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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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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萝冲他吐舌头,就要借口出去上洗手间,不料被肖亦澄叫住,“山野总裁,何小姐很会唱歌,要不让她为您献歌一首?” “要细——”山野总裁很高兴,还让翻译将他的话用中国话说出来,“我很喜欢听中国的京剧,何小姐能不能为我唱一段?” 京剧?何小萝一愣,这总裁也太能附庸风雅了吧?坐在肖亦澄身边的影星没来由地一阵得意,样子比肖亦澄使了坏还欠抽,只有那翻译有点担心,摆明了就要看何小萝的笑话了。现在的年轻人听京剧的都很少,会唱的就更少了。可是不会唱正宗古典京剧不耽误事儿呀,何小萝走到点唱机前搜了半天,找到一首,扯开嗓门就唱了起来。 “……打倒鬼子兵……” 这是革命样板戏里的一出,还是何小萝小时候跟门房的师傅学的呢,那家伙是个戏痴,老的新的都会唱,她听了有趣就学来这么一段,从没想到今天会能用得上!真是艺多不压身,哇哈哈! 山野总裁听得直鼓掌,连说要细。翻译一头雾水,不过鉴于是中国人就不翻译歌词了,让丫的糊里糊涂高兴去。肖亦澄听了半天,酒醒了一些,一个没忍住,将口中喝了的茶水全部喷出来。 日商高高兴兴走了之后,影星扶肖亦澄去盥洗室清理,碰见在里面洗手的何小萝。就将肖亦澄推到何小萝这边,笑笑说:“还给你了,拜拜!” 啥?还……我了?谁……稀罕……“哎,肖总,你快醒醒,叫秦先来接你,我还有事呢!” “好,你给秦先打电话……” “嗯!” “叫他不用来了!” “……” 何小萝又一次开肖亦澄的车,不过这次是银白色的那辆跑车,无良的家伙,高级车都有这么多,又不能当吃。开着车把他送到金香花园,使了劲扶上楼,扔在床上,拍拍手说:“你好好睡,我走了!下次别叫我再唱歌,我又不是三陪!” 突然手机响,何小萝掏出来一接,是老妈,“哦哦,我马上就回来了,绝对没有喝醉!”挂掉电话刚要走,某人却踢掉皮鞋,扯掉领带,躺在床上半醉半醒地说:“做一碗面条,要加鸡蛋,加两个的!” 呃…… 何小萝站在卧室的门口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放下包包,下了楼来到厨房。这家伙的冰箱里还是满满的,有很多吃的东西,不过有些已经过期了。取了一包方便面,两个鸡蛋,放在小锅里咕嘟咕嘟煮了,一边看着外面浓黑的夜色,想起来肖亦澄确实是一整天陪那个天杀的日商,都没有好好吃东西呢。当一个公司的老板也真够不容易的。 当她端了面碗走上楼,推开卧室,他已经睡熟了,怎么叫都不醒来。这不是整我吗?醒的时候整我,睡着了也要整我!何小萝郁闷地将面碗放在床头柜上,蹲在他的身边,看他睡熟的脸,弯弯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直挺的鼻子,有些红润的嘴唇,真是一张精致的面孔,在梦中还有些孩子气。不禁促狭之心大起! 何小萝拿着从书房找来的黑墨汁,在他脸上画了一只大乌龟,还在嘴唇下面拖了一根细细的尾巴。想想还觉得不够,掏出自己的口红又画了两个红脸蛋,还用眉笔在鼻子下点了一颗痣。立刻笑得天上地下的。 坐在床边,一个人笑了半天,突然觉得心很痛,不知为什么眼里会噙满了泪水,一眨眼睛就掉下来。床头上精致的小钟轻轻敲了一下,惊得她一回身,碰掉了床头上的一只纸盒子。他这么富有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看似草根的东西?纸盒子上面绑了一根蓝色的丝带,松开了。何小萝拾起盒子,轻轻打开盖子,看到一只草编的东西,看不清轮廓,大概是人的形状吧,很粗糙不过很有趣,尤其是草人的头上还插了一朵花,本来应该是红艳艳的,可是已经枯萎了,泛着紫黑色。她最看不得鲜花枯萎了,连忙盖上盖子,绑好丝带放回了床头。 已经12点了。何小萝站起身拿起包包,慌忙下楼锁了门,像偷了东西一般逃出去,还被保安叫住盘问了半天。 坐在计程车上,何小萝看着窗外的霓虹闪烁,忽明忽暗地映照在脸上,忽而变成了五光十色的光晕。她想起水月师太的话,世间的千万般只因放不下,放下了就快乐了!是的啊,为什么不放下呢?注定了不是属于你的,你为什么想要?徒增这如山如海的烦恼…… 蹑手蹑脚下了车,从弄堂口开始,何小萝就担心回去被老妈骂了。真是奇怪又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她老人家怎么竟然没打电话来,难道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何小萝光着急着回家,连停在弄堂口的车都没有看到,王臻刚想开口叫她,却不料想她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一溜烟就消失在弄堂黑暗的夜色中了。让王臻哭笑不得。 王臻掏出电话拨通了何小萝的号码,响了很多声才接起来,那边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含糊不清,带着纳闷的味道,“谁……” 肖亦澄?王臻惊异地挂掉电话,却没留神脚下的一块翘起的破砖,一个趔趄重重撞在车门上,疼得皱了眉头。他又一次拨通了电话,忍着手臂上的疼痛,问:“机票公司吗?帮我定两张明天到三亚的机票,越早越好,谢谢!” 第四十五章 飞去三亚 露水打湿了衬衣,又在初升的朝阳下干透了,王臻调整了个姿势坐起来,看了看腕表,那头小猪应该起来了。 难得一个晴朗的早晨,驱散黑夜的阴霾,心情也会跟着开朗一些,何小萝伸着懒腰,穿着一身粉嫩嫩的运动装从小巷子里跑出来,今天她要丢掉所有的烦恼,要做宇宙第一小美女,以健康明朗的笑容给路上买菜的大妈以一天美好心情的开始……一辆绿色的老爷吉普车停在巷子的外面,那么……眼熟! 根本不是眼熟,而就是,除了王臻谁还会开这么有个性的汽车? “你你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何小萝跑出去一大截又绕回来,她的身后竟然跟着那条黑溜溜的三脚小狗,一瘸一拐地蹭在脚边,一看见王臻就汪汪叫。何小萝低头斥责了一声,“建国,不许咬!” 王臻一头黑线,揉了揉僵疼的两臂,还没跟何小萝说话,就冲着下面的小黑狗说:“你再咬我可就把你姐姐骗走了哦!” 小黑狗果然不咬了。 “建国真乖!”何小萝表扬道,又扬起脸问:“这么早找我有事吗?” 王臻垂下眼睑淡淡笑了笑,睫毛的阴影遮藏住眼睛下面一夜未眠的青黑,“有个不情之请,想让你与我同往!” “哦,什么呀?哎,建国别咬——那是黄叔叔!”何小萝一边跟王臻聊天一边还呵斥着小狗,并对那位街坊黄叔叔报以歉意的微笑。 王臻又是一头黑线,换了话题,生气地问:“为什么要叫建国?这是狗名字吗?” “怎么不是?在居委会的狗户口上就登记的是王建国呀!”何小萝很无辜地说。 “为什么还要姓王……”王臻简直要吐血……气愤了半天,觉得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思考这个问题,再跟她争下去不仅要被她气死,就连那条小黑狗都要帮着主人跟自己吵架。跑题了,于是又回到自己刚才的话题上来,“我有两张飞往三亚的机票,有一张送不出去,你要吗?” “……”何小萝看看他装作很纯洁的眼睛问:“去三亚……呃,去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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