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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张仲平坐在茶几上看着仍在沙发上睡觉的曾真。她的披肩长发染成咖啡的颜色,垂下来,将她的半边脸颊若隐若现地遮住。她一定是梦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嘴唇一抿一抿的,似有一种隐隐的笑意。张仲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真的差点把她当成夏雨。都是鹅蛋形的脸蛋儿,都是圆圆的、翘翘的下巴。不肥不瘦、高高挑挑的身材。特别是举手投足中的那种味道,活泼开朗、阳光灿烂,又有一点儿妖媚。

  夏雨,他们分开已经多久了?曾经有过的缠绵徘恻,已经被浩瀚无际的太平洋隔断了。是的,夏雨远在美国。跟她有关的一切,也好像早已随风而逝,像一面蒙上了厚厚灰尘的镜子。

  曾真的出现纯属偶然。如果小雨不惹那个小小的麻烦,如果小雨他们校长不逼着家长想办法把那个已经录制好了的节目撤下来,如果张仲平那天要找的那一连串的人,中间有一个没找到。或者,曾真那天没有碰到小雨她们几个同学,不知道那条根本就不算新闻的线索,那么,他们也就不会认识,还在各自的圈子里不搭界的忙忙碌碌。现在呢?她已经躺在他的沙发上了,拥着留有他身体味道的毛巾毯曲膝而眠,像一座小小的不设防的江南小镇。杏花春雨,一帘幽梦。一个优雅卧睡的女人,就像被主人娴静地搁置在沙发或床头的一本书。

  用书比喻女人已经是很俗套的了。而且往往仅仅停留在打开、合上这两种简单状态的比拟上。其实,书是多么复杂的事物呀。比喻,你可以从书的类别、品种,联想到女人的林林总总、纷繁复杂。书店里各种书籍浩如烟海,可是,你要想找一本什么样的书,也还是相对简单的。书店会先把它归类,比如,社科书在一楼,自科书在二楼,文学类在一楼A区,经济类在一楼B区等等。你要分辩一个女人的种类,就没有这种指南了。女人本身就是一个谜,你不在乎她,她就是一个异性动物,你要在乎她,她就能让你陷入迷宫。曾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曾真翻了一下身,她现在是侧卧在沙发上了。她的一条胳膊弯曲着,枕着自己的脑袋。另外一条胳膊垂在沙发边,冰清玉洁,质感就像他上次买的那尊青瓷,也像一截洗得像玉一样白的莲藕,鲜嫩的润滑中似乎饱含了脆生生的水汁。她的脸被那条胳膊挡着,他只看得见她的耳朵。她的右耳耳垂上有一大一小两颗痣,这丰富了她的肉肉的耳垂的内容。她的肩胛骨微微地隆起,像凝固了的水波的一次优美的起伏,然后柔柔地滑落下去,一直铺陈到腰际。腰是细细的,收束而内敛。也应该是柔柔的、软软的。细是可以看出来的。柔和软则必须通过触摸,必须借助于手的感觉。她的一条腿像做跨栏动作似地抬起,之后就停在那儿不动了,这使她的小小的翘翘的屁股有了一点点错落,像瓷质花瓶的肚子,因为有了稍微的变形而灌注了一股跳动的生命和旋律。她的腿受了牛仔裤的包裹和毛巾毯的掩盖,透露不了更多的信息和内容,只一味地挺拨和修长。

  张仲平欣赏着曾真的睡姿,没有半点心跳加速的感觉。这跟他与其他女人在一起时不一样。他跟她们在一起时总是直奔主题,恨不得在几秒钟之内就找到书中的华章和中心思想,否则心里老是不踏实。连跟江小璐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常常会没来由地兴奋,偶尔一两次还会因为那种兴奋而仓促和潦草。曾真这会儿给他的感觉完全不同,他觉得自己对她所抱的态度是亲切的、详和的、宠爱有加乃至于由着她的性子的。他用目光来回地抚摸着她的身体,感到很从容很自然。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张仲平的公司高居二十一楼。街道上的车声听起来比较微弱,有点飘。外面的霓虹灯亮了,它们的反光偶尔会在曾真的身体上掠过。张仲平不知道是应该把她叫醒,还是应该等她自己醒来。这会有点不同。相同的是,不管她以怎样的方式醒来,都会第一眼就看到他,因为他在她醒来之前,会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今天是个好日子。几个小时以前健哥透露给他的信息让他心情愉快,尽管紧接着唐雯给他打来了电话。但这算不了什么。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整天捧着那几本书,也是很枯燥的,偶尔给老公打打电话,不过是一种调剂。不管怎么样,在唐雯眼里他还是称职的,他赚的钱基本上都拿回家了。至于他的那些花花事,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因为他对她瞒得滴水不漏。对于唐雯来说,不知道的事就是不存在的事。他工作很忙,把一家公司打理得风生水起,容易吗?整天忙于应酬、围着别人转,不停地揣摩别人,不停地陪笑脸拍别人的马屁,容易吗?那是要以牺牲家庭生活的部分内容为代价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在社会上混的人,不都是这样吗?但周未他基本上是呆在家里的,陪老婆和孩子。他们夫妻之间每周有两次以上的性生活,质量很稳定,中等偏上。

  对于曾真来说,今天是不是也是个好日子呢?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多大了?二十二岁?二十五岁?对了,她属羊,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本命年,大生日了。他是跟她第二次见面时知道她是属羊的。在时代阳光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他们两个提前溜号,他请她去吃冰淇凌,开的就是她的车。厉害呀,年纪轻轻的就是有车一族。她的车上挂满了公仔,全是羊,各种各样的,像在驾驶室里开了一个饰品店。当时他跟她玩笑,说你得小心一点。你属羊我属虎,羊入虎口,你还有救吗?迟早要把你吃掉。

  张仲平望着睡眠中的曾真,已经拿定了主意,要把两个人的好日子变成一个特殊的日子。他跟她见面三次了,已经很久了。何况他还给她写过那么多的诗。除了夏雨,他的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会写诗的。她们是他的同谋,那种虚情假义的抵抗,不过是监守自盗的一种掩饰。多亏了她们才使他的走私活动能够顺利得手,哪里还需要他发思古之幽情?再说了,现在谁要是以诗人自居,没准别人会把你当成怪物,现在流行荤话痞话,追女孩子讲究的是三分钟搞掂、一夜情和天亮以后说分手。而当年夏雨是欣赏你的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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