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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你平常中午吃什么?”

  “我?在公司吃盒饭。有的时候跟同事出去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叫乱七八糟的东西?”

  “比如说“不见不散”的套餐,什么海南鸡饭呀,铁板牛排。”

  “哦。”芳华点点头,不说话了。

  我自己倒了一杯水,拿在手上又放下。芳华径直走到卧室,打开衣柜门,一件一件地挑衣服。过一会儿,她穿好了,是一款湖绿色的绣花旗袍,脖子上套一件式样简单的坠子,腕子上拎一个织锦缎的小包,膀子上搭一条鹅黄色透明的轻纱,亭亭玉立,袅袅动人。

  “你请我出去吃好不好?”

  “好,好,不过你穿得这么正式……”

  “怎么了?”

  “我是说万一被你老公或者什么其他的人撞见怎么办?”

  “我老公?他今天不在北京。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京沈高速路上,正朝着北戴河方向狂奔。”

  “你怎么知道的?”

  “他几天前就定下来的事情。”

  我意识到,也许朱芳华就是为这件事情才跟她老公吵翻。我能想象出朱芳华的愤怒,换了我,也会愤怒——如果我是一个得了绝症的女人,如果我马上就要做下一个疗程的化疗,而我的老公居然告诉我要到外地去做一个活儿!什么活儿比自己老婆的生命更重要?

  当然,话说回来,也要分是什么样的活儿和什么样的老婆。像我,在北京CBD的一幢写字楼里上班,老婆在温哥华的一栋房子里生活,孰轻孰重,清楚得很。

  27.

  芳华说想吃日餐。她说建国门那儿有一家日餐不错,人少,环境也好。不过,她没有把停车问题考虑进去,所以我们到了地方,花了很长时间找车位,最后,索性钻到赛特大厦地下,真还不如打车出来方便。

  一出电梯,又是青青。不过,这次她看起来像一个帅男孩——圆领白衬衫,紧紧窄窄的珠灰色西服小上衣,简简单单地敞着,里面是一件深V型领的黑色粗纺连衣裙,裙摆很短,也就是勉勉强强过了大腿根,黑色透明丝袜,一直到膝盖的长筒单靴,脖子上打着一根效果夸张的黑领带,领带夹的位置很高,起着强烈的装饰作用。她的头发服服帖帖地梳在脑袋后面,一张脸干干净净地露在前面,深色眼影深色唇膏。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只喊了一声“青青”就傻站在她面前。

  那笑容好自然啊!像一朵冉冉开放的芙蓉。

  “怎么又碰上你了?”青青说话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个成语“胸无城府”。我也是活到现在这个岁数,才明白什么叫“胸无城府”,这个词包含着有城府的人对无城府的人的羡慕。我知道我已经是一个有城府的人,聊以自慰的是,我的城府仅限于“自卫”,不像有的人的城府,主要用于“侵略”。跟那些“侵略型”的人交往起来,就像在布满地雷的丛林中散步,你得时刻警惕着,稍微不慎,就是掉胳膊掉腿掉脑袋。我这么多年,混迹于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放眼望去——单位就像一座猴山,从上往下看,全是笑脸;从下往上看,全是屁股;左右一看,全是耳目——我虽然可以算是初步掌握了“排雷技巧”的工兵,但是我还是厌倦这种无休止的人际纷争。

  我知道有很多人是讨厌青青这样的女孩子的,我在二十多岁的年纪,也讨厌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认为她们野心勃勃,但现在想一想,她们最多只能算得上是有心计。但心计和城府怎么能是一回事呢?心计就像一个人在下棋,他只要是移动棋子,就在琢磨着怎么赢对方,是一种比智商的游戏;但城府不是,城府是坐山观虎斗,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斗心眼的人比的是谁更狡猾;而玩城府的人比的往往是谁更无耻。朱芳华在这一点上,跟我意见一致,她也同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最多只是攻于心计,想趁着年轻貌美捞世界,玩得起也输得起,愿赌服输;和另一些“城府深深深几许”的女人比起来,她们真的是“要得不多”。我知道朱芳华指的另一些女人是谁,她是在说温秀玉。的确,温秀玉是另一些女人,她们不是以强势出场,她们有耐心,她们善于步步为营,为了达到目的,她们可以等,哪怕是十年,就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十年。唉,我为朱芳华叹息。她在人生的第一场战役中,属于战败国。

  “晚上有空吗?”青青是一个好相处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不会冷场。她善于开始,善于过度,还善于很好地谢幕。唉,我真希望朱芳华在这方面有青青的一半儿也好,和朱芳华在一起就像在健身房练举重,百上加斤,太沉重,而且稍有不慎,就容易肌肉拉伤。

  “今天晚上有个大‘啪儿’,一起去吧?”青青管“PARTY”叫“啪儿”。

  “哦,我约了朋友。”我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不,不,我们可以一起去。”朱芳华没头没脑地插进来。

  “好啊,7点,在吕西安的酒吧。你知道怎么走吧?”

  “吕西安?哪个吕西安?”

  “就是那个陕西农民,有艺术理想的艺术青年,追求艺术没追求上,改追了美院教授的女儿。”

  青青一面说一面往电梯里走一面做出可爱的拜拜姿势,那是她完美的“谢幕”。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青青的这种“谢幕”风格,而不喜欢所谓“苍凉的手势华丽的背影”。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朱芳华钟情于后者,她总希望人家能把她留在记忆深处,最好是用一个水晶瓶装起来,看的时候捧在掌心里,一面看一面泪盈于睫。我甚至认为正是她对感情的这种唯美主义的要求,直接导致了我们的分崩离析。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我宁肯要你一辈子想我想得心痛,也不愿意就这么和你庸俗琐碎地过日子。”其实,何苦呢?不知道这么多年,她有没有为此后悔过?

  28.

  我是不喜欢日餐的,但也不讨厌。王小西最怕陪女孩去吃日餐,他有一次开玩笑说:“‘日’我所欲也,‘餐’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餐而取日也。”他说在所有的“餐”中,唯日餐最为头痛,形式大于内容,吃起来太累,得端着;喜欢日餐的女孩也一样,往往太重视形式,总拿着个劲儿,一到关键时候,就玩“顾左右而言他”那一套,装小女生,好像你约她出来,就是为了跟她吃生鱼片。聊起天来也累,她们的话题表面上听起来很丰富,有点像日餐馆品种繁多的寿司,其实没有什么新鲜的,哪家日餐馆没有几十种乃至上百种寿司,还不都差不多?弄点生鱼弄点饭团弄点紫菜,卷吧卷吧,放在旋转台上转来转去,让你很有食欲,其实吃到嘴里还不是差不多的东西?王小西给那些喜欢旋转寿司的女孩儿归了一个类,叫“虚假繁荣”,还真有点传神。

  “你想什么呢?”朱芳华坐在我对面,冷冰冰地问我。她那模样做派,跟日本绿芥末还蛮搭调的。

  “没想什么。”我赶紧正襟危坐。

  “我真希望我能像青青那样。”她多心了,其实我并没有在想青青,我是在想她,想她朱芳华为什么会喜欢日餐。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说:“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朱芳华眼睛从我脸上扫过去,像刀子一样的眼神。

  “我想什么了?说出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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