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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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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跟你说,我可能……得晚几天回龙城。” “哦,知道了。晚几天呢?”我甚至有点开心,他质疑的停顿后面没有接更糟糕的内容。 “你在呢没了兔子?”他语气惊愕。 “什么怎么啦,你说要晚几天回来,我问你日期嘛……” “你居然没有尖叫,耍赖,还有发脾气。太阳肯定是从四面八方出来了。”他夸张地感叹着。 “人家在办公室嘛——”对着无一人的办公室,我居然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嗓音,“主管跟同事都在啊。”——你看,跟至爱的人撒谎,原来如此简单。 “郑南音,你也有今天啊。”他笑了,“我帮一个师兄做程序,没想到那么复杂,但是再推迟一个礼拜就一定可以回家去了,乖乖地等我,行么?” “知道了。我现在得去做事情了,得去楼下拿人家做好的标书。”我当然没有任何标书要去拿,我只是想给双方一个挂断电话的理由。 “南音?” “干吗?”我咬紧了下嘴唇。 “我想你。” “我也一样。” 是的,我想你。这件事情,我没有撒谎。 一个同事走进来,诧异地说:“哎,妹妹,你还没走?”我茫然地把眼睛从手机上挪开,看着他,“没有。”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那么真诚地跟他微笑着,“只管让我去做事情,她说了回来要检查我有没有弄错的。” 同事开心得像是在听相声,“你刚才跑出去复印以后,她就下班走人了,诶妹妹,你也太可爱了吧?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那个同事总是会把手机忘在办公室里,然后再折回来拿,一年半以后的某天,他一如既往地转回办公室拿手机,那一天有不少人在加班,还有人取笑他,说他好不容易逃掉了,为了个手机在返回来,也不怕被经理撞到又派下活儿来,究竟是怕错过谁的电话。他就这样一边跟大家调笑着,一边躲避着经理下了楼,在距离写字楼不到三百米的路口,被一辆失控开上人行道的越野车撞死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突然想起2009年那个盛夏的黄昏。他笑着对我说:妹妹,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要不是他又把手机忘在那儿回去拿,他能活多久啊? 又到了周末的晚上,大家都到齐了。小叔刚刚开会回来,跟大家不停地讲着外地的见闻。告一段落之后又仿佛觉得,应该对家里近期内的状况表示一下适度的关心。于是仰起脸,天真地看着姐姐,问:“东霓,后来你又去跟那个医生了吗?姓什么来着……我现在的记性真是退化了……”陈嫣不动声色的用关节撞了一下他的胳膊。 姐姐懒洋洋地环顾着大家,眼睛在我爸爸和我妈妈之间游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妈妈。“三婶,三叔,明天,我妈妈结婚。她要我……邀请你们。当然了,”她急忙补充道,“我就是带个话而已,你们不想去,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我和你三婶的意思是,”爸爸放下了筷子,没忘记跟妈妈略略地对看一眼,“我们还是不去了,没别的意思,但是我们去的话,怎么说也还是别扭。就让你们这几个孩子去算了。”“是。”妈妈极为顺手地用筷子敲了一下我的头,“这个丫头就代表我们了,西决要是有空的话,也可以跟着。孩子们替我们上红包,你妈妈看到也明白的,我们的意思都到了。” “也不知道,”小叔的视线落在那盘香酥鸡和凉拌海带丝的碟子之间,不知他在看什么,“大嫂这次找的那个人,脾气好不好?” “那个人”是个六十多岁,瘦得皮包骨的小老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大妈的现任丈夫。大妈倒是镇定,眼光在我、哥哥、姐姐,以及雪碧身上晃了一圈,简短地说:“那个最大的是我女儿,剩下的,也都是我们家的孩子。”那男人尴尬地点点头,冲我们弯腰的样子很像一只略成人形的虾精——修行得还不到家。我们几个人也一样尴尬地冲他点头,哥哥带头说了句:“您好。”——鬼知道该称呼他什么,总之,使用“您”这个字是不会错的。 大妈比去年胖了一点,看上去气色就跟着匀净了起来,但是轮廓依旧有种松松的颓气,不过她很努力地涂了茶色眼影和棕红色的唇膏。并且,勇敢而毫不含糊地穿上了大红色的裙子。花饰中的满天星有意无意地扫着她胸口的肌肤—那里布满了浅浅的色斑。其实我是刚刚才发现一件事情,曾经的大妈,有让我害怕的时候,有让我觉得想躲远点的时候,有让我不可思议的时候……但是,她脸上从没有过暮气的。即便是大伯去世的刚候,那种深入骨髓的哀伤也没能让她的眼睛里浮上来暮气。她一直都是个色彩明亮的女人一即便早已色衰。但舰在,它们就在那里笼罩着,她越勇敢,暮气聚集得就越深。它们拖着她,让她的嘴角下垂,让她的发际线下垂,让她的法令纹下垂,总有一天把她整个人不动声色地拖到柏油路下面去。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南南,今天要吃好,随便一点。”—她没有招呼任何人,除了我,好在漫长的岁月中,所有的人都渐渐习惯了不跟她要求什么“礼数”。“其实今天没请什么人,”大妈补充了一句,“那一桌是他家的亲戚,另外两桌都是教友,最后一桌就是你们几个。”然后她就离开了,挽着“虾精”去招呼那两桌教友。 姐姐跟我说过,大妈和“虾精”是一起念《圣经》的时候认识的。——还是别叫人家“虾精”了吧,我们毕竟坐在人家的餐馆里,这间开在龙城市郊的小餐馆看上去险些就要湮没在周围的汽车修理厂和轮胎铺子之间,估计那些坐在一堆堆废弃轮胎上吃盒饭的工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这儿在举办喜宴。所以,或许可以称他为“虾老板”? 我希望虾老板是个真正的平庸的男人。我也希望《圣经》能够真的教会大妈一些事情,比如,真的学会忍耐平庸的男人,以及他身后的那种荒凉的生活。仔细想想,其实姐姐和大妈,真的很像。公平地说,我的爸爸妈妈之所以能幸福地生活着,哈恰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丝毫不觉得脚下的大地荒芜,所以他们可以在那上面很轻易地种出缤纷的花朵。并且相信,花开就是唯一的意义。但是大妈不是那种人,姐姐也不行,在等待花开的时间里,她们就已经被这满目苍茫击垮了,即使花会如期开放也没用,她们早已不再相信任何良辰美景。不愧是母女。 那么郑南音,你自己是哪一种呢?我不知道。 姐姐百无聊赖地轻轻推了一下面前空的玻璃杯,它沿着桌布上多铺的那一层塑料薄膜滑行了一点点,像台球那样,跟雪碧面前的杯子撞了一下。挪出来的那一点点空隙,正好足够让姐姐把她的手机放在上面。她又有意无意地,朝屏幕上看了一眼。“你手机又换新的啦?”我凑过去想看仔细,雪碧在旁边笑笑,突然过来趴在我的耳朵边说:“上一个手机,是前几天跟小弟弟的爸爸打电话的日创候被她摔裂了。”雪碧言语间那种神秘的兴奋立刻传染给了我,我也觉得开心了起来—只要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以及倒霉的方靖晖。 雪碧又补充了一句:“这一个,今天说不定也会摔坏的。”“发生了什么事?”我低声地问雪碧,“决点讲嘛。”“陈医生说了可能会跟姑姑一起来婚礼,但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才说有事情,赶不上了。” 姐姐的眼神冷冷地冲我们这边斜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当心我撕烂你的嘴。”我跟雪碧窃笑着对看,估计彼此都认为“你的嘴”指的是对方的,跟自己无关。不远处那两桌的教友似乎是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好像是主持婚礼的牧师打来电话,说要晚到一会儿。有人说:“冯牧师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时间观念。”还有人说:“不然先开席算了,冯牧师来之前不要喝酒就好。”立刻有人七嘴八舌地反对道:“那怎么行。”不知是谁,抬高了嗓门提议着:“在牧师赶来之前,大家先唱唱歌好了,也算是恭喜新人。”这个提议倒是赢得了大家的赞同。姐姐突然坐正了身子:“西决到哪里去了?”哥哥的位子不知什么时候空了,就连刚刚说要去洗手间的昭昭也一直没回来。雪碧像个小妇人那样娴熟地撇撇嘴:“干吗要带她一起来嘛,又不是我们家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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