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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这也是不怎么好回答的问题。说不好,侯昌平的压力会比较大,他如果要想帮你,还要考虑怎样处理与司法技术室的关系。说好,侯昌平又可能会有顾虑,怕你只把他当一个摆设,显不出他在这件事情上的重要与份量。张仲平虽然并没有打算这一次就谈胜利大厦拍卖的事,但对于怎样跟侯昌平谈,也还是打过几次腹稿的,基本的原则是不能把话说死,先看侯昌平怎么说,再想办法应对。

  张仲平说:“拍卖委托的事归司法技术室管,拍卖公司是做生意的,不可能不跟他们接触。彭主任是从办公室新调来的,倒是见过几次面,就是不知道他跟别的拍卖公司关系怎么样。”

  张仲平讲的也是真话,没有故意耍滑的意思。只是更多的细节没有说,这段时间他跟彭主任的接触很频繁,唱过几次歌,吃过几餐饭,互相之间感觉还不错。侯昌平与彭主任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如果张仲平把与彭主任具体交往的情况告诉侯昌平,侯昌平也就会怀疑,张仲平是不是一转背就会把与他的交往情况也告诉彭主任或者别的人,那样的话,谁还跟你打交道?再说,他跟彭主任的那些交往对于拍卖公司来说很稀松平常,尚停留在自我感觉阶段,这也是算不得数的。

  侯昌平点了点头,对张仲平的回答可能还满意,说:“彭主任我还是熟的。他早几年从区法院调上来的时候,我还在政治部工作,是我去考察的。”

  张仲平说:“是吗?这样就好了。老同志的话,他还是要听的。”

  侯昌平笑笑,摇了摇手说:“那也不见得,此一时,彼一时呀。”

  张仲平知道侯昌平这是不想把什么事都揽到自己身上。毕竟这种事情太敏感了。侯昌平如果太明显地帮着张仲平,彭主任就会怀疑他们两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效果反而不好。

  司法技术室已经从全市几十家拍卖公司中挑选了十来家,规定中院今后的拍卖工作就由这十来家做,并组织入围的拍卖公司开过了一次会,讲了今后拍卖委托的操作原则。主要是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由他们选择拍卖公司,能够协商一致的,就定下来。出现分歧,就抽签解决。表面上看起来,案件当事人都有话语权,其实不见得。里面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执行局的法官仍然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侯昌平说:“院里发了一些文件,鲁局让大家传阅了一下。具体怎么搞,还没有布置。不过,张总我也跟你讲句老实话,别的执行法官会怎么做我不清楚,在我这里,可能也不会替哪家拍卖公司做工作,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我把你当朋友,才跟你交这个底。”

  张仲平说:“那是那是。”

  侯昌平的话好像是在回绝他,但他不这么看。否则,侯昌平也就用不着主动跟他扯这件事。他认为,侯昌平的话也可以从另外两方面去听。一方面,到目前为止,他对拍卖公司仍是一视同仁,没有或者不会亲哪一家疏一家,不会对案件当事人去施加什么影响。这是他的态度,这个态度与院里相关文件是一致的,作为承办法官他只能这样做。第二,生意是你在做,既然案件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拍卖公司,你就应该知道怎么做,点醒你一下,就是在帮你了。

  果然,侯昌平接下来问了张仲平另外一个问题:“张总知道胜利大厦的申请执行人是谁吗?”

  张仲平说:“是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吧?”

  侯昌平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仲平说:“外面听说的。”

  侯昌平说:“不是我跟你说的吧?”

  张仲平说:“不是。”

  侯昌平笑了笑,又伸手在张仲平的膝盖上拍了拍。

  张仲平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颜若水,不知道侯哥熟不熟?”

  侯昌平说:“你认识他?”

  张仲平说:“嗯。”

  侯昌平说:“他跟一个姓鲍的律师请过我。你知道,我是不喜欢到外面吃饭的。我也不太喜欢跟律师打交道。我没有跟你说过吧,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经办这个案子的人姓马,叫马亮。他倒不像那个鲍律师那么滑头。”

  张仲平说:“哪天去钓鱼吧。你,我,颜总,就咱们三个人,最多把马亮也叫上。不要什么名目,也不谈什么具体的事,只是在乡下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放松放松,侯哥你看呢?”

  侯昌平想了想,说:“张总你又没有跟我商量过这事,由你安排就行了。”

  见张仲平笑着点了点头,侯昌平又说:“我看到时候能不能再把鲁局叫上。”

  张仲平说:“听侯哥你的。”

  侯昌平说:“看看,你弄错了吧,我可什么也没有说。”

  张仲平挠着头说:“对对对。”

  侯昌平说:“有个叫龚大鹏的人,张总你也知道吧?”

  张仲平知道这个人,那是一个建筑包工头,曾经请丛林和他吃过一餐饭。张仲平本来想老老实实地回答说知道,可他不知道侯昌平对这个人的态度,也怕侯昌平追问,反而把丛林牵了出来。回答说不认识也不好,侯昌平问到他,肯定知道他或者认识他,说不定龚大鹏还跟他说过与张仲平、丛林交往的情况,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张仲平就等于向侯昌平说了假话。张仲平想到这一层,只好装着不经意地反问侯昌平:“怎么啦?”

  侯昌平没有让张仲平为难:“他是胜利大厦的建筑商。最近到处找人,闹得比较厉害。”

  张仲平说:“闹什么呢?”

  侯昌平说:“他有个官司就是告胜利大厦的开发商的,官司打赢了,却执行不了。因为那幢楼是在中国银行作了抵押的,而且早就被查封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唯一合法的申请执行人。”

  张仲平说:“按照《合同法》,建筑工程款可以优先受偿,这对龚大鹏还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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