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十年忽悠 | 上页 下页


  那天Allan就留在艾米家吃饭,她高兴地跑到厨房里,要帮妈妈的忙。妈妈笑着瞟了她一眼,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能帮什么忙?做你的作业去吧。待会帮着吃就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也没做什么菜,蒸了个腊肉,炒了个青菜,其它都是剩菜。”

  饭桌上,四个人,艾米坐在Allan的左手,她不停地给他夹菜,不停地看他,搞得他很不自在,不时地红脸。爸爸仿佛什么也没看出来,但妈妈摇摇头,说:“艾米,不要给人家夹菜,你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乱夹,而且用你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不卫生。”

  Allan连忙说:“没事没事,没什么不卫生的。”

  “他自己老不夹菜,我才给他夹嘛。”艾米跑进厨房,拿来另一双筷子,说,“我用公筷,可以了吧?”说着,又往Allan碗里夹了两块腊肉。

  艾米自己喜欢吃奶奶送给她家的腊肉,所以她觉得Allan也应该喜欢吃。她吃腊肉不吃肥的,只吃瘦的,她咬下了瘦的那部分,就把肥的扔在桌上了。爸爸看见了,就说:“肥的你不吃,不要乱丢,拿来给我吧。”

  艾米不好意思用嘴啃下来给爸爸,只好用手撕,撕得满手油腻。Allan看见了,提议说:“我帮你把瘦的切下来吧。”看看没人反对,他就端着腊肉碗到厨房里去,很快就把肥瘦分开了。

  她一块块地吃他为她切下来的瘦肉,很开心。她时不时地看看Allan,发现他一块瘦腊肉都不夹,知道他是留给她吃的,她觉得他像她的父母一样,看到她喜欢吃什么,就都让给她吃,她吃得开心了,他也就开心了。所以她很夸张地吃得摇头晃脑的,好像是在告诉他:谢谢你,我吃得很开心。

  她偷偷看了看爸爸妈妈,爸爸仍然是全神贯注于吃饭,什么也没看见,但妈妈的眼神喜忧参半。

  吃完饭,Allan帮着收拾碗筷,擦桌子,他要洗碗,但妈妈没让他洗,说你不知道我把东西放什么地方,你跟艾老师讨论问题去吧。

  爸爸拿出平日从没见过的气势,命令道:“艾米,去帮你妈妈洗碗。”

  艾米大声抱怨:“为什么?我们女的就该洗碗的?”

  “我们这不是要讨论正经事吗?”爸爸解释说,看得出,平时就是被女儿吆喝惯了的,今天想在外人面前出个风头,女儿也不买账。

  艾米是有点“人来疯”的,没外人的时候,就已经是撒娇撒痴了,现在有了外人,而且是她一心想引起注意的外人,就更不会放过表现自己的机会了。她反驳说:“洗碗就不是正经事?”

  Allan笑着说:“还是我来吧,我是我们家的洗碗机,洗得又快又干净。秦老师,你帮我找本俄语辞典。”

  妈妈笑着擦了擦手,去找俄语辞典了。爸爸对Allan说:“我在书房等你。”

  艾米跟在Allan后面跑到厨房,看他洗碗。“我爸爸从来不洗碗,大男子主义,我替我妈打抱不平。两个人都是教授,凭什么我妈洗碗,我爸不洗碗?”

  “是你妈妈照顾你爸爸吧?”

  “嗨,你真的洗得又快又干净呢。你在家是不是天天洗碗?”

  “经常洗。”

  “你们家是男的洗碗?那女的干什么?你有没有姐妹?”

  “没有,我只有一个哥哥。”他说,“垃圾倒哪里?”

  “我不知道,我没倒过,应该是楼下那个大垃圾箱里。”

  他把垃圾桶里的垃圾袋提出来,扎好了口,对艾米说:“找个新垃圾袋放上去,我下楼去倒垃圾。”

  “我跟你去。”她顾不上找新垃圾袋,也不知道家里的垃圾袋放在哪里。她紧跟在他后面向外走。走到门口,她对屋子里的人大叫一声,“我们倒垃圾去了。”

  “嘿嘿,倒个垃圾嚷嚷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笑她,“你连垃圾都不倒?真正是小懒虫啊。”

  “我以后每天倒垃圾。”她向他保证说,“真的,你以后可以问我爸爸,看我倒了没有。”本来她还想说“我以后每天洗碗”,但她一想到那油腻腻的样子,觉得太艰巨了,算了,以后再说吧。

  等Allan到书房跟爸爸讨论问题去了之后,艾米回到自己的卧室,坐在写字桌前,却什么也干不下去,只是支着耳朵听书房里的动静。听了一会,听不到什么,于是嘴里咬着笔头,就胡思乱想起来。他有没有女朋友?他喜欢不喜欢我?应该是喜欢的,因为他一直对我笑着,而且把瘦肉都让给我吃。他脸红的样子真可爱。他什么时候会再到我家来?希望他天天都来,但是他肯定不会天天都来。

  她想,有没有什么办法,让他非得上我家来不可?让爸爸每天叫他来讨论问题?爸爸肯定不会的。让妈妈叫他每天来翻译东西?妈妈肯定不会的。最后她想到了一个点子,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不过根据她对爸爸妈妈脾气的掌握,她知道只要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就一定能成功。

  Allan走后,艾米听见爸爸对妈妈说:“成钢很不错,想不到他俄语也这么好,如果不是他提醒,我这篇文章就有一个大漏洞了。诗因翻译而失落。真理啊!所以搞比较文学的,最好能多懂几国外语,通过译文搞比较文学研究,无异于隔靴搔痒。以后英语上向你请教,俄语上就依靠成钢了。听说他日语也不错,可以借助辞典看文学作品。”

  妈妈说:“俄语日语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英文译笔很老道。他本科时的翻译老师我认识,叫静秋,是D省翻译家协会的常务理事,他们合译过很多东西,《译林》上有他们俩的翻译作品,还在 《中国翻译》上发表过文章。这孩子如果向翻译方面发展,可能挺有出息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艾米的爸爸说,“难道你认为他选择比较文学是个错误?”

  “我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他译笔不错,光看译文,你真的想不到他才二十出头。”

  艾米插嘴说:“他才二十出头?我以为他三十出头了。”

  “为什么?”妈妈笑着问,“因为他有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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