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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对现在的生活,徐冬倒觉得很满足,常常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有一次纯哥们儿聚在一起,喝了几杯酒的徐冬就大谈特谈起“婚经”来,说:“自由和束缚从来都是相对的,当你获得最大自由的时候,其实你也背负着很大的束缚,就拿婚姻来说吧,它是个枷锁,可现在戴上了枷锁的我,也获得了相应的自由啊,呵呵……”我们问他“相应的自由”具体指什么,这厮脑袋一晃,得意地扔出来一句:“当然是泡情人啦!”还无耻地向已婚的刘大军使个眼色后反问我们:“试问,你们寻起情来,哪一个来得有我潇洒,随意?”我们不禁面面相觑。

  确实,徐冬和他那些情人的关系,一直都让我们这些未婚者叹为观止,他们之间没有咬不烂的感情纠葛,没有浓浓的物质色彩,就那么简单地保持着性伙伴的纯洁。探其究竟,徐冬也会直言不讳:“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有老婆,有孩子,以后不可能离婚,另外我还没有钱,不行就拉倒,行不就成了吗?”末了,他还会以胜利者的姿态,脸不红地套用北岛的诗,给自己的行为做个总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婚姻是寻情者的挡箭牌。

  面对一个未婚男性,一个女孩子的想象空间大得多,也有很多机会可趁,她可以得到他的身体,也得到他的感情,她还可以把他变成自己的老公,这样,房子、银行卡等等一切也就都归她了,所以这个时候的女孩子往往都很难缠;而面对一个已婚,并且还不打算离婚的男子,一个女孩子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机会了,感情最起码要被人家老婆和孩子分去一部分吧?肉体也不能自己独享,房子和银行卡等等,要想得到恐怕要颇费一番脑筋,弄不好还要触到法律这根红线,所以,这个时候的女孩子若心甘情愿,那就不会很麻烦了。

  这样的道理,我当然明白,但对徐冬的理论,我还是不能苟同,一来我自认为还没有堕落到他那个地步;二来我毕竟还是未婚青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嘛!

  好了,话好像说远了,还是回到我自己身上吧。不管怎么说,也不管将来是好是坏,但面对新生活,我都应该干上一杯。我给我们报社深度报道部的主任孙燕打了个电话,征得了她的同意,我可以休息两天了,也好调整调整心态。

  孙燕现在已经是半老徐娘了,但看上去仍风韵犹存,风情万种,她几乎是与我同时来这家报社的,也算是元老级的了。孙燕来的时候,儿子就已经4岁了,社会经验当然比我丰富得多,再加上在人际关系方面又很会交际,所以她成了报社第一批选上去的中层干部,在这一点上我没有什么不服气的。但现在让我感觉很不舒服的是,从一版编辑位置上退下来的我,竟到了她的手下,况且,报社人所共知,我的写作水平和新闻把握能力肯定比她高出一大截的,在一个单位里,能干活的往往当不了官儿,虽然我也知道这很正常。

  我又给哥们儿们打了一圈的电话,告知他们我又做记者了,并宣布晚上我安排吃饭,庆祝一下。他们当然免不了惋惜几句,但表现出来更多的还是兴奋。尤其是徐冬,竟扯着嗓子在手机里跟我喊:“骆驼,你他妈终于下来了,再不下来,我和几个哥们就打算开除你了!”

  我带着毛毛一块儿去吃的饭,我是在一家“巴蜀饭庄”安排的,刘大军仍是带着老婆聂云来的,落座后的聂云仍是笑着看我,让我心慌。刘进竟意外地带来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美术学院搞国画的女生,他终于结束了两年没有女朋友的历史,这无疑为此次饭局平添了不少新意。八九个人围着一个漂满辣子的大火锅频频举杯,不一会儿,在座所有男性就都赤裸上身了。聂云表现出了对毛毛异常的热情,不断地给毛毛夹菜,后来干脆让刘大军和毛毛换座位,俩人低头私语。我是吃出一身热汗,又惊出一身冷汗,真担心聂云哪根神经失调,把我们俩的那一次抖落出来。

  又让我们意外的是方东方,刚见面时的高兴竟都是装出来的,喝着喝着竟伤感起来,眼泪八嚓的,原来他相处了八年的女朋友和他分手了。方东方的女朋友长得很一般,说不上好看,又黑又胖的,但方东方竟然对她一直都情有独衷,使他在我们这个烂情的圈子里跃然而出。想来也是因为他和女朋友打小就是邻居的缘故吧,方东方和女朋友是通过考大学的途径来了省城的,他们的家都在一个偏远的山村,就住前后院儿,两人从初中起就是同班同学,恋爱关系却是上了大学才确立的。方东方的女朋友还真让人佩服,毕业后,方东方去了出版社,她去了徐冬所在的晚报,做了体育记者,可她不甘寂寞,几年后又考研究生去了北京,这样方东方就与她之间有了两年“相思苦”的时光。去年她研究生毕业,回来还不到一年,这不,耐不住寂寞的她又要去北京考博士生了,方东方实在无法再忍受了,就跟她提出:“要不放弃博士,要不放弃我!”她竟放弃了肝肠欲断,万念俱灰的方东方。

  酒桌上顿时沉闷起来,大家都开始安慰方东方,张兵还开玩笑地想让方东方开心,也调节一下气氛:“嗨,东方,想开点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女人没了咱再找!”可话说完,他自己都觉得很尴尬,坐在他旁边的徐冬还捅了他一下。

  “算了,东方,为这种女人伤心也不值得,这女人呐,学历越高越翘尾巴,你们现在能分手也是好事,找个普通点儿的女孩子不挺好吗?来,喝酒!”我说着,瞥了眼毛毛,然后举起了杯。

  悲也好,喜也好,反正喝到子夜时分,我们这张饭桌上的男人就几乎都意识模糊起来。我不知道毛毛是怎么把我弄回家,并拖到床上的。第二天我醒来时已是下午两点了,毛毛却还在旁边熟睡着。看着窗外的阳光,我想到明天就要献身记者工作了,心中忽然有一种庸懒的感觉:要是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就躺在这床上晒晒阳光多好啊!

  此后的几天里,我白天作为一个记者四处奔波,夜晚就变成一个男人与毛毛疯狂做爱。我知道,等毛毛打了胎后,我们最起码要半个多月不能动真格的了,我要充分利用好这段“空闲”,而且,从昼伏夜出又回归了正常,我似乎忽然又焕发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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