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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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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水面的老树干 在错错出院之前,我先办了出院手续。 手机因为没有电而关机,医院的两天,没有鲜花,没有水果,甚至没有电话的慰问。 又一次尝到从医院出来与世隔绝的感觉,但是,不但没有上次那样温暖开心,而且倍感孤独。 不知不觉中,通讯工具成了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矛盾如我,常常因为感觉外界事情太多,关掉手机拔掉电话线数天,可是还没有来得及玩味大隐于市的快乐,马上就惶然起来,害怕误了工作,担心错过了有意思的活动……像初次约会的男生,坐在公车上不停地看表,担心会因为塞车误点,留给对方恶劣的第一印象。 出租车驶过五一大道,五一广场的大屏幕正无声的演绎着热闹的剧目。它娱乐着自己,不管别人的漠视。 红绿灯,司机掏出烟来慢慢地吸,并不向大屏幕看一眼。 我好奇:“这一分多钟的等待,为什么不看看电视?” 他好像听到一个极可笑的问题,看我的表情仿佛我是刚刚进城,对都市的一切都好奇的乡下女孩。他说:“有什么好看的,要么痛快地看完,要么不看。就像喝酒一样,要么喝好,要么一口都不喝,省得像被吊胃口一样难受。” 司机随口的话,倒是有几分道理,我回味着。爱情是不是也是如此--要么不爱,要么就爱到形毁骨销?如果爱情是,那么仇恨呢?像现在,与卢小雅感情已经分裂,这个时候收手也无法让两个人恢复到原来的友好,那么,不如进行到底吧,至少能够让我出掉心里那口恶气,至少可以替她所伤害的人们讨回一个公道。 看见红杉咖啡的广告牌,脑中飞快地掠过方哲的脸,有几天没有与我联系了,他出事了么? 到家后,刚将手机插上电源线,刚刚开机,它便像从笼中放出的鸟儿般快活的歌唱起来。 方哲!看见他的名字,我踏实许多。 “你在哪儿?”他急急地问。 “你在哪儿?”我与他的发问几乎是同时。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他与我原来是相似的两个人,只要知道关心的人平安,便足够,不会多事到让对方详细汇报每一小时的行踪。 “我刚刚下了火车。在郑州找不到你。” “你去过我家?”我倒吸一口冷气。 “没有,只是给你家打了一个电话,说如果你回去,便让你打我的手机。”他漫不经心地补充:“你妈妈是个很友好很优雅的女人,声音比你好听。” 我释然,但是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虽然知道他是因为关心我而想到郑州给我一个惊喜,但是他的行为伤害了我的隐私,打破了我的私人空间。 “你为什么不问我这几天在做什么?” “等你告诉我。” “我的契女住院了,你见过她,卢错错。我也住院了,刚刚回到家。”一句话带过,忽略掉那些他不必要知道的情节。 “怎么回事?”他的焦急像一滴红墨水掉进了我苍凉如白水的心中,慢慢地溢开,成为温暖的颜色。 “贫血,晕倒。” “我马上到你家去,你到床上躺着。” 有个男人为自己鞍前马后的忙碌,实在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当与方哲在一起时,我就会满足而且迟钝,像现在,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回忆自己有过的男人们,感觉自己还算幸运,至少每个人都有过仔细照看我,不会将我一个人孤单地丢在外界的病困痛苦之中。 半个小时后,方哲带着一袋乱七八糟的食品来到我家。他脱掉黑呢大衣,里面是一件深棕色羊仔毛的高领套衫,我看着他笑,说他像我卧室里的泰迪熊。 他将手伸向我:“过来,抱抱!”我顺从地投进他的怀抱里,他不喜欢用香水,却常常不顾衣服的质地,挂在太阳下猛晒,说是吸收太阳的味道。在他的怀里,我闻到了淡金色暖暖的味道。是的,味道也可以有颜色,它吸收了太阳的万丈光芒,将那千丝万缕的金线镶进衣服里。我亦紧紧回抱他,心里完全没有那种会衍生为性冲动的兴奋,惟有宁静的安全感漂荡在四周。 “对不起,让你白跑了郑州。” “开始电话里不是说已经在火车上了吗?” “我不想你来送,所以骗你,谁叫你这样笨,不知道想想如果在火车上,怎么会没有铁轨声呢。”我恶人先告状。告诉他在火车站接错错的电话,便放弃了到点的火车,去找她。我不忘记将卢小雅再次指责一顿,说她因和情人约会,将女儿一个人在家里关了一天一夜。有过婚姻经历,有着儿子的方哲听得眉头紧锁,同情地说:“那女孩真可怜,这样的妈妈。” “是哦。你为什么要去郑州?” “怕你家里有事,你一个小女孩,应付不来。” 他那句小女孩叫得我半天出不得声,二十四岁了,早就过了可以撒娇装痴的年龄,身边人都当乔米已是刀枪不入,独立行走于江湖,不担心惊涛骇浪的人。被叫做小女孩,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少年的时候天天苦恼成长的缓慢,甚至怀疑自己活不到被人称为女人的那一天。可是现在,小女孩仿佛早已与我告别,永不再见。 可是,他叫我小女孩,我是他的littlegirl。也就是说,我可以像所有小女孩那样淘气,恃宠而骄;也可以像所有小女孩一样胆怯,弱小,随时寻找一个坚实的怀抱。这一切,仅仅缘于他爱我。 Heloveme! 他是个会享受生活的男人,看着他从袋里摸出一瓶上好的红酒时,我忍不住吻他的脸颊。很少这样主动对他亲热,他有些吃惊,但是却欢喜地看着我,像极易满足的孩子,老师仅仅拍了拍他的头,他便视为恩典,恨不得掏出自己所有的气力来回报。他不知道,我这样做,只是因为我不爱他。 不爱他,用一个吻回报他对我付出的这样许多。这个吻,不是爱情,而是歉疚。 “没有红酒杯!”我有些懊恼地说。因为自己虽然追求极致的享受,又没有足够的金钱让我能天天啜着价值不菲的上好酒水,过上完全小资的生活,所以没有想过在家里添一套酒具。 他胸有成竹,像魔术师一样,优美从容地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包着白色玻璃纸的酒杯,将它们放在桌上。 “Baccarat!”我打开玻璃纸,看着漂亮的玻璃杯,念出杯底的刻字,不可思议地看着他。Baccarat是法国有名的玻璃工艺品的牌子,中国只有香港有卖,我只在丁俏君家里看过这个牌子的制品,也是玻璃杯,被她视如宝贝,却远没有这两只漂亮。 “这是原来我买来送自己的,但是两只Equinox,只用一只,便是亵渎。” “Equinox!”Equinox是春分与秋分时的那一天,那一天,白天与黑夜同样的长。用这样的名字来命名玻璃杯足可见法国人的浪漫,在爱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观。 “你是白天,我是黑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而且会活得一样的长。”方哲将酒注入杯中,因为美好的憧憬,笑得温柔。 他带来了比萨,熏鱼,甚至到厨房做了一盘水果沙拉。两个人坐在客厅里喝酒,斯文地吃饭,都不多说话。热闹是中餐的特点,眼神的交流才配得上这脉脉的红酒。 “以后我给你拿些红酒来,女人喝红酒有助于活血养颜。” 他所做的一切,我只需点头接受,甚至不需要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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