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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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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最好现在就滚回家去 我不理他。 我奇怪与胸无大志、一事无成的北极狼泡在一起,心高气傲的我是如此软弱如此投入如此安之若素,并把这种俗不可耐的小日子视为一种幸福。 其实,北极狼完全不是我少女时代梦想过的那种强有力的男人。因为那个神秘黑影的欺凌和压迫,我从小就想逃离家乡,越远越好。十三岁第一次来例假后,我就幻想在某个风高月黑夜,有个英俊而强悍的阿兰。德隆或007式的骑士——一定是古代或非洲酋长那样的打扮——纵马奔驰而来,把我从河边或树林中掠上马背,一路绝尘而去。我一直没想好的是,这时候我是昏厥在马背上比较好,还是偎在那男人怀里紧握缰绳昂首微笑比较好。到了杳无人迹的地方,我在骑士的一吻中醒来,我和他青山为枕,草堂为宫,歃血为盟。我想,那时在飘飞的篝火旁,他蹦跳呼吼,击鼓放歌,而我头戴羽冠,赤裸上身,腰系草裙,胸前挂着一串骨饰,在他痴痴的目光中,在轻盈的夜风和月光中,如蛇般妖娆起舞。因为有这迷人的幻想,我从小就不怕走夜路,潜意识中似乎在期待发生那充满浪漫情调和暴力情节的故事。因此我常常奇怪那么爱幻想的自己,如此迷恋活得一塌糊涂的北极狼,真是不可思议。 因此,我从未说过我爱他。北极狼也从未说过他爱我。 我们格格不入又臭味相投,用他老爸的话说,我们的确是在鬼混。 烈焰红唇:E-mail 收件人:媚眼狐 时间:1998年10月6日20时 怎么样?你带那位北极狼回家,父母大人认可了吗?不过我知道认可了也没用,你不想嫁他,他不想娶你,泡在一起无非因为你们是另类,全天候的另类。而我在笼子里是另类,出了笼子绝对良家妇女。放假头两天我回到父母家,认认真真陪爹妈和女儿小迪去五星级和海边渔村吃了几顿山珍海味,并卷起衣袖在家里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弄得屋里尘土飞扬。用吸尘器吸床上灰尘时,竟把床单吸进管子里,憋得电机轰轰响。老爸笑眯眯瞅着我,说我的老姑娘多勤快呀,妈妈则说我把内蒙的沙尘暴带回家了。 3号那天,我带女儿小迪飞到海南三亚。那天躺在暖烘烘的白沙滩上,我给女儿讲了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刚过6岁生日的她竟然冒出一句极深刻的话,她说,我要是美人鱼,决不变成人! 我问为什么。她说,变成人,要天天想海里的爸爸妈妈,多难过啊!听这话,我心里酸酸的。 我曾想让雷可陪我过来玩玩,他一脸无奈地说,平时他以革命的名义编造各种托词来陪我,一放假就没理由了,只能呆在家里假模假式扫扫地洗洗碗当几天模范丈夫。我说,你最好现在就滚回家去! 媚眼狐:E-mail 收件人:烈焰红唇 时间:1998年10月6日22时 秋天不冷不热,特别适合两个不相爱的人假装相爱而拧在一起。我和北极狼就是如此。我们刚刚在街头摊贩那儿大吃了一顿烤串儿,外加两瓶青啤。跟北极狼在一起我竟然堕落成这样子,所以我只能和他鬼混一阵子,决不能鬼混一辈子。 我完全赞同你对自己和雷可的安排:让他滚回家去,你从笼子里滚出来。我刚刚搂着北极狼的脖子告诉他,男人没几个好东西,而你是最不好的东西之一,是我最不想嫁的男人。你并不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一半。我所以和你混在一起,只是喜欢被你喜欢的感觉,只是觉得美眉身边需要有一个让我想起就甜蜜或痛苦的男人罢了。 前面不远处就是海滨公路。乘着绿灯刚灭、黄灯闪烁的当口,我猛一踩油门儿,白色宝马嗖地冲过十字路口。 挺在路中央的黑黝黝的胖交警满面怒色,挥动着对讲机要我靠边站。 我不失时机地以左撇子的独特方式,把左手往红唇上一碰,又朝太阳穴那儿一举,再抛过去一个媚眼,那姿势像美国性感影星的飞吻又像美国大兵的敬礼,特迷人。黑胖交警眨眨眼睛,有点晕。与此同时他注意到我们的车牌号码是00168(即"一路发",在H市,300号以内的车都是大机关大首长的车,何况又是如此吉祥、如此特别的号码,一看就知道车主背景绝非一般),于是他傻呵呵冲我友好一笑,说以后注意点儿,挥挥手就放行了。 坐在车后座上的秦小多笑说,你小子的媚眼挺管用啊! 我说,这叫公关手段,也叫糖衣炮弹,飞媚眼只有我这样的狐狸眼才行,细细长长、缠缠绕绕的。你那大贼眼像一对探照灯,正面看准爱死个人,斜眼看准吓死个人,天生飞不了媚眼。 晓婵,你紧张不?秦小多突然莫名其妙地问。 什么紧张?紧张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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