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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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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在此之前一直酝酿的离开,不过是被某种光芒刺疼之后生出的信念,想在城里好好干一番,送给许妹娜看看,那么现在,我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那就是,我进城,仅仅是为了见到许妹娜,我要尽快见到她,问问她我到底是她的什么人。

  我的这个变化,让我比二哥三哥四哥先走了十几天。那是一个风里头有了明显暖意的早上,那个早上,我先是去了一趟老程头家,从他那里要来他女儿黑牡丹的地址,之后又去了我从来不去的吉成大哥家。和吉成大哥虽属堂兄弟,可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路人的关系,他把城里的楼座子盖到乡下来我不喜欢,我尤其不喜欢他把墙皮刷上桔黄的颜色。倒置房门口,吉成大哥正在发动摩托,看见我,他抬起头,他倒是没什么表情,目光也不像在许家吃猪肉那晚那么复杂。我开门见山:“大哥,你知不知道小老板家住在哪个区?”

  吉成大哥打了个愣怔,高大的身材映在倒置房桔色的墙壁上,使他的疑惑显得很巨大。我补充说:“就是许妹娜的对象。”

  这时,吉成大哥表情里有了某种东西,那种由回忆拼接起来的东西,他把手伸到兜里,我想一定是在掏大姐说的那张纸片,但掏了半天什么也没掏出来,想了想说:“中山区吧。”

  虽是边想边说,但吉成大哥的声音不容质疑。他说完话,人就上了摩托,轰隆一声从我眼前飞过,似乎能回答我的话,已显出他足够的耐心。

  不知是吉成大哥的态度给了我相反的力量,还是“中山区”这个地名让我有了方向,当我离开倒置房,跟随

  摩托车向东山岗走去,我觉得我的脚下有一股风在打旋,使我健步如飞。

  因为心底鼓噪的东西太强烈,我还不能知道这次离别意味着什么,那天早上,我跟母亲,跟家,跟我的老马,跟二嫂,跟歇马山庄,都没有像模像样打一声招呼。在一股莫名的东西鼓噪下,我只把《昆虫记》装进包里,就稀里糊涂坐上了大客。把《昆虫记》装进包里,不过是它伴我太久了的一个下意识的举动,并非以为还会有兴致看它。在大客车把路上一辆辆马车落到后边时,我居然对那车窗外的同类毫无感觉,甚至,路过翁古城,经过曾和许妹娜逛过的商店门口,我也没有任何联想。

  后来我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情,目的性太强,过程也就少了很多意味,就像一个包扎很紧的物体进不去空气一样,这和一些年来我懒在家里从无目的,寂寞的大地在我心里却无比的热闹是一个道理。

  真正放松下来,还是在车就要开进槐城的时候,其实那时也不是放松,而是随着目的地的临近,随着许妹娜那张已经有了一些少妇气息的小脸在眼前的出现,鼓噪在心底的东西一点点化成湿漉漉的雾气在心头弥漫。

  日光在槐城汽车站上投下一块块阴影,清晰地划出了楼房的边界,一个个散乱的小厅子的边界,就像嘈杂喧闹的声音把车站上空弄得七零八碎一样。这是城市的日光,城市的空间,城市的日光是一块一块的,有着处处可见的边界,城市根本就没有空间,它的每一寸空间都充满了声音。也许,是突然到来的一切让我有所不适,下车之后,站在车站广场,弥漫在心底的雾气再也找不到了,只剩下慌恐在探头探脑。

  我四处张望,一只刚刚拱出地皮的蝗虫一样探头探脑,之后朝一条有着拥挤车辆的大路走去。大路的对面,是一个圆形广场,那里有更多的楼和更多的车。城市的世界是阔大的,但它的阔大是有边的,出了这个边还有那个边,是有边的无边;不像乡村,是无边的有边,站在哪里都能看到地平线的边界。因为慌恐,我没有打听去中山区的车,而是打听去汪角区的车,黑牡丹就住在汪角区。可见一个乡巴姥的气量究竟有多大。

  在有边的世界里撞来撞去,我像一个没有任何智商的傻子,我总是因为坐错车与黑牡丹的住处擦肩而过,到真正找到汪角区民生街68号,我已经被饥饿和恐慌折磨得没了半点力气。

  民生街68号,居然是一个小饭店儿,门脸上写着“歇马山庄饭店”。黑牡丹在城里开饭店,他的父亲从没跟我说过,进城的民工也从没跟我说过。黑牡丹见到我,第一句话就说:“吉宽你是不是得病了。”

  也许,我的脸色太不成样子,也许,在黑牡丹的意识里,我这么一个懒人,如果不是得了癌症或什么不治之症,是不能爬到城市这棵树上的。我愣愣地看着她,都近五十岁的人了,腰身还是那么好看,该细的地方细,该粗的地方,鼓胀胀的就像装了发面馒头。虽然是她让我身体觉醒,可是在歇马山庄男人轮番到小买店磨蹭的时候,我从没向她靠近一步!因为在那一对暄腾腾的馒头上面,还有一双勾魂的眼睛,而这勾魂的眼睛从不属于哪一个男人,我讨厌这一点,让所有的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我不高兴,尽管即使她专注于一人也轮不到我。可是那天,和她勾魂的目光相对,心底的某种东西迅速被融化,这当然不是说她勾了我的魂,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这张面孔又和歇马山庄四个字联系起来,恐慌的冰块一下子就被融化。

  我说:“没,没病,我想在你这落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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