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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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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敢把跟谷风在“水色”见面的事告诉鸽子,但我似乎有些明白鸽子过去的过激行为。 又该说我自己了。 鸽子说她没救的时候我心安理得,可没过多久就发现自己也没救了,不过我跟她的性质有所不同。 我是被动的。 因为毫无防备,老孤不知不觉在我心里安营扎寨。 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晚了,我变得傻傻的,整天被他和关于他的念头缠绕。虽然我们每天都在报社见面,可我却总是期待他的短信,并不时主动给他转发一些无聊的俏皮话。他每次都回,除了开车和开会。有一次他在路上居然用单手给我回了三个字,在开车。这三个字比什么短信都让我感动。要知道他那是冒着生命危险给我写的呀。 他跟我说话的语气也跟过去不同,尤其是在电话里。他故意压低嗓门,语速放慢,声音压扁,既像公鸭聒噪又象儿童撒娇。要在过去那简直不能想象,可现在我喜欢他用这种口吻,这听着无比亲切。当然我也用类似的口吻跟他撒娇,只要旁边没有外人。他还经常从他办公室打电话到我座位,我们一边对着话筒喁喁私语一边隔着众人遥遥相望,这种瞒天过海感觉非常刺激。 老孤对我好得无以复加,也不知他怎么知道我喜欢三宅一生的L’EAUD’ISSEY,特意在某次分手时给了我一个惊喜,将一瓶100毫升大瓶香水送我。他知我贪吃,便不停带我去品尝各种美食,扬言要带我吃遍整个北京城。他经常发现一些好地方,比如他告诉我,北六环附近新开了一个由仓库改建的食库餐厅,那里有特别味美的赣南农家菜和胶东土海鲜。尤其是那里的海鲜粥火锅,底料是白粥,把各种海鲜放到粥里涮着吃,最后粥里吸收了各种海鲜的精华,鲜香扑鼻,特别美味。我爱喝粥,也爱火锅,更爱吃海鲜。听他这么一说,焉有不动心的道理。反正非常时期可以不考虑婴儿肥的因素,立刻嚷着要跟他去。 又比如他约我去大觉寺喝茶,特意告诉我那里的素斋有名,说如想品尝我们可以在那里晚饭。我早听说大觉寺的风景幽雅,清泉、古树、玉兰花更是闻名遐尔。当年本来要跟方立民去探幽,可他非说大觉寺就在北京西郊,离城不远,什么时候去都行。我们便一次次地与它擦肩而过。现在机会再次摆在面前,我自然欢天喜地地跟着老孤前去。 在路上,我总要让他把CD按钮开大,因为车上有我最喜欢的Leonard Cohen。这个加拿大老头比披头士和滚石们年长十多岁,比鲍勃迪伦还大了7岁,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民谣浪潮中脱颖而出的传奇人物。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就在老孤的车上。他那苍老缓和却又温柔低沉声音就像情人的眼神一样走进我的心底,让我迷恋不已,让我难已忘怀。尽管老孤后来又买了相同的一张碟送我,但我觉得在自己家里独自欣赏跟在车上和老孤一起聆听的感觉大不一样。 除了单独见面,我们还频繁出席各种饭局聚会,这样算下来平均一周我们晚上在一起的时间竟有三次到四次之多。我们单独外出当然都是忙里偷闲,幸好夏天日照时间长,六、七点钟天还大亮着。饭后我们也经常参加其一些其他人组织的局后局去酒吧小坐,目的是在一起再多呆一会儿。 我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对我越好我越离不开他,同时心理压力越来越大。这很奇怪,当初跟方立民好的时候根本没有这种压力。坦率地说,我们是好了差不多半年之后才做的那件事情。我知道自己有点任性,很多事情自以为是,都觉得理所应当,但我从小也被老妈教育要知恩图报。 老孤跟我非亲非故,从一开始就对我关怀备至,好到现在还无怨无悔,我真有些招架不住了。你可以说他居心叵测,可以说他动机不纯,说什么都行。问题是现在我心甘情愿让他打我主意。可我既不能帮他洗衣服做饭,又不能跟他海誓山盟,我欠他太多,想来想去只有把自己当作一个礼物送上门去。 跟他上床的念头开始折磨起我来,弄得我心神不安。欠债的滋味太不好受,我必须了却这种恩怨。 鸽子一定有所察觉。因为怕人发现我们关系暧昧,好几次局后局结束老孤都主动提出要送鸽子回家。我当然明白他的醉翁之意,我跟鸽子住一起,送她就等于送我。这完全是老孤做贼心虚。其实他直说送我也没什么,过去他不是没有送过,犯贱的时候还分别护送住在东西南北四个城区的女孩回家呢,大家都习以为常。但这几次不同,他酒后不能开车,干脆把车停在酒吧门外打车护花。一次两次还能蒙混过去,再多连我都有些不自然了。鸽子冰雪聪明岂能不知,所以她话里话外充满讽刺。老孤心里怎么想我不知道,反正我坐在后排如坐针毡。 这天我们从“孔已己”出来,两个选择摆在面前,一是他送我回家,然后他回自己家;二是打听局后局,奔赴下一个场所继续腐败。我当然不愿这么快就分手,可我们已经没有再呆在一起的理由了,就提议去酒吧小坐。没想到今天居然没有局后局,老孤打了几个电话,勉强找来四个人,里面就我一个女性。 从酒吧出来已经一点多了,老孤照例嚷着送我。今天他只喝了三瓶啤酒,非要自己开车,我怎么劝说都不听。他还反过来劝我,说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酒精早就挥发了云云,让我相信他的车技,保证不会有事。我说万一被警察抓住怎么办,他说他会绕着走,没有问题。万一出了事,他养我一辈子。我不喜欢这样不祥的兆头,不好再跟他争执下去,只能由着他的性子。 上车后他又单手驾车,腾出一只手来抓住我的手。事实上,自从他第一次在车上抓住我的手,这个动作就延续了下来,已经成为我们之间的惯例。可他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似乎就为了能抓住我的手才跟我在一起。大概因为酒精的原因,我心里很热,真希望他会亲吻我的手,更希望他能对我鲁莽一点,蛮横一点,甚至一不做二不休对我干点什么。我不想就这样吊在半空,我希望我们的关系能有一次飞跃。 快到家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突然说,我不想回去。 老孤望着我,为什么? 不为什么,反正我现在不想回去。 你看都快两点了,明天还要工作呢。他好心劝我。 我突然趴到他的肩上,抱住他的胳膊撒娇说,我就不回去,就不回去。你再陪陪我好吗? 可这么晚了……你想去哪儿啊?他的呼吸有些紊乱。 我飞快地想了一下,立刻说,去长城吧。老孤,我想去长城。我还没去过呢。 我不得不骗他,因为长城路途遥远,我们可以在一起多呆一会儿。 老孤愁眉苦脸看了我一会儿说,好吧,我带你去。 我兴奋得扑在老孤右脸上使劲亲了一下,你真好! 切诺基立刻在路上摇晃起来,幸亏晚上车不太多。老孤急忙送开抓住我的那只手,先稳住方向盘,随即又把我的手紧紧抓住。 车里气氛似乎变得有些怪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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