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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看错。

  我向侧面走了十几步,避开人流和明亮的路灯,停住脚步,一言不发,等他们开口。

  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陡然抬起右拳横在胸前,拇指高挑,其余四指蜷曲,而后拇指又从无名指与小指的缝隙里穿出来指向我。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是藏教里至高无上的“大天眼目手印”,等于是普通喇嘛晋见活佛时行的大礼。这个动作,无疑表明了他们的身份是来自西藏的喇嘛。

  “沈先生,藏密兰陀库林活佛座下强巴、强森向您问候。”大眼睛年轻人再次躬身向我施礼。

  我脱口而出:“兰陀库林活佛?不是已经升天了吗?”

  关于藏密的活佛,除了轮回转世的正宗活佛接班人之外,每一代总会有三五个“冒名活佛”涌现。我说的兰陀库林活佛便是其中一个,不过据外界传说,他已经在十年之前坠入了喜马拉雅山脉的冰洞里。

  强巴直起身,脸上忽然现出微笑:“藏密真传,幻妙无边,彼时死,此时生,彼端亡,眼前还。活佛已经转世成智慧灵童,此刻就在港岛的丽景天堂酒店下榻,特地差遣我们两个,请沈先生过去一叙。”

  藏民和喇嘛笃信“活佛转生”,世代尊奉活佛,比对自己的父母更恭顺虔诚。

  兰陀库林活佛的身份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但座下信徒仍然成千上万,跟随他游离于西藏和尼泊尔边境。

  我跟他毫无瓜葛,没来由地受到他的继承者邀请,丝毫没有准备,缓缓摇头婉拒:“请替我多谢活佛灵童,我只是一个俗世里的医生,分浅缘薄,不敢接受他的垂青,两位可以走了。”

  强巴一愣,强森已经接嘴上来:“沈先生,从来都是凡人拜谒灵童,没有……没有灵童主动召见凡人的,这个机会,并非人人能有。”

  藏民视活佛、灵童为天神,往往步行几百里前去朝拜,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他,这种极度的虔诚是其他族人所不能理解的。

  他们两个比麦义到达咖啡厅更早,很显然一直都在跟踪我,跟方星一模一样。突然变成众人关注的焦点,我真不知该感到幸福还是不幸。

  我继续摇头:“谢谢,我知道能蒙灵童召见不容易。”

  今晚发生了太多的事,我希望自己能先稳住阵脚再说。麦义那帮人和神秘的狙击手对战刚刚结束,贸然去见什么“灵童”,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我始终相信,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下来。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既然灵童驾临港岛,并且特地要召见我,肯定有所要求。

  强巴咧嘴一笑:“沈先生,灵童说,他会解开一个长久以来困惑您的问题。活佛转生,造福人间,绝不会强求您做什么,更不会对您不利。当然,我们不会强请别人做客的,灵童的行程安排得很满,四十八小时内,您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的双眼放射着湛湛精光,一直审视着我的脸,仿佛要在我脸上发现什么秘密似的。

  我笑了:“多谢,容我考虑一下。”

  强巴向后退了一步,再次结“大天眼目手印”,带着困惑不解的强森转过街角。或许在他们心里,我简直是个不识抬举到极点的家伙,不值得多费口舌。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我的预料,强巴的态度让我倍感疑惑:“解开我心里的困惑?我唯一的困惑,就是父母的神奇失踪。难道兰陀库林活佛的转生灵童,真的能够……”我叹了口气,心情极度郁闷之下,头也隐隐约约地疼了起来。一切全都是那个叫做“麦义”的搞出来的鬼,真不知道他是何居心?

  再度搭乘计程车回家,到达大门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

  关伯在给我守门,我前脚刚踏入客厅,他已经举着一个褐色的纸袋迎上来:“小哥,你回来了?这里有封信,是一个计程车司机送来的,指名要亲手交给你,而且要我付给他一千港币。结果,信我留下了,要他明天再过来。怎么回来这么晚?出什么事了?”

  他带着江湖人特有的警醒,目光灼灼地望着我。

  小楼里到处飘荡着炖鸡的余香,我接过纸袋,向他微笑着:“关伯,我饿了,能否给我一碗鸡汤?”

  他诧异地惊叫起来:“嗯?难道主人只请医生看病,却不问医生吃了没有?皇上还不遣饿兵呢,真是……真是太没有道理了!”他一路唠唠叨叨地走向厨房,锅碗瓢盆又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纸袋竟然是肯德基里常用的便当袋子,上面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油渍。我谨慎地撑开袋口,里面放着一张白色的餐巾纸,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餐巾纸上,肯德基的胖老头在向我微笑,旁边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凌晨五点,狙杀,小心。”可能写字的人太慌乱了,签字笔的笔尖几次把纸戳破,并且只有无头无尾的八个字,乍看上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春藤二楼那一幕,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看到“狙杀”两个字,我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那件血案。难道,我撞破了别人什么好事,惹下杀身之祸了吗?

  我抬头看了看日历牌,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既非黄道吉日,也不是什么冲撞煞神的“背日”,怎么会这么多莫名其妙的麻烦事?

  关伯端着鸡汤走回来时,我顺手把那张餐巾纸推给他:“关伯,您不是一直都静极思动吗?现在可好,有人主动上门讨教,终于有大显身手的机会了!”

  他愣了一下:“什么人这么大胆?”

  第一口热乎乎的鸡汤下肚,恰到好处的油盐香料,勾引得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咕咕”地轻声叫起来,索性端起汤碗,埋头一气喝干。“霸王别姬”的作法,是中国满汉全席里的名菜变种,极其讲究火候、配料、口味,没有一百次以上的操作经验,是绝对做不出关伯这种水准的。

  其实,长久以来,我对他动辄吹须瞪眼提起的江湖豪侠往事并不感兴趣,反而对他不知从哪里学来这一手好厨艺费过很大劲猜测。

  记得他唯一一次喝多了酒之后给我的答案:“小哥,将来你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懂得爱她疼她,也就自然而然喜欢下厨做菜给她吃了。高人们说,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得拴住他的胃,对待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汤喝完了,我走向厨房去盛第二碗,顺便撕了一条鸡腿下来。

  满厨房里都是扑鼻的香气,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恐怕打死都不想离开这间略显凌乱的屋子了,因为冰箱里塞满了关伯做好的卤肉、酱蹄、香肠、肘子。他似乎比前两年更痴迷于在厨房里忙碌,用当年提砍刀的手握着菜刀,一丝不苟地切菜、切肉,敬业精神丝毫不逊于专业的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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