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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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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把钥匙放进外套口袋,钟有初突然有种异样感觉——这里真是她和雷再晖的家了! “我爸说,不知道你会不会养花。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就拜托你了。” 雷再晖笑着问她:“伯父只把花花草草托付给我了吗?就算只有花草——你要知道,我的突发事件处理费收得很高。” 至少要先收一个吻。 在钟有初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幻想过和恋人在家乡的晚霞下深深地接吻。她那时候对吻的理解都是从小说中看来,只有几个反复出现的形容词,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子。 现在才知道每对恋人的亲吻都不同罢?即使同一对恋人,每次亲吻也不同。彼此大力箍着腰背,仿佛要融入到对方的骨血当中去一般,唇舌的亲密挑逗令她双膝发软,只能虚弱地挂在他的手臂上,几近窒息。 深吻过后,钟有初无力地靠着他的胸膛,遥遥望着晚霞,用很虚弱的声音对恋人道:“这是我眼中最美的景色。看它一千遍也不厌倦。” 人类穷尽一生之力,都在寻找至善至美。 可是在都市里,高楼会撕裂一切,空气会污染一切,看不到造物主赐予人类的美景就在眼前。 如果雷志恒见过这里的晚霞,就不会执着于那人造的色彩。 雷再晖轻轻吻着她的发丝。 “确实很美。” 叶嫦娥第二天才知道钟汝意走了。 这对父女能够打开心结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她开心极了,缠着钟有初一遍一遍地问细节:“他会带着你妈妈的展板,每到一个地方就拍一张照片?” 钟有初也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告诉小姨:“是的。而且我上网看过了。爸爸的网络签名档是‘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叶嫦娥终于知道为什么姐姐临死前会独独修一封遗书给自己,告知丑陋真相,细细嘱托一切,又让自己发誓终生缄默,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将真相告诉姐夫与侄女。 不仅仅因为她了解自己的妹妹会永远忠诚,更是因为她至少要做丈夫和女儿的白月光,朱砂痣。 叶嫦娥问钟有初:“有初。你还想妈妈吗?还觉得愧疚吗?” 钟有初抬眼望向在院子里的雷再晖。 家居过日子穿西装显然是不适宜的,所以她带他去买了几套家居服。 她曾经担心会不会不衬他的气质,显得滑稽。可真的穿上身,立刻摆脱老成持重的气场,整个人朝气蓬勃,年轻了好几岁。 原来他的西装不是天生缝在身上。他也可以宜室宜家。 这个宜室宜家的男人,现在就穿着一套象牙白的连帽运动服在给花花草草修枝浇水。 钟有初终于可以这样回答。 “小姨。我永远爱妈妈。这种感情应该比愧疚更重要。” 这天晚上雷再晖终于看到了传说中叶嫦娥为钟有初准备的晚饭。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真不能相信叶嫦娥为他准备了两荤一素一汤,却只给钟有初一片蛋白,几颗水果粒和两片生菜叶子。 “有初,你就吃这个?” “嗯。”钟有初轻轻叉着连猪食都不如的晚饭,突然笑起来,“你知不知道,我小时候曾经看过一个童话故事。故事里说想要成为一只漂亮的孔雀,每天只能吃两粒苹果核,喝一杯清水。我真的坚持了一个星期。” 她抱着碗,为自己当时的愚蠢举动笑得喘不过气来。 若说雷再晖的鸳鸯眼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太看得出来别人的胖瘦程度。 因为钟有初气色一向还好,所以他也没有关心过她的饮食:“你多重?” 为何要这样苛着饮食? “雷再晖!你说过‘我一世不说,你一世不问’的!”钟有初的死穴和所有其他女人没有不同,“包括这个!必须包括这个!” 雷再晖没再说什么。 他知道院子有一口水缸,里面养着两条水库钓上来的鳙鱼。 钟有初企图阻止他:“你捉鱼干什么?明天小姨要做糍粑鱼。” “把你那碗乱七八糟倒掉。” 他走进厨房,利落地找到各种配料,做了一锅喷香的干烩鱼头端出来。 闻香而来的钟有初已经候在厨房门口,不停地吞着口水了。 “我刚到国外的时候,没有什么积蓄,其他同学就教我清早去码头捡鱼头鱼尾回来自己做。”雷再晖将筷子递给她,包谨伦当年尝过他的手艺,狂赞好吃,恨不得流泪,“试试。我很久没有做过,好像没退步。” 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场地。三是做一个人的饭提不起劲。 钟有初的心一下子就揪住了,隐隐地疼。疼得必须立刻抱紧他,才能缓解。 她知道他在国外读的书,做饭是生存必备技能,但没有想到他能将这一技能都修炼至满级。干烩鱼头实在太美味,她不知不觉就吃了个精光,还配了整整一碗白饭。 冲动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不由得长叹一声,将脸埋在沙发靠垫里:“明天小姨知道了会打死我的。真的会只给我苹果核吃了。” “我和她谈。”雷再晖看她做出鸵鸟姿势,不由得失笑,“如果有罪恶感,就不要坐着,运动一下。” 钟有初撑着窗台往外看:“可是外面风好大。你不怕我被吹走了吗?” “在家里也可以做。”他指了指楼梯,又把她从沙发垫子里捞出来,圈进自己怀中,“刚吃完饭,先歇一歇,陪我看一会儿书。” 楼梯?运动?上楼做运动?什么运动?还要先歇一歇?看书?看什么书?春宫图? 钟有初无可避免地想歪了…… (台长有话说:雷再晖叫你爬楼梯啊!他的专业书籍哭死了!) “怎么了?”雷再晖觉察出她有点不妥,“脸红得这样厉害。” 钟有初一对水蒙蒙的丹凤眼望进他灵魂深处。 她呐呐地问:“再晖,我很想知道——你以前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说一个,说一个印象最深刻的就可以了。” 多说几个,她怕自己会冲动地把他赶出去。 她真的想知道?雷再晖合起书,突然想起有一年在威尼斯,遇到一个女孩子在街角挑选面具。 “当时心里一动,想过去请她喝杯咖啡。” 钟有初做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后来呢?” “没有后来——正要走过去,才发现她戴有婚戒。” 钟有初意兴阑珊地哦了一声,微微挣脱了一下他的手臂:“你看了她一眼,便要请她喝咖啡。我和你出生入死,你叫我等你半年。” 但凡女孩子在这个时候都是有些矛盾的。 他在遇到我之前的感情不能太平淡,又不能太刻骨;不能太甜蜜,又不能太悲伤;不能太朴实,又不能太浪漫,不能太苍白,又不能太丰富。 他轻轻松松一句话,八戒全破。 雷再晖听她有兴师问罪之意,不得不提醒:“有初,我们可是先一起吃了饭。” 钟有初轻轻哼了一声,一言不发,试图挣脱他的怀抱。 雷再晖立刻搂紧了她,觉得她大吃飞醋的模样真是十分可爱:“你到底是要听我的感情史,还是纯粹想吃一吃醋?嗯?” 钟有初避而不答,玩着他帽子上的拉绳,好像是替他遗憾一般:“没有后来的原因是她已婚,而你要做君子。” 雷再晖发现她很喜欢绕线绳,一圈圈地缠在手指上,又一圈圈地松开。 他其实早已忘记那个女孩子的模样。不过刚才钟有初问起,首先闪入他心头的就是这场不期而遇。 那是距他心动最近的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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