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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喜欢一个人的心是怎样的呢,就是哪怕不能拥有她,但能常相见,能听到她的声音,能与她一起共事,一起吃饭,一起晨跑,一起攀岩,一起爬山,心里已经足够欢喜了。

  她在旧金山的那三年,是他与她之间最亲近的时光,很多时候,他几乎有一种错觉,他们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侣。而且,只差一点点,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的情义的婚事,对他来说,却像一场美梦。

  是怎样开始的呢,他记得,一起在食堂吃饭时,他接到母亲的电话,第N次安排他相亲,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说,要不,我跟你结婚吧?她的语气轻松随意,一边说一边还低头去喝汤。他却整个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声音,说,你说什么?

  她说,你看啊,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怜死了。我不救你谁救你啊!说着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别太感动啊,哥们儿!谁叫我们是生死之交呢!

  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了强烈的沙尘暴,他以自己的血液为奄奄一息的她续命后,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

  他望着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说起来,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

  有个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时,在门口撞见一个男孩亲吻他的画面,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

  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一个世伯家的儿子,患有轻微自闭症,他曾受母亲之托,去帮他补习过功课,结果,男孩却对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开那个男孩时,虽然很愤怒,但当着朱旧的面,顾及少年的自尊,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只让他赶紧离开。

  随后他想解释的,可朱旧却阻止了他,说,我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种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么想的,话到嘴边,竟然就缄默了。也许是觉得,让她有这样的误会,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可以变得更加亲密而毫无顾忌。

  只是那场有点荒诞的婚姻最终也没有结成,她不知道,当他单膝跪地,给她戴上家传的祖母绿戒指时,心里是多么幸福又多么哀伤,却只能用戏谑的方式来跟她打打闹闹,掩藏一颗真心。

  其实在她说买了机票要回国时,他就已经知道,他与她的婚事要告吹了。可当真正听到她说“对不起”,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心里,还是涌起巨大的失落。在开车载她去向母亲解释道歉,他好几次将车停在路边,想要返回,除了担心她被母亲责难,更多的原因,是他自欺欺人,以为不去,就不会结束。

  是梦终究要醒。

  他与她坐在黄昏日落下的贝壳海滩,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龙舌兰,满口满心都是离别的苦。

  她第二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抱起她放进车里,却没有即刻发动引擎,他凝视着她睡熟的嫣红的脸孔,在窗外的夕阳彻底落入海平面时,他俯身,嘴唇轻轻落在她的唇上。

  如想象般柔软,也如想象般甜美。他心里却涌起淡淡的哀伤。

  这个日落之吻,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就如同他对她的感情,她永不知。

  之后是漫长的一年的分别,期间他趁着休假,回了一趟中国。他对她说,是替家里人回老家看看,其实压根没有。外科医生的假期少得可怜,他把四天假全给了她。

  她出生与成长的那座南方城市,他第一次来,却一点都不陌生,曾在她的言谈间听过数次,真正应了那句古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终于见到了她的奶奶,他真喜欢那位身患重病依旧坚韧、笑声爽朗的老太太,只可惜,这辈子没有缘分做亲人。

  也是在这里,他终于见到了她心中的那个人。知道他身体不好,但从未想过,他是坐在轮椅上的。

  爱一个人的心是藏不住的,从她看他的眼神便一切皆知。他自己呢,望着她时的眼神,大抵跟她望向那个男人时是相同的。只是她看不见,因为她当他是挚友,是良师,是并肩作战的同仁,是能纵情畅饮对酒当歌的哥们儿。

  她脸上的疲惫与心情的郁闷他看在眼里,除了带她去攀岩,他也不知还能为她做些什么。在旧金山时,她压力大或者心情欠佳时,总约他一起去爬山或者攀岩。久违的比拼赛,见她在阳光下大汗淋漓地畅快喝水,朗声说话,他知道她心中积郁的情绪在慢慢消散。

  输了的人请喝酒,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老规矩,可真是要命,几月不见,她的酒量竟然愈加倒退,一瓶桃花酿就把她放倒了。她趴在桌子上,望着窗外明媚的春光,轻声呢喃,声音很轻,但寂静的空间里,他还是听到了。

  她说,季司朗,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他的心瞬间如窗外含苞待放的春花,一点点阳光与雨露,就在清晨里静静地绽放。

  回旧金山后,在母亲的再三胁迫下,他去见了一个女孩,女孩同他一样,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华裔,家世、学历、容貌、事业,都足以匹配他、匹配季家。吃饭的餐厅气氛很好,他自认做到了不失礼仪,可分别时,女孩跟他讲,Lucien,我就不给你我的电话了,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打。还有,如果你无心,就别浪费自己也别浪费别人的时间。

  之后他母亲逼婚得越来越厉害,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又是家中长子,有些责任无法逃避。

  他心烦意乱,索性辞掉了医院的工作,决定离开旧金山,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

  后来在蒙罗维亚的酒店餐厅里,听到她说自己也决定重返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时,他表面淡然没有一丝讶异,但内心里却是十分开心的。

  他们一起被派遣前往战火中的叙利亚,那里的情况非常糟糕,轰炸声与枪击声击碎所有的宁静,鲜血、饥饿、疾病、恐慌、死亡,很多人在战火中失去生命与亲人,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那些日子,简直不敢回想。酒与她成为唯一的安慰。她酒量越来越好,常能陪他对饮,他们喝当地的啤酒或者烈酒,味道不太好,但依旧喝得尽兴。

  他知道她常常在深夜里写信,他曾帮她寄过两次,洁白的信封上,她洒脱飞扬的字迹一笔一划写着那人的名字,他凝视着,心里便忍不住浮起嫉妒。

  手写信是多么珍而重之的传递方式,以手写心,以心传情,最最亲密的话,她只说给那人听。

  在叙利亚的第二年夏天,因为安全问题,他们被迫停止了在伊拉克东北部的医疗工作,他与她,以及两名叙利亚同事被派遣前往叙利亚阿勒颇地区增援。

  当他们的车被拦下时,他第一个跳下去,示意她别下车,他费尽口舌与那边交涉,可最终他们还是被带走了。

  他们被关押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房间里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地上非常脏,气味很难闻。晚上的时候没有灯,漆黑中,他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她始终保持着冷静,没有大吼大叫,也没有焦虑流泪。

  后来他们的两个同伴被带走,再也没有回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心知肚明。她坐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双手抱膝,身体忍不住地剧烈发抖。他知道,她依旧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愤怒与难过。

  营地里的老大受了重伤,需要主刀医生,因为这场手术,他们终于找到了逃跑的机会。

  那真的是一场疯狂惨烈的逃离与追逐,他开着车,还要一边注意她的安全,当致命的危险朝她袭击过来时,他想也没想,就用自己的身体扑上去……

  身体上剧烈的痛,他咬牙忍着,心中唯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一定要护她周全,一定。

  车子停下来时,他已筋疲力竭,意识开始变得涣散,他只听到耳畔传来她不停喊他名字的声音,带着哽咽,眼泪不断地流。她伸出手,一边哭一边去捂他身上汩汩而流的血。

  他竭力让自己保持最后一丝清醒,他清晰地看见她眼中的恐惧与自责内疚,他用尽此生最后的力气,对她说,Mint,答应我,不要自责,不要沉迷痛苦,坚强点。

  他抬了抬手,想为她拭去眼泪,却没有力气了。

  他轻声喃喃,别哭,记得带酒来看我,最烈的酒……

  残阳如血里,他的笑那样温柔。

  那是他第二次见她哭,这一次,是为了他。

  她汹涌炙热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他的脸上,滑进他嘴里,苦涩而浓烈,那是他一生喝过最烈最美的酒。

  他在那酒里,永醉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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