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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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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镖们并不急于开枪还击,以手枪对抗狙击步枪,简直是自寻死路。 以上这些都是五秒钟之内发生的,二楼四角隐藏在天花板上的音箱,仍然在缠绵地播放着某位流行女歌手甜腻造作的情歌。 “噗、噗、噗”,接连三声,已经死去的女人小腹部位又挨了三颗子弹,两颗侧面穿射,一颗来自四十五度角的方向,子弹惯性把她的身体冲击得翻滚出去,跌在墙角。 以这种中弹方式判断,窗外至少有两名狙击手,形成了四十五度夹角,而目标全部对准了那女人。 我放开了怀里的女孩子,弹身翻滚到楼梯口,急速下楼,奔向咖啡厅的员工通道。在我面前杀人,警察一到,必定会再三盘问我跟死者、杀手的关联,不如趁这段时间去探明杀手的来路。 真正激起我愤怒的,是杀手很明显的狙击意图,除了杀死那孕妇外,还要彻底毁灭她肚子里的孩子——假如她真正怀孕的话。 “一个假装怀孕的女人?两名出手精准的高级杀手?还有麦义带领的四名神秘武装保镖——”不知道这些问号交织的背后,是一个怎样的答案,直到我迅速到赶到对面大楼的唯一一条员工通道出口之后,所有的问号,仍然没有一个是可以合理解释的。 远处,警车的呼啸声已经尖锐地响了起来,港岛警察的出警速度一直是值得赞扬的,只是破案率、防止犯罪的能力都值得商榷。当然,不能怪警务人员的水平低,只能归罪于二十一世纪的罪犯能力越来越高明,甚至不得不用“犯罪专家”来称呼他们了。 面前的这幢永安大厦,是市中心的一座普通写字楼,半数以上公司做的是进出口商贸的生意,所以人员来往非常复杂。我断定杀手不会从前门大厅出去,那会正撞到警察枪口上,一场火并之后,肯定死无全尸,成了警方微型冲锋枪的活动标靶。 从咖啡厅出来时,我已经顺手从门口的报箱里抽了一份日报出来,此时倚着一根水泥柱子,假装借着门口的灯光看报纸,耳朵却全力以赴地搜索着大厦走廊里传出的动静。 大约五分钟之后,一前一后两个人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前面那个走得很急,步伐坚实有力。 地簧门“呼啦”一声被推开,一阵劲风直冲出来,一个宽肩膀的高个子男人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皮箱大步向外走,右手插在裤袋里。当他的目光向我身上扫来时,我能感觉到对方按捺不住的腾腾杀气。 地簧门再次弹开,后面是个矮个子,手里同样提着皮箱,只是左手插在裤袋里,应该是个左撇子。 两个人的脸色同样黝黑粗粝,身上穿着宽大的米色西装,左胸的口袋部位别着永安大厦的员工通行证。 他们是走向三十步外的停车场的,那边是大厦内部人员的自用停车场,可以从另外一边的僻静出口离开这个地段。 “喂,等一下,站住——”走廊深处,响起一阵“咚咚咚咚”的脚步声,“砰”的一声,一名全副武装的警察跳了出来,以跪姿平端冲锋枪,指向脚步匆匆的两个人。 警察不是饭桶,现场勘察的第一眼就能判断狙击手的开枪位置是永安大厦的天台,马上赶了过来。不过,这名立功心切的警察看来是个新手,根本不懂得与同伴携手联防做自我保护,单枪匹马赶过来,实在是危险之极。 高个子急停旋身,一柄黑沉沉的手枪已经滑入掌心,动作行云流水一般,应该是这个行业里的老手。 我没有选择,因为跪姿的警察手里的微型冲锋枪在二十步以外的杀伤力非常有限,反而是高个子拔枪射击的姿势凌厉之极,谁生谁死,一照面就能判断出八成。 寒光一闪,我的刀已经钉进了高个子的腕脉。做为一个高明的中医,我对于任何人的脉搏都有细致入微的研究,百分之百懂得如何选择角度,才会做到“只致伤、不致残”。这柄飞刀的目的,只是让他失去凶悍进攻的能力,救那小警察的命。 可惜我还是算错了一招,那矮个子的枪隔着裤袋响了,警察向后翻倒,额头上开了一个恐怖的大洞,射入的子弹“啪”的爆裂,将他的头骨炸得粉碎,头顶的防弹盔立刻歪在了一边。 不愧是一流的杀手,不必瞄准,单凭感觉就能百发百中,并且出手狠辣,根本就没打算留活口。 “当啷”一声,高个子的手枪落在水泥地上,溅起一蓬璀璨的火花。 我向柱子后面一闪,两颗子弹已经击中了我刚刚站立的胸口位置,混凝土碎片乱飞。 “走,快走!”矮个子低声叫着,又是阿拉伯语,随即拉着同伴向前飞奔。我刚刚探头要追,又是两声枪响,子弹贴着我的面颊飞了过去。 我不明白为什么狙杀与被狙杀者都会用阿拉伯语交谈,如果他们都是来自于中东阿拉伯世界的话,何苦跑到现代大都市来跟踪枪战?有任何仇怨在茫茫大漠里解决不是更好,那里又没有如临大敌的警察出来干扰? 特别是狙击手击杀那个女人的手法有些超出常规,人已经死了,何必再对她的小腹射击?这一点,让我不期然地联想到沙漠里某些神奇的诅咒与蛊术。 矮个子的枪法非常高明,我只能藏在柱子后面,不敢贸然跳出去。 引擎轰鸣声响了起来,他们发动了一辆丰田越野车,听发动机的声音可以知道,车子的性能非常强劲,一旦启动,普通警车肯定追赶不及。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听到越野车急速逃离的动静,半分钟后,引擎轰鸣声消失了。 我迅速探出头去看了一眼,驾驶座上的两个人同时举手向上,一动不动。 第03章 藏僧出现 车子后门“啪”的弹开,有个白衣女孩子向我轻轻招手,正是方星。 我几步跃过去,她脸上已经绽开了揶揄的笑容:“沈先生,我已经说了,飞刀毕竟比不上枪械。” 两名杀手咯咯咬牙的声音不断地在车厢里回响,矮个子的目光更是一直从后视镜里向后偷窥着。我们这对突然闪出来的陌生人,打乱了他们的狙杀计划,可能会令他俩终生郁闷。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我不禁再次皱眉。 道不同不相为谋,方星是黑道神偷,我却是港岛最洁身自好的年轻名医,大家搅在一起似乎并没有什么好处。 “不可以吗?谁规定我不能出现在这里?人在这里,转交给你,我要走了,不过——你已经欠我一个人情,对不对?”她晃了晃掌心里的银色手枪,嘴角一翘,再次现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停车场里的路灯很昏暗,车里的能见度更低,但她洁白的牙齿在暗处闪闪发亮,让我印象深刻。 我还来不及解释,她已经在我掌心里轻轻一拍,翻身从车窗另一侧滑了出去,几个起落,便消失在围墙后面。 矮个子杀手的枪仍旧举在手里,他向后视镜里闪了一眼,陡然扭身,像一条危险的沙漠毒蜥一般凌空翻身,枪口指向我的喉咙,毫不迟疑地扣下了扳机。 真正的杀手,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永远都不会放弃杀人的机会。只是这一次,他听到的却是撞针空响的声音,方星临走时那一拍,丢在我手心里的是一只冷冰冰的弹夹,就是从矮个子的弹匣里退出来的。 矮个子只愣了半秒钟,陡然“啊”的一声怪叫,空枪掷向我的面门,袖口里“嚓”的弹出一柄军用匕首,直刺我的喉咙。 他每一次的攻击方向都是一击必杀的部位,这种手法,与各国特警受训时的“一招制敌”思路极其相近,也就更让我对他们的身份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徒手格斗的功夫他还差得远,毕竟最先发明“一招制敌格斗术”的美国人,是以手无寸铁的平民做为假想敌的,而不是享誉全球的中国功夫高手。所以,我右手一捞,扣在他的肘尖上,一捏一拉,已经令对方小臂脱臼,顺便夺了他的匕首,指向他的面门。 “朋友,停手吧,不必非要弄个你死我活的。”我冷笑着告诫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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