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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没。”我不软不硬地弹出一句,趁机瞥了一眼,还好,不算太难看,但也称不上好看。唉,其实我很排斥与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单独在一起,今天不知道怎么就上车了。我有点后悔,来了就来了吧,等会儿赶紧吃,吃完了赶紧闪!

  我靠着松软的椅背,轻声叹了口气。让我动心的男人,一定是豁达、幽默、仗义的;一定要是高个子,没有赘肉和啤酒肚;一定不能是秃顶和死鱼眼,皮肤不能太白,声音要低沉浑厚,要懂得体贴人,要善解人意,我轻轻一个眼神他都知道我在想什么;要在正义的本性里带一点不羁的叛逆,还要有丰富的阅历,看万事万物都淡定。

  可惜,这样的男人我只能在电影里找去了。如果哪天在现实中遇到,我一定不会白白错过,即使赴汤蹈火、砸锅卖铁也要和他单独共进晚餐。

  暮色有没有高高的个子和迷人的微笑呢?我眼前突然晃过吴总的身影,浅浅的酒窝、厚实的肩膀。想什么呢?那可是我上司,跑题了跑题了。嗯,继续,如果暮色也有迷人的微笑和浑厚的声音,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不可能的事情,一来我不会离婚,二来更不会去云南。算了算了,还是不想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感情世界一团糟糕。

  “莫依依!”他声音很大,把我吓了一跳。

  “想什么呢?喊好几声都听不到。”他有点疑惑地看着我。我望了望自己,发现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张牙舞爪地飞满了整个脑袋。

  “是不是有点累?”他说着,伸手在车上按了几下,车里响起了草蜢的歌。

  “好老的歌啊。”我不着调地说了一句,自己也搞不清楚是褒还是贬。上初中时,班上有个男生特别爱草蜢的歌,有天自习在教室后面深情地唱“宝贝对不起,不是不爱你”, 老师站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眼睛还是闭着的。

  “不喜欢老的?”他看了我一眼。从这个眼神里,我看到了暧昧。暧昧这东西,只讲究一触即发,你情我愿,其他的,皆可抛。

  “不喜欢。”

  他把车缓缓停到一家音像店门前,“你想听谁的?我去买。”

  “谭咏麟的。”我话音刚落,他人已经下了车。

  真会讨女人喜欢!我靠在椅背上,觉得好笑。男人这一辈子很可怜的,始终在自己的女人和别人的女人身上动心思。

  车内的气氛好起来了,谭咏麟的歌让我心情顿时舒畅。

  我俩去了一家韩国餐厅。一进门,两个身着韩服的女人笑靥如花,“?? ????”。过分的热情让我有些不适。我很少来这种餐厅,总觉得别扭,心里有些排斥。上次齐齐拖着我去吃日本料理,我见到那里的服务员一个比一个难看,一点食欲也没有了。

  “能不能换一家?”坐下后,我皱着眉头,表示不太喜欢这里。这样其实很不礼貌地,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刘明刚应该不会在意。管他在不在意,他要是不换我走人,本来就不太想来。

  他正拿着火机准备点烟,我刚说完他立马儿把烟放进烟缸,“行,走。”

  我突然有点陶醉于男人对我百依百顺的感觉,好久没有了!多久没有了?!自从结了婚,就忘了撒娇是什么滋味了。我率先起身,径直走了。他在后面提着我的包,远远地跟上来。

  很好,感觉相当不错!

  “哎呀,不好意思,怎么能让您拎包。”走了几步,我还是觉得不妥,转身说。

  “没事。”他挡住我伸过来的手,“我很乐意。”

  我笑了笑,心想,爱提你就提吧。

  车子在市区转了半个多小时,他一点都不心急,耐心地等着我想好去哪里。我很满意他的耐心,后来实在不忍难为他了,便选了不远的一家西餐厅。

  “是不是后悔出来跟我吃饭?”坐定后,他直直地看着我,然后熟练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啪的一声,一只很精美的打火机弹出一缕妖娆的火苗。

  “没有啊,就是不喜欢刚才那个地方。”

  “其实我倒喜欢那里,安静祥和,服务员又都很懂得礼仪,这样我好歹能受点熏陶,不然我一直都得做个粗人。”他抽烟的样子很拽,眯着眼睛,没有笑容,像一个沉思者。他使劲吸了口烟,朝一边吐了一口,然后继续看着我,“不过,我更喜欢看你笑。你笑起来很漂亮,有点像上海卫视的吉雪萍。”

  “呵呵,我有那么好看吗?”这次我笑得有点傻。也不能这么取悦我啊?尽把我往有气质的女人身上靠,狡猾狡猾滴!

  “女人再好看,不也是昙花一现吗?”我佯装低调,免得让他看出我的沾沾自喜。

  “这话说得好。女人的美,最终是来源于内涵。有品味的男人,其实更看重这个。”他笑了笑,拿起服务员送上来的冰柠檬汁,“很冰,可以喝吗?”

  我笑了笑,摇摇头。

  热气腾腾的牛排端上来了,我看着他很仔细地灭了烟,然后微笑着向服务员道谢,不像是我最初想象的世故、轻浮、财大气粗。结婚那天,我见到了林小伟父母生意上的许多朋友,个个有钱,可惜都是一堆粗人。刘明刚今天给我的感觉与那群人不太一样,应该还算得上是一个有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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