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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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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有个男人正在为我写热烈的情书,帮我做我想做的一切,“我可以为你去死。”他说。“打我耳光,来,打,只要你觉得爽。”他说。支配一个男人的感觉让我陶醉而恐惧。 还有另一个男人,我们从前一直不动声色的默默相爱,我恼他毫无明确的表示——于是戴着结婚戒指在他面前笑着炫耀,看他错愕的表情,心里有种残忍的快感。婚后,他倒找上来,两人见面的时候总沉浸在温暖羞涩的兴奋之中,照这样下去,不知会发生些什么。 我想还是离婚比较好——其他的每一种可能性都像一株破土的幼芽,拱得人心里痒酥酥的,未来当然是不可知的,但不可知的才拥有神秘的吸引力。 “我们明天去看房子吧。”猪看着我的脸色,审慎的说。 “去哪里?”我倒吃了一惊。 倒了一趟公车又一趟公车,人烟与房子都稀少起来,我怀疑是否已经出来北京。同车一人操着浓重的东北味大声感叹:“唉呀妈呀!这是到长成了吧?” 房子小而简陋,但我们还是以最快的速度买了下来,搬进去。 对于安稳生活的向往再次压倒冒险主义的精神:一鸟在手胜于两鸟在林,谁知道闯出去将来是个什么结果呢?房子可是沉甸甸的立着的,墙敲起来发出厚实的咚咚声,厨房弥漫着人间烟火的味道,黯淡的灯光底下似乎是永恒不变的日子。我第一次可以喜滋滋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物件陈设起来,与这感觉相比,其他的一切都变得遥远飘渺,充不足惜,包括那些爱我的和我爱的。 床用的是旧床,硬木框子,棕编的床垫,上面只铺着自制的薄褥子,像睡门板一样,梆硬;身上压着一个人的时候,尤其觉得硬,似乎整个人都被压扁了,喘不过气来。 一朝获得独立,似乎也是解除了顾忌。从没见猪这么兴奋过,像是守斋多日,终于开了荤。 我很配合,似乎觉得这是对猪的应有奖励。然而突然之间,心里一阵委屈,眼泪突然涌上来。 猪一惊:“怎么了?疼么?” 我也没法为自己的情绪找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就势点头,“疼!” “奇怪,还没开始呢!”猪扳住我的肩膀,再挺身。 我用力撑住他,大声喊疼。他再动,我突然哇哇大哭,似乎满腹委屈,但即便自己也不能细细的说个明白,愈发急气攻心,只是放声大哭。 猪显然是受了惊吓,翻身坐起来,伸手摸我的头,“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甩开他的手,坐起来,仍旧泪如雨下,只是说不出个原因来。 我的身体反抗了我的意志,它听从本能的驱使,拒绝和猪莋爱。 我那时不知道这就叫做“不爱”。 我相信婚姻制度超过相信自己的感觉。 人一旦无知起来,简直无知得可怕。 12 性当然不是生活的全部,其实没有什么是生活的全部。 猪在电视里看了美食节目,周六忙着学做“小金鱼”饺子,现置备了面粉、面板、擀面杖,在厨房忙的团团转,弄得一头一脸、一天一地的面粉不收拾,却得意扬扬的让我赏鉴他的作品:用胡萝卜汁和了面,前头一个三角形的饺子后面拖着四片儿面,整个儿呈暗红色——只是面像牛皮一样硬,又没控制好尺寸,每只都有半尺来长,我从未见过如此巨无霸的小金鱼。当时嗔怪他糟蹋东西,但心里简直笑翻。 秋天来临的时候,猪卖了一兜柿子,仔细的摆放在五楼窗外,每天都要拉开窗子,一个一个的捏过去,有时还要拿在手里对着光细细的端详,喉结上下滑动着,盘算着何时才能入口,其急切热爱的神态,正如一个勤勉而志向远大的农妇侍弄她那即将孵出小鸡的蛋。 天渐冷,柿子渐软,猪伺弄柿子们的表情也愈见柔和。不想突然有一天,猪大叫,“哎呀!”我匆忙跑去看,以为他掉了一颗牙,猪的手里却捧着半个柿子,汁水淋漓,看样子是被院子里的喜鹊捷足先登了。猪痛心疾首,将余下的柿子——仔细的审视过,重新摆在外头。 第二天,猪复又大叫,“无耻!太无耻了!”我赶忙再去看,只见猪又拿着一个汁水淋漓的柿子,看样子又被鸟吃了一半。“怎么了?”我问。“它们又攻击了一个新柿子!”猪怒。“昨天剩下的那一半呢?都叫它们吃光了?”我问。猪拧着眉毛,“什么呀,昨天那一半是我吃了!”我惊异,“什么?你把鸟吃剩的吃啦?”猪愤愤:“我当然先拣烂的吃!谁知道鸟们这么无耻,自己倒又换了个新的!”话音未落,我直接笑倒在地。 结婚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猪有这么稚气的一面,如今这倒成了最吸引我的东西。 于是我们一起看动画片,看漫画书,去海边放风筝。猪不知道从哪里买来一个半人高的机器猫风筝,细绳却只有三五米长,放起来只见一个巨大的圆脑袋怪物在一黑大汉的上方摇曳,满海滩的游人竞相侧目,蔚为壮观。我笑得在沙滩上打滚。 我讨厌男人以成熟为名故作深沉,满腹市侩,一个人总要有些真性情,否则活得不能尽兴。为此我鼓励猪的一切“幼稚”行为,自认为对他有几分知遇之恩,有时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我是懂他的。我欣赏他所不为世俗欣赏的东西。”这样想着,心里便有温暖的感觉升上来。 “楼下的车真是讨厌。”猪掀开窗帘望着楼下。 楼下停着一辆邪恶的黑跑车。想必就是它了,每天半夜轰鸣而至,清晨又呼啸而去,惊醒我们这对梦中人。 “咱们堵它排气口吧!”我说。 “那什么堵?” “土豆怎么样?” 猪笑:“最好是熟土豆,塞得结实,没缝儿。” 于是我下楼丈量排气管的直径以便买合适的土豆,猪站在一旁望风。 没等我们的土豆煮好,“黑跑”似乎预感到将遭不测,从小区里销声匿迹了。 我们倒是又笑又叹,就像小时候将泻药放进可恶班干部的水杯里的计划落了空。 其实即便能动手我们多半也不敢做。 能在一起过上七年,总还是需要几分默契的。 13 搬出来住的某一天,我在小区门口的公交站等猪,却眼睁睁的看着猪走向我身边站着的女孩。那人穿了件紧腰身、圆下摆的薄妮子大衣,胸口露着贝壳粉色的衬衫,浅紫长靴,一张矜持的白脸上两腮和眼睑都被冻得粉红,有种近乎戏台上旦角的娇媚,长发飞扬,仰着脖子,姿态冷若冰霜,却不知从哪里带出几分挑逗的意思。猪眉开眼笑的走到她面前,突然换上一副惊异的表情,又仔细的看了看,才转过身来站在我旁边。“你竟然认错人?”我压低声音狠狠地掐住猪的胳膊。“我以为你肯定是最漂亮那个嘛。”猪也压低音,委屈而兴奋,不断拿眼角睨着那女子,那是他心中的模子。 结婚超过四年的时候,他还根本不认识我。 我应该流齐刘海儿,穿粉红色的蕾丝旗袍,温柔羞涩,小鸟依人。 如果我和他的想象不符,那么一定是我的错。 我偏偏不肯妥协。 我对他向往的女性形象喷之以鼻。 就像他执拗的希望改变我一样,我执拗的要他接受我原本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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