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时尚阅读 > 一捧玫瑰灰 | 上页 下页
八〇


  纤细温柔的外表下,性格倒是直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可袁三,却偏偏入了魔。

  真是穷追不舍,到了后来,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爱她什么,只是越发句的离了她便不能活。于是,他带着她大哧哧地走到父母跟前,“你们听好了,我这辈子就娶她一个。”说完拽着她出了家门,果真就跟家里断了来往。

  只有到这个时候,她才肯正眼看他。他笑着说,“好了,现在我们两个一样了,都一无所有了,这下你敢跟我在一起了吧?”

  她先是哭,后来又笑了,第一次主动抱他,吻落在他的眼角,他突然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如今想来,那段日子竟是最幸福的。他每天跟着谢道年起早贪黑,谈生意,带人看房子,跟楼盘谈代理,开着一辆富康车东奔西走,可不管多晚,每当回到家,他一开门,都会看见她站在玄关处,轻轻地说,“你回来了。”然后给他拿拖鞋,帮他脱下外套,等他走进客厅,一定会看里茶几上放着热气腾腾的一杯茶,不一会儿,她就从厨房里出来,端出一琬汤或是一碗面条,“外面吃得不踏实,吃点东西再休息吧。”

  他看着她,无数次,他都会觉得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是的,她爱他,所以他要加倍对她好,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要给她最好的,名正言顺,富足安逸。他以为这是她想要的,所以更加努力地去得到。

  那场婚礼,迟来了许久,可终究还是圆了他的一个梦。他的身边站着他曾经立誓非姝不娶的女子,而他给她了最豪华的婚礼,他的父母终于在一杯媳妇茶之后解了多年的心结。没有比这个中更好了的,不是吗?他加倍地爱她,加倍的对她好,包容她的一切,然后对她的变化置若罔闻、其实,他是知道的,却从不以为然。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他有了些许家底,换了房子换了车之后?她对他说,酒店的工作多么的枯燥,这低人一等的工作不做也罢。他听在耳里,竟觉得理所应当,他的妻于理该由他来照顾,怎么忍心让她吃苦?是他的生意走上了正轨,忙于应酬的那段时间?她对他说那服装设计的课程真真乏味,不学也罢,还不如买衣服开心。他宠溺地亲了亲她,“宝贝,你想干嘛就干嘛。”

  是那场婚礼过后,她的身边不再是往日的那些同学邻居,而是圈子里的那些太太小姐之后?后来,她竟比他还要忙,她有时跟他说自己在会所,在做SPY,在跟某某的太太在一起度假,在香港,在上海,在巴黎,他也不甚在意,只是偶尔抱怨,“不要玩得不着家。”竟没有想过,如今的她跟初始的那位眉目倔强的少女已然有了天渊之别。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甚至茌监狱里,在那只有一扇小窗户的小房间里,他想到的还是只有她。已经习惯扮演照顾她的角色,以为她还是那只羽翼未丰娇弱又倔强的小鸟,他总担心她会吃亏,会委屈,会受气、他总是这么想着,想到心脏一阵阵的绞痛,他总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她,茸的对不起,竟任由着她一个人在外面忍受着凄风苦雨。是的,全是他的错,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怪过她。他只是不甘心,为什么,什么时候,他心目中那爽气敢爱敢恨的少女竟变成了如今这般模样?那个男人,真能带给她快乐吗?还是她已经迷失得不知道什么叫快乐了?

  袁三的眼角有些酸涩,他看着坐在对面的梁荷书,突然觉得眼前这个跟自己朝夕相处若干年的女人,这个他曾经发誓一辈子只要娶她一个的女人,这个他以为用尽了生命全部力量去爱的女人,竟是如此的陌生、她比最初见的那时更漂亮了,妆容精致,即使在家里,她也容不得自己脸上有分亳差池,是什么时候,她的神情竟跟他从小见到的阔家小姐一般模样了?高高再上,自以为是的冷漠,一副持靓行凶般的盛气凌然,那股天生的倔强去了哪里?那股不假颜色的冷冽到了哪里?那股不卑不亢的气势到了哪里?

  到底是她变了?还是自己变了?

  “荷书,你有没有话想对我说?”他终于还是选择开口。

  她没有做声,只是沉默。空气突然变得压抑,重若千顷。

  他终于还是起身,像是做出了莫大决定。

  “如果你觉得他真的好,那我同意离婚。所有的一切都给你,这套房子早就登记在你的名下,江边那套别墅也是你的。我刚出来,没什么多的余钱,你要是觉得不够,尽管开口。”他的声音有些暗哑,仿佛一首再也唱不下去的歌曲,他歇了歇,继续说到,“如果你要回来,我会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以前怎么过,以后还是怎么过。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清楚了给我电话。”说完,他再也没有勇气留在现场,砰地一声门响。房间里又只剩下了一个人。

  梁荷书的眼泪这才缓缓地流了下来。

  一开始,只是流泪,后来她再也压抑不住,捂着脸,恸哭起来。

  她设想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他会打她,骂她,会不理她,但从未设想过,他竟对她说,你走,我放你走,你留下,我一如既往。她真的没有想过,竟会是这样的答案。

  这辈子,她都没想过会遇到袁鸣秋这样的男子。她会痛恨,亦庆幸,可如今心里泛起的竟只有深深的悔恨。

  假若她没有遇见他,他没有招惹她,那该多好啊?

  她只是住在长安东门平民区的一个小女子。父母早早地下了岗,在居民区的门口招了个小摊卖早点,她似乎过早地就洞悉世事,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天不亮她就起来帮父母摆摊,卖豆浆烧饼油条,炸油条的油翻滚着,熏得她眼疼,别说衣服,就连书包上都泛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油条味,周围的同学都叫她油条妹,不是嘲笑她迟迟未发育的平板身材,而是她无论如何勤洗衣服都洗不去的油条味。读书用功又有何用?

  她的父亲掏出家里所有的存折,上面的数字让她绝望,“我们家就只有这么点钱,怎么供你读大学?“

  她终于灰了心,报读了中专,老师痛心疾首觉得痛失良才,可她还那么小,就己经明白命里无时莫强求的道理。毕业以后分配在酒店在实习生,这壁丽堂皇的地方出入者非富即贵,她冷眼看着周围的同事做着栖高枝的美梦,然后看着这些所谓的有钱人觥筹交错嗤之以鼻。是的,她痛恨他们,痛恨一切比她富有的人,因为他们的富有剥夺了自己的权利,他们的存在讽刺着自己的贫穷,一开始,她是瞧不起袁鸣秋,纨绔子弟,仗着有点权势,对她抛出了橄榄枝,难道她就应该欣喜若狂吗?然后就等这跟那帮同事们一样的命运,打发点小钱成为这些人的过眼云烟、她是不屑的,甚至是痛恨的。所以,她从来都是冷眼看他,对他极尽嘲讽,毫不留情。直到被他缠的有些喘不过气了,她才发狠想吓退他,“你敢娶我吗?你父母会同意你跟我结婚吗?不结婚谈这些做什么?”

  她以为他会知难而退,没想到他二话不说就拽着她回了家,直到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真的动心了。她一直以为像袁鸣秋这样的人,与她,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是决然没有交集,所以她才那么决绝拒绝他,他固然是好的,对她极尽温柔,可她总觉得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如同她断然不会相信仙度瑞拉的童话一般。只是当他真的抛却了所有,她才有了点真实感,仿佛从虚无的云端降到了地面。她终于肯相信,终于敢相信,眼前这个男子,_是属于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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