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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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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 人们必须相信,垒山不止就是幸福。 ——阿尔贝·加缪 过了今天晚上,我就三十岁了。 她走过来,坐在我的台灯底下。她说:“你的房间怎么这样冷?”我说:“漠河冷,今天暖气又断了,窗户里面开始结冰了,四处都开始结冰了。”她说:“我那边暖和一点,只不过我睡觉的时候老是把被子踢开。”我说:“这么多年你还是睡觉不老实。你怎么变得这样小了?”她说:“因为你快把我忘了。”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把你放在了更深的地方。”她说:“更深的地方是哪里?”我说:“是忘记的边缘,可永远忘不了,这就是最深的地方。”她笑了,变大了一点,坐在我的膝盖上,仰头看着我,说:“你倒说说,到底值不值得?”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在一场火灾中去世了。那是一场惨烈的大火,烧起来的时候我正蹲在另一条街上弹玻璃球,用纤细的手指把玻璃球弹进不远的土坑里,我甚至闻到了东西烧焦的味道,可我当时玩得专心致志,没有分心去想烧着的是什么东西。当我捧着满满一手赢的玻璃球回到家的时候,家已经烧成了灰烬,父母没能逃出来。我住到了叔叔家,只有他愿意接收我。作为一个孤儿,我变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很快学会了保护自己。 所有妄图欺负我的人,不管对手多么强大,我都给予力所能及的回击,我从不商量,也从不忍让,我只想给对方留下足以令他们牢记的疼痛感,自己最后是不是还能站着,并不重要。不得不说,我给叔叔添了不少麻烦,他也很少对我手下留情,我吃过拳头,挨过皮带,也曾经在冬天的夜晚在院子站过一整夜,我不断地向他反击,不断地失败,但是这丝毫没有动摇我的信念,终于有一天,在我又一次伤人之后,他把我送进了工读学校。在这里,教官的行为方式和叔叔没什么区别,只是我没法再白吃白喝混下去,而是需要做工。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给衣服的领子和袖口绣花,通常都是苍白的牡丹和僵硬的鲤鱼,眼睛和手指要经历严峻的考验。等我长大了一点,我便和伙伴一起走上街去铺路,把铁桶里的沥青舀到路上,然后看着压路机轰隆隆地从沥青和石子上滚过,造就一片平整的焦土。 工读学校里大多是和我一样的孩子,也许不是孤儿,但是顽劣的程度不比我差,在几次突然爆发的斗殴中我都没占到什么便宜,这里的人对疼痛感的认识确实不大一样。教官们经常会在深夜突击检查,因为有些人喜欢在枕头底下放把刀子,可即便如此,在冲突升级或者说在一些必要的时刻,刀子还会在他们手中出现,像魔术师一样突然出现在袖子里,闪闪发亮。在被扎伤了几次之后,我也学会了巧妙地把刀子藏匿在床上的某处,然后逐渐学会刀子的用法,如何使刀锋准确切进身体的薄处,不要人的命,但是要让他倒下。 终于在十六岁的时候,我完整地回到了叔叔那里,带着几处痊愈的伤痕,和几件换洗的衣服。当时叔叔正在看报纸,他抬眼看着我,看了半天,说:“你壮了一圈。”我说:“是,要干活。”他说:“可能现在我都不是你的对手。”我说:“有可能,但是没这个必要。”他想了想说:“你有什么打算?”我说:“到街上走走,看看有什么机会。”他点了点头说:“你还愿意住在这儿吗?”我说:“算了,我已经十六岁了,能自己照顾自己,只是需要一点本钱。”他说:“本钱我没有,但是你可以在我家里拿点东西,你看什么东西你能用得上就拿走,不用客气。”我在屋子转了转,发现厨房的菜板上放着一把切软骨的尖刀。事后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简陋的家里会有那么漂亮别致的一把尖刀,刀锋冷月一般发着光。我伸手拿过他手中的报纸,把刀包好,和从学校里带出的衣物放在一起,背在身后。他自始至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在我走出房门之后,我听见他站了起来,把门反锁上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查,我选择在这座城市里,只在两个地方活动。一个是火车站,白天我就在火车站里睡觉吃饭,候车大厅就是我的房间。我从来不偷东西,我曾经的伙伴指点过我,如果要偷东西就买一张站台票,上车的时候一定会有人把钱包撞在你的手上。我不偷东西的唯一理由是我不是小偷。所以火车站只是我生活的地方,在哪里也找不到这么美妙的家,被无数的人包围,可没有一个人烦你。另一个地方是我上班的所在。 在这座城市的一角有一片新建的别墅区,也是唯一的一片别墅区,在别墅区和城市的主体之间,有一片人造的树林,树是真的,只不过是为了给别墅区的窗子们一个美好的风景栽上去的。树林里有一条宽阔的大路,路两旁是崭新的路灯,冬天五点整,夏天七点整,就会亮起。这条路上大部分时间经过的都是车子,各式各样的漂亮车子,不过也会偶尔有人走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确实会有人走过这里,就像是从富翁兜里掉出的硬币一样。我的工作就是在夜晚的时候把这些硬币捡起来。 我捡到的第一枚硬币,是一个喝醉的中年男人。第一次工作选择一个比我还要高大的男人本来并不明智,可是他实在太醉了,走在路上就好像走在水里,而他腋下的皮包就像是浮在他周围的救生圈,他一次一次把皮包掉在地上,又一次一次游过去拾起来。路灯很亮,路上只有他一个行人,那时我两天一夜的时间里只喝了别人丢在候车大厅里的半瓶牛奶,饿得发昏。于是我鼓起勇气,从树林里跳出来,拽住了男人腋下的皮包,可他夹得这样紧,以至于我和他一起摔入了树丛里。 因为恐惧,我没有感觉到脸上已经被树丛割出了口子,我从没有攻击过和我没有丝毫恩怨的人。可我没有松开手,我只想要那只皮包而已,可是如果我继续害怕下去,也许我会把刀捅进他的肚子里。这时他说:“朋友,今天是我请你喝酒,你不要和我抢。”我继续用力,可他的双手死死把皮包抱在怀里,捍卫着自己的尊严,他说:“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给你,你帮了我的大忙,不能让你请客。”我只好用另一只手把刀子拿出来,我准备像过去那样行动,然后我发现他倒在地上睡着了。那只皮包里面只有半瓶矿泉水。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累积,我逐渐能够排除饥饿的干扰,适当地选择自己的目标。我只拿现金,其他东西就算再昂贵,也只会把事情搞复杂,而我不喜欢复杂。我的刀子一直没有派上用场,大多数遇见我的人,身上的钱和他们实际拥有的比起来都不值一提,他们也许根本不知道我准备了刀子。我的手艺似乎介于乞讨和抢劫之间,好像还没有一个词能够准确地定义。我没有必要为自己辩解,反正每一次和他们见面我都表示了我的诚意,他们对于我来说无足轻重。 遇见她的那天,她双肩背着书包,低着头从大路上走过,路灯突然亮起,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看路灯的光芒,好像突然看见了寒冷,身上打了个寒战。冬天来了。虽然她穿着普通的校服,可她的神态告诉我,她一定有充足的零用钱。我从树丛里跃出,说:“给我一点钱。”她有点吃惊,可远比我想象的镇静,她说:“你是要买衣服穿吗?”我说:“给我一点钱。”她说:“你怎么穿得这样少?”从来没有人这么啰嗦,我只好从怀里掏出刀子,说:“我杀过人。”她眼睛里微弱的恐惧彻底消失了,她说:“吹牛吧。”她虽然说中了,可我怎么好意思承认,我说:“不要逼我再杀一个。”她说:“你的刀子怎么包着报纸?”然后伸手去摘背后的书包,我说:“别动。”她说:“钱在书包里。”我说:“把书包给我。”随时都会有人走过来,到时候我连一个书包都捞不着。她把书包扔给我,我差点被砸倒在地,这东西怎么这样沉。她说:“明天路灯亮的时候,我再拿点钱给你。”这时候我已经跳进树林里,背上书包跑了起来。 她的书包里有五十二块钱,半块巧克力,一只巴掌大的玩具熊,一个文具盒,里面有三支圆珠笔两支蓝色一支红色和两支铅笔,还有一块香喷喷的粉色橡皮,橡皮的一角已经圆了。其余的是十七本书,囊括了各个科目的教材和习题册。我把玩具熊扔进垃圾箱,用七块钱买了一个夹着一丁点奶油的面包,一瓶矿泉水和一根烤香肠,然后躺在候车大厅的塑料椅上挑出一本书来读。是一本数学书,在三角形的定义底下,有人用红色的圆珠笔写着:对峙。在线段的图形底下,写着:人生。而在直线的底下写着:永恒。 我觉得无聊,拿起一本语文书,书里面夹着一片树叶,是那树林里的树叶,在一张瘦削的人物插图底下,有人用同样的红色圆珠笔写着:他去偷书,是因为没有人给他洗衣服。只要是稍微大点的空白处,都有铅笔画,其中一张画了一个女孩儿站在一个高高的跳台上,底下是一个渺小的游泳池,游泳池里没有一滴水,而是放满了玩具熊。旁边有一行小字写着:你们会染上我的颜色。一定是看过了所有红色批注和铅笔画然后吃了那半块巧克力之后,我枕着书包睡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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