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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旋即笑起来,“在上大一的时候当时的女朋友说不想我出国,于是我就再也没想过这件事,但是后来觉得还是很有必要。”

  为了女朋友而不出国?薛问枢这样的人也会做出感情至上的事情吗?真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如果,如果我说我不想他出国,他会做如何反应。

  我不知道,我也不敢问,我一向自负而聪明,懂得怎么讨人欢心,让自己做一个可爱的情人,这样愚蠢而自取其辱的话我是断然不会问出口,我只好改口,“为什么必要,是因为大学很多人都出国了,所以才想出去吗?”

  “我也想过,原来保研的时候我也可以选择本校的老师,浑浑噩噩的过三年,找份稳妥的工作,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那时候我就后悔没有早早准备出国,因为我想要的是技术,我追求的是实实在在的技术。”

  “那种感觉,就像是别人肯定我不是因为我是什么样的人,而是我做出了什么成果。”

  我专注的听着他的回答,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男生会有比同龄人更深更远的想法,他追求的是技术和能力,而不是文凭和口碑,他的城府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你就没有你追求的生活乐趣?”

  “我喜欢掌控事物的感觉,我喜欢一件事情,一项实验在手里按我想要的轨迹发展,而我大概所有的乐趣都来自于此,对我来说工作和生活是分不开的。”

  这样的人,还需要多说些什么,连我都觉得劝阻的话语更加的自私和无力,他说完之后冲着我笑了笑,然后又底下头看资料。

  我看着他,这才发现薛问枢穿了一件UCLA的制服,淡蓝色的长袖T恤上领口和袖口交错橘黄色的条纹,更显得他肤色白皙,淡淡的橘色的灯光照着他的脸庞,他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的阴影在眼缘浮动,唇角微微的翘起来,孩子气十足。

  于是我凑过去蜻蜓点水的在他嘴角吻了一下,薛问枢有些诧异,“怎么了?”

  “你那样好看啊,像个孩子。”

  他笑着摸摸我的头发,没说什么,我看着他想告诉他,你睡觉的时候也像个孩子,眉头微微的皱着,嘴唇翘起来,很可爱,可是为什么你不能像孩子一样没有野心,没有欲望,简简单单、波澜不惊的生活下去。

  他看完了资料,侧过身抱住我,温热的呼吸刺激着我的耳后,旋即轻轻的咬上我的耳廓,勾住耳垂,我觉得又酥又痒,轻轻的哼了一下,抓住他的手,“干嘛,睡觉。”

  “嗯,睡觉。”他顺手把灯关掉,然后又凑过来上下其手,我忍无可忍用劲把薛问枢推远点,他又一脸垂涎的凑过来。

  折腾了好一会,我又累又困,迷迷糊糊的问,“你干嘛啊?”

  他抱着我不放,“明天早上做好不好?”

  “再说。”我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就陷入了梦乡之中。

  外面是哗哗的雨声,下了一夜似乎还没停歇,耳边是微微的喘息声,我随着他的手指低低的呻吟,眼睛还未全部睁开,就被薛问枢撩拨的燥热难耐,他附在我耳边慢慢的斯磨,眸子深黑,晨间的微光从窗帘里透了出来,他的身体沐浴在晨光中,紧实的肌肉的线条张扬挺拔,血气方刚。

  我微微的挣扎了几下,就被分开双腿,他的手按在我的腰间,然后试探了几下浅浅的顶了进去,我只觉得那股被充实的快感一直窜到四肢百骸,不由的叫了出来,那种感觉混着疼感,让人欲罢不能,试探了两下他也慢慢的动了起来,然后凑到我耳边,低低的轻喘,“叫出来,舒服就叫出来。”

  我再也忍不住,似乎又是低喘又是呻吟,呜呜咽咽的声音伴着激烈的动作和无处发泄的快感,伴着他的节奏都快到失控的边缘,我只觉得浑身都快酥软了,抓住他的手臂死死的箍着,没多久就听到他低低的吼了一声,汗水顺着他的额角流下来,划出性感的痕迹。

  我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尽了,浓浓的倦意像潮水一样涌来,而薛问枢却精神奕奕的样子,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摸摸我的头发,“快起来,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真是筋疲力尽的早晨,而且是破天荒的起那么早,外面的雨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早早的到了学校打起精神上了一节课,实在是支撑不住了,课间便到了秦可书那里要了一杯咖啡。

  她慢条斯理的煮着咖啡,跟我搭话,“你昨天怎么没来?”

  “嗯?有事?”我有些警惕,总不能告诉她我昨天经历了场翻天覆地的变化,于是我就说,“昨天雨下的好大,我又没课,所以在家。”

  “那你还那么困?”她煮好咖啡倒了一杯,调了点奶油和肉桂递给我,我一边撕糖包一边说,“熬夜玩游戏的。”

  她很惬意的啜了一口,眼光不住的看着外面的大雨,“昨天想找你去吃生煎顺便去逛街的,结果你不在办公室。”

  我笑道,“那你干嘛不发信息给我,就是水漫金山我也赶来陪你吃生煎啊。”

  “因为下雨啊,好心情全部都被破坏了,没心情吃了。”

  “什么没心情吃了?”冷不防的有人站在门口问道,我和秦可书愣了一下,原来是钟宝瑶,今天她穿了一条很旧的牛仔裤,有些紧,上面围了个红黑格子围巾,还穿了双橡胶雨鞋,我和秦可书都觉得特别不可思议,瞪大眼睛互相问,“这年头还有胶鞋卖吗?”

  我感慨,“我最后一次穿胶鞋还是在小学三年级。”

  秦可书也感慨,“我就是宁可把鞋子都弄上水也不会穿这么奇怪的东西。”

  钟宝瑶一脸骚包陶醉样,“我感觉很好啊,你们不觉得英伦范十足吗?”

  我和秦可书两个人异口同声,“不敢恭维……”

  这时候上课铃响了,我跟她们道别,顺手还把秦可书的咖啡拿走了,到了教室立刻就有学生问,“老师你喝的什么咖啡,好香啊。”

  “咖啡机买的。”

  立即遭来群众反对,“不可能,味道那么香,咖啡机卖的雀巢不是这个味!”

  现在小孩子真是越来越精明,我只好告饶,“上课,上课,先不讨论咖啡。”

  这些小鬼还不罢休,“老师,你的咖啡太香了,很影响我们上课情绪。”

  我挑挑眉,举了举咖啡杯,“如果你高考时候有同学喝咖啡,那你岂不是要丢下考卷夺门而出?不想上课就不要找理由。”

  下面异口同声,“对啊,我们本来就不想上课嘛!”

  他们还是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我也觉得课再按部就班的讲下去一定了无生趣,倒是趁机给他们讲讲文化,比如咖啡倒是不错的话题。

  想到我大学时候上英语专业课,什么都不爱听,精读睡觉,口语讲话,泛读看小说,听力看电影,倒是西方文化鉴赏和跨文化交际学的很认真。

  为此我粗浅的研究过红酒、咖啡、各地美食和服饰,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

  讲到快下课的时候前排有学生把一张纸条递给我,辅导班的课堂都比较自由,如果是大课因为人数多,课程紧无法对老师提问发言一般都会递纸条,而小班的课我则鼓励他们有什么就说什么,我展开一看,一个很遒劲的字迹,“老师,我想下课时候请你喝星巴克好吗?”

  我哑然失笑,递给我纸条的是一个高三的男生,长得白白净净的,性格倒十分直爽,辅导班的学生和师生关系都比较自由,只要不有什么原则上的事情都无所谓,想了想我就在纸条上写上,“No problem, no Starbucks。”

  那个男生看了笑起来,然后悄悄的把纸条揉成一团,扔到墙角的废纸篓里。

  于是这件事再也没有提过。

  不过薛问枢知道这件事之后,经常有事没事拿出来抖一抖,我当然不会蠢到以为他吃醋了,只不过他待在沉闷的研究所里了无乐趣,于是想着各种陈年往事来逗趣我,他总是在我偶尔感叹无缘美男的时候冷冷的冒出来一句,“你还惦记你那星巴克的卡布奇诺?”

  彼时网上有一句流行语,“卡布奇诺,你TMD的就知道卡布奇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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