无我地爱的人,即便他不爱她了,他仍然是一个值得她爱的人。她想,平凡事里面写到的那种“超越了情欲与婚姻的爱”其实也就是“跳出了人间苦境”的爱,不再追求婚姻,不再追求肉体的欢愉,只是牵挂他,关心他,希望他幸福,想生活在一个有他的地方。

  她先在网上把票定了,然后用EMAIL发一个COPY给他,这样他就相信她真的买了票了。她在EMAIL里说:我要回中国来看你,我已经买了票了,请你把你的地址、电话号码告诉我。

  她想,如果他叫她不回去,那就说明他实在是不想见她了,那她就不去打扰他了。不过按他的为人,她票都买了,他怎么好意思叫她不回去?到了第二天上午他通常回EMAIL的时间,她收到了他的回信。

  回信里没有他的地址或者电话号码。他叫她别回中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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