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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她收拾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仔细斟酌了一下,终于还是摇了摇头道:“小姐,你跟我说过,只有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那种全心全意地爱才叫做爱,月梅虽然身份卑贱,但还是希望有人能够专心一意只爱我一人。南宫公子虽然好,但他毕竟有了那么多妻妾,与人分享的爱……我还是不要了。”

  小丫头被我潜移默化了!我不由偷笑,也松了口气,如果她真的成为南宫凌众多妻妾中的一员还真是可惜了。不过她这口口声声的卑贱卑微怎么就没扭转成功呢?我又有些头疼。

  我笑了笑道:“既是如此,那我也就不多管闲事了。月梅,男人最要紧的是心地,而不是外貌财富。须知越是俊俏多金的男人越靠不住,不是说他们天生薄幸,而是越是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天下绝色越是唾手可得,而得来太容易的东西谁会去珍惜?一颗芳心对一个女人来说无比珍贵,对他来说却是俯首皆是,就算他有心珍惜,但他那一颗心如何可分成许多份送给不同的人?便是分了,每人也只能得到一小点,不若不给。绝顶的男子,无情是罪,多情是孽,女人若足够聪明就不应该陷下去。豪门多情债,倒不如普通的人家夫唱妇随、舒心快乐。没有了钱权的铺垫、外表的争艳,显出来的真心才真正值得珍惜。或许这些话你现在还不能体会,但等你再见识多一些,多想一想,多半是能体会的。”

  月梅点了点头,认真地说:“小姐是绝顶聪明的人,说的话断不会有错。这些话月梅都记下了。”

  我不由又笑了:“没有人说的话是绝对正确的,我说这番话不是要你一定接受我的观点,只不过给你提供一些参考。你将来或许有自己的一番见解,这也是好的。我只是要你明白,如果是你经过深思熟虑以后得出的决定,便应该坚持到底,而我也会支持你到底,明白吗?”

  月梅点了点头,含泪道:“小姐的这番心意,月梅至死难忘。”

  我欣慰地笑了,看着她,仿佛又看到了深宫里那个跟在我身边小小的纤弱身影——紫玉。我一直把她当妹妹,成为康熙的贴身宫女后便也实践诺言想办法把她调到我身边。可惜她福浅命薄,没几年一场大病便过去了。我想我是想借着对月梅的照料来弥补心中对她的抱憾吧!

  第7章

  丝竹阵阵,歌舞翩翩,宽敞的大厅里,南宫凌为庆祝我康复而办的宴会正在进行。他还特意把曾经身为秦淮河第一妓院“风月楼”花魁的三夫人叫了出来歌舞助兴。

  参加宴会的人员很简单,他身为主人,郑元算半个主人,他的正妻——两江总督夫人的侄女儿,我,再加上元武跟月梅,就没有别人了。但宴会倒是很隆重的,该有的一样不差。

  秦淮河是有名的声色之地,南京城内的艳姿歌舞也是同样堪称一绝。这样的表演就算在京城也是难以见到,所以在场的人无不交口称赞,月梅和元武更是看的目不转睛,大开眼界。

  然而我却是心底不以为然的,我一向偏好快歌劲舞,萧亚轩是我最喜欢的华语歌手,对于看惯了二十一世纪声光俱备的演出、演唱会的我来说,这种程度的表演实在难以提起兴趣,但表面上我仍是一副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所以我不喜欢参加宴会,无聊得要死不说还要做一晚上戏。

  “罗姑娘怎么不喝酒啊?”大夫人刘氏见我只喝白水,便关心地问道。

  我笑了笑说:“抱歉,我不会饮酒。”喝酒误事的教训一次就够了,我铭记在心。

  南宫凌不无得色地问道:“罗姑娘,你看这些歌舞如何?”

  我微笑道:“很美妙,当真是只应天上有。”

  他十分高兴,得意地说:“这可是玉娘亲自训练出来的呢!”说着搂了一下那美艳无双的三夫人,玉娘媚笑着偎在她怀里,刘氏在旁边看着皮笑肉不笑。

  我敛眉低头,径自吃着东西,对这争风吃醋的活剧不感兴趣。

  郑元笑道:“那也是春流你财大势大,‘翠名居’闻名天下,在南京城独占鳌头,才能有这等气派。”

  南宫凌先是得意一笑,旋又叹了口气道:“不过如今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且不说城里越来越多的酒楼,就是现在那几乎独霸北方的‘元华饭庄’,也是潜在的威胁。”

  郑元诧道:“这‘元华饭庄’我是听过的,只不过这两年事务繁忙,一直没时间北上,也没亲身体验过。不过他们不是最南发展到西安么?”

  南宫凌叹道:“南京、杭州历来繁华,他们即便此时不来,迟早也要把手伸过来的。想想真是令人头痛。”

  郑元更加诧异了,问道:“这‘元华饭庄’究竟何人所办?竟如此厉害么?连春流你都惧他三分。”

  南宫凌苦笑道:“这‘元华饭庄’的老板至今未在众人面前露过面,据说在他们内部也只有少数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倒是十分神秘的人。然而最可怕的是他那些闻所未闻的经营手段,什么折扣卡、贵宾卡、不同等级的人不同消费,我曾经去探查过,就是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周到齐全的,让我也不得不佩服甚而借鉴。”

  我抿嘴偷笑。那是当然,我的员工可全部都是经过培训才上岗的,我在英国曾经在许多国际知名的大饭店里打过工,那些服务手段我就算没有十成也学到了八成,拿到这落后的古代来,还不令人“宾至如归”啊!

  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在我面前谈论着“元华饭庄”,我专心吃饭,月梅则低着头只是偷笑,笑他们浑然不知口中的那个人就坐在他们面前大吃大喝。

  说了一会子话,他们惊觉竟然冷落了我,郑元忙道:“今天难得大家兴致好,我们不如来吟诗作赋,也不枉了这良辰美景。”

  南宫凌自然称是,我却差点让嘴里的水给呛着。看小说里面那些穿越时空的主角们借花献佛,在什么诗会之类的场合“技惊四座”是很爽啦,我也很想试试这样的滋味,可惜来的年代太近,唐宋八大家谁的作品不是耳熟能详?偏偏我对清朝的诗歌又不是很熟悉,难不成要把《红楼梦》诗词拿出来现吗?曹雪芹的出生就快了吧?到他写《红楼梦》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告我侵权?还是要我背一背毛泽东诗词?毛泽东离现在这个年代好像也不是很久远的事情,万一留下个什么蛛丝马迹可就惨了!当下我笑道:“这吟诗作赋我可不擅长,别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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