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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


  “妈,”常欢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怎么过来了?”

  “要是不过来,还看不到你门两个打情骂俏呢,”他妈妈对我妈妈说,“我们回去吧,免得被当作电灯泡。”

  “对,就算他们肯当众表演,我的牙齿还受不了呢,会酸掉的。”我妈妈也笑着凑热闹。

  “哎呀,你们!”我羞得满脸通红,又恶狠狠地看了常欢一眼,“都怪你这个坏蛋!”

  “对,都怪我这个坏蛋。”他像个美国佬一样耸了耸肩,对妈妈们说,“我老婆害羞了,妈妈们高抬贵手别再笑话我们了,要不然最倒霉的那个一定是我。”

  妈妈们笑着走出了厨房,常欢把水果端了出去。我捂着脸蛋坐在椅子上发呆,原来传说中的“天伦之乐”就是这样,怪不得那么多人都选择了结婚生子,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跟这种朴实浓厚的幸福比起来,什么野心,什么激情,仿佛都变得一文不值。平平淡淡,就像是“无招胜有招”,才是武功的最高境界。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

  我和常欢终于要结婚了。经双方父母商定,婚礼定在9月9号,是个星期六,亲朋好友都有空,而且那时候不冷不热,我可以穿上最漂亮的婚纱。

   日期确定以后,忙不完的事情就接踵而至,订酒席,挑婚纱,还有他的房子,也要简单整理一下。高个子的赵小帅自告奋勇要充当新郎的义务保镖,刘亚菲强烈要求伴娘,说每次参加婚礼都是当主持人,说来说去都腻了,这回换成最要好的朋友发昏出嫁,她说什么也要当一次女二号,给多少钱都不换,谁也不用骗她。

  我说没问题。

  其实这也是我的愿望。我一直渴望着一个有教堂有草坪的婚礼,能够在好朋友的簇拥下走进神坛,在然后庄重而肯定地说出“我愿意”,就像天底下所有幸福的新娘一样。

  至于洛可可,她的留学申请已经被批复,我结婚的那天她应该已经去了澳大利亚。不过她答应送一套最漂亮的婚纱给我,让我先别着急去外面订,我说好的,谢谢。

  常欢的父母回了北京,他们打算把长安街边的旧房子卖掉,再把东四环的那套新房子租出去,然后回到泰城,落叶归根,跟我们共享天伦。

  而我们,作为男女主角的我们,则一直在努力做好一件事:相爱。他的房子正在重铺地板,所以他干脆搬到了我家。每天早上,我们在闹钟的铃声中双双醒来,然后拥抱亲吻,随后他会去冲个凉,而我则跟妈妈一起在厨房中转来转去,学做各种精致美味的早餐,例如皮蛋瘦肉粥,例如杏仁瓜条。

  他在上班之前一定会亲我一下,而下班回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再次拥抱我,之间我们会打无数个电话,发无数条短信,就像刚刚恋爱的高中生那样如胶似漆,不可分割。我们经过了太多的倔强与猜疑,又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才终于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急于把从前三年没说完的情话说完,把三年间欠下的一切填补得满满登登,我们相爱了,终于相爱了,就算是上帝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阳光暖暖的上午,我打电话问他晚上想吃什么,他想了想,说吃紫菜饱饭吧,很久没吃过了,怪想的。我说好的,等写完稿子我就去买材料,晚上记得早点回来。我们很响地互相亲了一下,然后我才和上电话,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稿子写得很顺手,不到一个钟头就全部搞定。我问妈妈说要不要一起去北塔大街转转,顺便买些晚饭必需的材料回来,她说你自己去好了,新打的毛衣还剩半个袖子就能完工,她决定在今天一气呵成。我说那好吧,我自己出去好了,等下如果想起要买什么,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

  我带着小小的手包,坐出租车去了北塔大街。买了一大堆东西以后,我突然觉得很累,想找个地方歇一下,于是就走进了肯德基。大概是周五的关系,这里挤满了人,我在一个男人的对面坐了下来,他并没有点什么东西,桌面上空空的,可能也是走累了想歇歇,或者是在等人。

  等他转过头来的时候,我们夸张地瞪着对方看了老半天,直到他首先伸出右手,“好久不见了,叶心爱小姐。”是与我在北京一夜风流,然后又在圣诞晚宴上偶遇过的张美德。

  我也伸出了右手,不过却略微有些尴尬。尽管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可是每次一看到这个人,我还是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想着该如何找个好一点的借口离开。

  “我得走了,跟朋友约好了在对面的餐馆碰面。”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准备起身告辞。

  我心怀感激地看着他,又缓缓地站起身来,我想目送他离开,毕竟他用一句善意的谎言成全了我的体面。

  然而就在我起身的那一刹那,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一切都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等我睁开双眼,发现外面已经是清晨。另一张床空着,常欢坐在床边睡着了。他的右手轻轻捏着我的,而我的左手上挂着一瓶大大的点滴,看样子是新换上来的。我很快意识到这是第一人民医院,从前出车祸的时候就住在这,我认得病房外面那棵大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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