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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当然从此以后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条,奉子成婚,多么浪漫的人生。我没事就在心里碎碎念啊碎碎念,听得正开着车的林虎聪闲闲地说:“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点难。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付诸行动的话,估计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实现目标。”

  “你说什么?”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么的,你刚才说的难道不是这个?”

  不会吧,难道我竟然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我连续朝他抛了数十个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颗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要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担心我自己,我只担心你。如果不考虑我,只怕你倒贴了你全部的家当也没人敢接手这份慈善事业,你的第一个计划还好说,但第二个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吧,再晚上几年,你可能再没什么机会实现了。机不再失时不再来啊贺女士。”

  我……我……我提了几次气终于提上一口气:“停车!”

  无良作者:CUT。贺秋雁,跟你说过不要啰里啰唆的,你看,这下可真的没胶片了。

  贺秋雁:飘导,你要想想办法啊,这故事若是卡在这儿,我会被读者和观众扔还没下锅的西红柿炒鸡蛋的。

  无良作者:(内心嘀咕:你以为你谁啊?大家只关心程小二得逞了没,结果一出立即就换台了,谁管你的下场如何啊?但是迅速摆出一张亲切伪善的笑脸)

  放心吧小贺我有办法让我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停车以后,林虎聪和贺秋雁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欢迎大家参与无奖竞猜活动,请编写短信YY+相应的字母发送到250250250250。

  A、贺秋雁愤然下车,与林虎聪就此绝交。

  B、贺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聪一顿。

  C、他们把车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门口,一起进去买生活必需品。

  番外三:另一个女人的故事(谈芬)

  (一)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时刚与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经不起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彼此一句“对不起”,勾掉的是十年岁月。

  我跟老板说:“晚上的应酬带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总会,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里怎么会有好男人。”

  多坦率,连他自己一起骂。

  最后还是去了。客户是肥头大耳的朱总,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笑的时候色迷迷。看见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谈芬是我远房表妹,觉得闷,出来见识一下。”程少臣在孙总的大手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时,将我轻轻拉出他的魔掌能触及的范围。

  的确是纸醉金迷乌烟瘴气的地方。大致看一眼,这儿的男人们基本可分三类,除了服务生。

  三类男人如眼前的朱总,物欲横流,左拥右抱,与眼下这环境相得益彰。二类男人如我左边十米外的那一个,活活一副被逼良为鸭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动近身便做出嫌弃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坚贞不屈的好男一枚,在这里就很可笑。还有一类男人,从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听琴品茗,被人投怀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了最得体的微笑,如我家上司,还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买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堆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轻描淡写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都不会毫无用处。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但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过公司来。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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