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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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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事情的关键,”小韶说,“也是花家舍最大的奥秘所在。你若是在我们这里住久了,就会悟出其中的道理。” 说话间两个人来到了风雨长廊的尽头,已经听得见湖水转向岸边的轻柔的沙沙声。两个人沿着河滩下被月光照的蓝幽幽的水线,向前走了百十来米,就看见两棵高大的垂杨树阴下面,停放着七八艘小船。船只被微风吹得挤成了一堆,轻轻地磕碰着。此刻,他们离打谷场已经很远了,可在寂静的晚上,舞台上演员的道白依然能够听得十分清晰。 “你怎么知道这儿有船?” 小韶冲他嘻嘻一笑,麻利地脱下鞋子,扔在树下,吧嗒吧嗒地跳到水中,拽过一只小舢板来,道:“怎么不知道?我今天在湖里采了一天的莲子,到现在胳膊还痛得举不起来呢。” 等谭功达上了船,小韶用木浆将舢板轻轻一顶,然后顺势一跃,就跳到船上来,在船的左右两侧划起水来。那小船在岸边打了几个转,就开始静静地向湖心驰去。到处都是齐人高的荷叶,像小伞一样密密匝匝地挤在水面上。有的已开得盛大,有的荷花含苞未放。原来,在田田的荷叶中间,有一条隐秘的狭窄水道,被荷叶遮盖,仅容船身通过,若是站在岸上,根本看不出来。 荷叶下面的水是青黑青黑的,散发着纯纯的香气。一进入这条水道,谭功达立刻就感觉到一阵透人心脾的清凉,光线也随之变得幽暗。在黑暗中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的脸。船通过时,不时有倒伏的荷叶刮过船帮。水流的声音晶莹剔透,他能够听见鱼儿在离船不远的水面聚成一堆,发出一片唧唧咋咋的声响。 小韶停了桨,抱膝而坐,让船在水面上荡着,将下巴顶在膝盖上,一动不动地看着水里的月亮。她说,有时候,她一个人也会划船到这儿来,躺在舢板上,仰面看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可以想想自己的心思,也可以让心静一静。荷花像天幕一般,把她与这个世界隔开了。 “你小小年纪,哪有什么心事?”谭功达笑道。他顺势在船的另一头躺下来,枕着双手,看着湛蓝的夜空。小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而是喃喃自语道: “这片水域原来是有一个名字的,叫做芙蓉浦。只是现在没人这么叫了,而且——” 她停了一下,顺手摘下一大片荷叶,顶在头上,像只小鸟似的晃着脑袋:“你如果晚来一年,也许只要七八个月,很可能就见不到这片湖水了,见到的也许就是一片稻田。” 她说公社已经制定了向湖区要粮的三年计划,到了今年冬天农闲时,就要开工填湖造田了。公社已经开过三次动员会,具体的土方数目已经计算出来,分配到了每个生产队和生产小组。青年突击队也已经成立。她还说,她现在每天晚上都会划船到这里来,坐上两个时辰,仿佛是在跟一个什么要好的朋友告别似的。 “要填掉这么大的一个湖,那得需要多少土?” “从山上挖呗!”小韶嘟囔道。 躺在船上,透过细长荷叶的茎杆和肥大的荷叶,他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花家舍上空那片璀璨的灯光中。真是太美了!世界上也许找不到第二个比这更美的地方!他自己曾经有过的所有梦想,在这里竟然都变成了现实。那灯光在清澈的天空下,犹如一堆碎金,明明灭灭;又像水晶的珠帘,平铺在黑黢黢的山坳里,闪烁不定。可一想到这片湖水很快将不复存在,除了沧海变桑田的自豪之外,也有一点莫名其妙的怅然若失。他觉得人过中年,对什么事情都会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常常会为一点小事,陷入无名的哀戚和想入非非之中。 “你若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就说吧。这儿是花家舍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离开岸边已经很远了,你只要不大声喊叫,根本不会有旁的人听见。”小韶压低了嗓门,对他道。 她的声音中有一多半是呼出来的气,反而增添了四周的幽静。他甚至能够听到荷叶在晚间生长的声音,其实,我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就想这样和你静静地坐一坐…… “我看不见得。”谭功达的声音有点异样。 “怎么不见得?就连党的成立大会都是在湖上召开的呢。”小韶天真地扑闪着两只大眼睛,瞅着他:“你是说,到了这儿,还不安全?” “你想到的,别人也会想到。”谭功达半开玩笑地对她道,“按照我的经验,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危险,反过来说也一样。说不定此刻,就在我们身边不远的地方,有许多条这样的小船,有许多个秘密正在被轻轻地说出来……” 小韶听他这样说,就有些疑心。慌忙伸长了脖子,警觉地朝四周张望。 “我是在跟你逗着玩呢,”谭功达看着她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便抓住一朵荷花向她摇了摇,笑道:“喂,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 小韶浅浅地笑了一下,可整个人还是显得心事重重。她将胳膊伸出船外,拨弄着船侧的水,忽然道:“哎,你想不想吃莲子?” 没等谭功达回答,她就已经侧过身,拨开荷叶,去寻找莲蓬去了。谭功达看见自己的近旁有一根莲蓬露在水面上,便俯下身子去摘,忽听得小韶尖叫了一声,大声道:“不要碰!”可已经来不及了。原来那莲藕有点怪,身上长满了硬硬的毛刺,谭功达顺手一捞,手上便有一阵钻心的疼痛,他不断地甩着手,嘴里咝咝地吸着气,小韶早已旁若无人地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半天才说: “那不是什么莲蓬,那是狗头籽,活该!谁叫你刚才吓我来着?”随后,仍吃吃地笑。 “狗头籽是什么?” “那是长在湖里的另一种植物。样子跟荷花差不多,但叶子软塌塌的伏在水面上,不像荷叶那样高出水面。它结的籽也有点像莲蓬,这东西长得像狗头一样,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它狗头籽。样子是难看了点,果实是一样能吃的。只是身上长满了硬刺,十分锋利,只要轻轻一碰,保准你就会扎出十多个血孔出来。怎么样,你的手破了吗?疼不疼?” “那它浑身是刺,你们又如何去吃它的籽?” “很简单!等到它熟了的时候,我们把镰刀绑在长长的竹竿上,在水里一捞,它就断了,在水面上飘着。我们就把它拿到舂米的钚臼中去舂。它的籽有豌豆那么大,硬得不得了,简直是包了一层铁!可却比菱角有味。” 小韶从身上掏出一块手绢,递给他。谭功达闻到手绢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有点像栀子花,又有点像木樨,可他右手的每一个手指都被狗头籽上的芒刺扎出了血,他不知道要去包扎哪一个,只是把它捏在手里。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太明白,”谭功达说,“我来到花家舍的这一个多月,一连去了五次公社,可每一次都没有遇见郭从年书记。我也曾通过办事员小徐正式提出与他见面,可每次都遭到小徐的搪塞和拒绝,郭从年似乎在故意躲着我。” “你这个人太多心了。在我们花家舍人看起来,这事一点不奇怪,”小韶喃喃道:“他不可能见你。”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小韶略略迟疑了一下,继续道:“因为在花家舍,几乎没有人真正见到过他。” “什么叫‘真正见到过他’?难道他会隐身术?” “我的意思是说,你即便见到了他,也不一定认得出来。比如说,公社里有那么多的机关,那么多间办公室,那么多的大小官员和办事员,我是说,也许你早已和他见过面,握过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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