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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


  “伤风?”我将信将疑地把手伸到他的额头上,烫得吓人,“伤风能伤成你这个样子吗?赶快吃,吃完了跟我去医院!”

  “不用去医院,一点小病,没关系。”他一边吃着,一边嘟囔。

  “我给你两条路走,一条是老老实实跟我去医院,另一条是我打120叫辆救护车过来,你选吧。”

  “你叫110也没用,我说不去就不去。我最受不了医院的那股味,没病也薰出病来了。”

  我们俩像菜市场上的小贩和顾客一样讨价还价,我态度坚决,他寸土不让,直到我扬言要打电话到北京去跟他父母告状,他才乖乖就范。不过他还是一边穿衣服一边嘟囔着“一点都不听话,也不温柔,看将来谁敢娶你。”

  他想自己开车去医院,被我拦下了。幸好刚出楼门口就遇到了一辆到站的出租车,前一位顾客下车了,我们随后钻了进去。我对司机说出了医院的名字,离得并不远,很快就到了。

  挂号,排队,终于轮到我们了。一直以来,我都认定了医院总是个让人压抑的所在,医生的表情严肃得就像是他们身上穿的白大褂。不过,严肃的确是最适合医生的表情之一,如果在医院里看到了“宾至如归”的微笑,还真是不伦不类。

  检查,验血。医生冷冰冰地得出结论:上呼吸道感染,需要点滴。两瓶,一口气滴完。

  年轻的小护士用橡皮筋紧紧勒住常欢的手腕,随后又毫不怜惜地刺入一针,又粘上橡皮膏,就算大功告成了。

  观察室里的病人并不多,床铺看起来也还算干净。他躺在上面,先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聊天,后来居然睡着了。在此期间,他的右手一直抓着我的右手,即使是睡着了也没有松开。我静静地坐在床边,先把电话打成震动,随后开始观察这个熟睡着的男人。他的身体轻轻蜷着,喉咙随着呼吸轻轻地起伏着,抓住我右手的那只大手也是轻轻地握着。他一脸安详,和平日里那个巧舌如簧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此时的他就像个单纯洁白的婴儿,这幅睡相,居然是那么的可爱而无辜。

  就这样看着,直到护士来换药。一瓶打完了,还要再来一瓶。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护士轻一点,小姑娘会意地笑了笑,飞快地换好药离开了。

  两瓶药统统打完之后,已经是深夜。护士来拔枕头的时候,他才睡醒。

  “打完了?”他问我。

  “恩。”

  “那赶快回家,我受不了这的怪味。”大概是各种抗生素和退烧药发挥了作用,他的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额头上也有了细密的汗珠。

  “等一会,把汗擦干了再走。”我用左手掏出一包纸巾,又拽出一张,轻轻在他额头上擦着。

  这时他才发现我的右手一直被他攥在手里。“我一直都……这个姿势?”他抓起我的右手,满脸的不可思议。

  “你说呢!”我抽回了自己的手,轻轻地揉着。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早就麻了。

  “你又不是250……麻了吧?”

   “没麻!”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赶快把外套穿上,然后回家,这的药味简直太难闻了!”

   “我说我不来,你非逼着我来!你说你是不是自讨苦吃……”前两句是他一贯的腔调,后一句却柔和了许多。

  “我吃饱了撑的,行了吧?”我围上披肩,转头对他说:“别腻歪了,赶快走吧!”

  医院门口停着一大排出租车,其中一辆飞快地将我们带回了他的家。

  换上干净的睡衣,又用消毒湿巾擦干净了手和脸以后,他终于躺到了床上。我也脱下在医院穿过的衣服,并且飞快地洗了个澡,还换上了他的睡衣,大的明显不止一码。我问他想吃什么,他说还没饿。我说那就煮点粥给你吧,再拌点小菜,清清肠胃排排毒,他说好的。

  等我端着稀粥和咸菜走进卧室的时候,他又一次睡着了。

  我把吃的放到一旁,再一次坐在床边。我伸出右手,轻轻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凉凉的,大概是退烧针起了作用。我长吁了一口气,直悬着的心终于略微放下了。

  “别走”,他说。

  “傻瓜,我没说要走。”我说完这句才发现,他刚刚是在说梦话,那句话并不是讲给我听的。

  我笑了笑,轻声说了句几乎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话:“常欢,你在梦中挽留的那个人,会是我么?”

  第二十三章 欲的重量

  不知道是哪位伟大的哲学家总结出了那句经典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了婚的人很有可能选择离婚,这就像一场大规模的社会流行病,很多人都不能幸免。常欢的学妹兼同事宁宁上周跟大学老师赵英俊离婚,圣诞节那天认识的贤妻良母林慧也提出要跟李维离婚,不仅我身边的朋友们,就连我的读者也在离婚,一时间,仿佛离婚成了天底下最时髦的事情,否则人们怎么可能趋之若鹜奋不顾身。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一个漂亮的少妇面对面地坐在报社会客室的长椅上,她自称“阿媛”,强烈要求在报社见我一面,我的确很久没有去报社了,想想就答应了她。

  这个女人没有化妆,淡淡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疲惫,一开口就是:“谢天谢地,我终于走出来了。”她用双手捂着水杯,像是在努力取暖,同时也放慢语速,讲了一个故事给我听。

  泰城师范大学有个著名的“情人角”,那里一到春天就会开起铺天盖地的桃花。大学二年级的那场春风吹来了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他那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打动了一向心高气傲的她,在那片桃花林里,他吻了她,从此,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跟别的男生不同,他从不会把脏兮兮的内衣裤丢给她来洗,也不会在一起出去旅行的时候对她毛手毛脚,在别的女生忙着洗衣服或者吃避孕药的时候,她总带着一种优越感冷眼旁观着,仿佛全世界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只有一个,而那个人心里唯一的女人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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