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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在暗夜里益发清脆而响亮。晃动的马灯则更像一团鬼火。柳墩儿奇怪的身姿活像是一具行走的僵尸。 黑暗和恐惧是最好的借口,夏晓薇已经依偎在沈默的怀里了,头靠在沈默肩上。至少从外表上看,他们两个已经像是一对恋人了。 沈默用一只胳膊环抱着夏晓薇,扬脸对老头儿说:“大伯,您还是唱两嗓子吧!走夜路,太安静了瘆得慌。” “小伙子,你不怕我把狼招来?”老头调侃道。 “就您那两嗓子,差不多能把狼吓跑喽!”沈默也笑道。 老头儿再次开唱,无非是弄出些讴哑嘲哳之声。 一阵更加怪异的歌声传来—声音来自于夜色深处。 老头儿收声。 歌声远远地传来,空谷回响。咿咿呀呀,听不清唱的什么。只是那腔那调从骨子里透出一种凄凉。 “是怪歌何,石门坎就要到了。”老头儿说。 “怪歌何?”沈默不解地问。 “一个疯子,本姓何,整天胡乱唱些谁都听不懂的蛮歌。日子久了,人们都叫他怪歌何。真名反倒没人记得了。” 山路又转过两个弯。 月光下,远处的林间透出些许灯光。 路边,一座简易的茅草房。 马车停下,老头儿下车:“年轻人,你们也下来吧!我到地方了。” 沈默跳下车,再把夏晓薇接下来。眼前这座茅草房离前面的村寨似乎还很远。 老头儿说:“我和傻子就在这儿过夜了,这是没人住的废屋,不花钱的。你们沿着山路一直走,没多远就是教堂了。现在这个点儿,弥撒应该还没散。你们去教堂住吧,那儿干净些。” “你们为什么不去住教堂呢?”夏晓薇问。 “我们自己都嫌自己脏,还是住这儿踏实。” “老伯,坐了您一路车,还没问您怎么称呼呢?您贵姓?”沈默问。 “山野村夫,姓名贱,不值一提。你们去吧,我也该忙了,还得喂马。”说完,老头径自去忙。 怪歌何的歌声还在飘荡。 沈默和夏晓薇手拉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那片灯光越来越近。 树丛中有鸟儿惊起。 沈默抬腕看表,夜光表盘上的时间是21时9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沈默断然不敢相信居然有这么简陋的教堂。就像送炭老头儿说的那样—两间茅草房。只不过看上去比一般的民房更为高大一些而已。 沈默的手电打在灰白的墙壁上。墙壁上方画着一个十字架,几个不算工整的大字—苏科基督教教会。 刚刚做完弥撒的人们从教堂里走出来,很多人手里小心翼翼地举着一支蜡烛。烛光映在脸上,沧桑却坚毅。沿着四通八达的小路,人们三五成群地四下散去。 怪歌何还在唱,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一个老者最后一个踱出教堂:“别唱了,弥撒已经散了,你也该歇了吧。”老者的声音并不大,语调非常平和,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神秘的歌声戛然而止,好像是被人突然关掉了电源的音响。 沈默和夏晓薇走向前,不等他们张口,老者先开了腔:“年轻人,你们可以在教堂里待一个晚上,但是,万万不可有一丝一毫亵渎神灵的行为。”说完,老者竟然径直而去,转眼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沈默和夏晓薇甚至没有看清他的容貌。 步入教堂。迎面墙壁上挂着一个十字架,一侧是一大一小两幅耶稣的画像,另一侧是一个繁体的“爱”字。下面是一张大大的《贵州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还有一只石英钟及若干照片,随意地挂在同一面墙壁。看上去有些零乱。 靠墙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主祭台,其实更像是教室里的讲台。 三列低矮的长条木凳纵横有序,这大概是教堂里唯一的家当了。 沈默将几条木凳拼在一起,摆放在屋子一角:“只能这样将就一晚了。” 躺是没法躺了,两人相拥着倚在墙角。 月光如水,透过教堂的窗口。 夜,静极了。 第三十一章 怪歌 2006年9月29日。东方的天际刚刚露出第一抹熹微的阳光。 怪歌何的歌声又嘹亮地唱起来。那歌声张扬得有几分变态,肆无忌惮地搅扰了人们的清梦。 沈默揉着眼睛,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夏晓薇的头枕在沈默肩上,还在睡着。 怪歌何的歌声咿咿呀呀地飘进教堂。 “晓薇,晓薇!”沈默轻唤。 夏晓薇睁开眼睛:“天亮了?” “天亮了,我们也该开始工作了。”沈默说。 夏晓薇站起来,开始梳理头发:“从哪儿开始着手?” 沈默若有所思地取出李畋留在岜沙的那张牛皮纸。看那十四个字—“洞葬悬棺,二郎搜山。石门坎,小迷糊。”洞葬悬棺—是不是图中标记的黑点处有一处洞葬,而且洞葬里有悬挂的棺材?二郎搜山四个字有些不着边际。石门坎当然是地名。那么小迷糊呢?小迷糊会不会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人肯定知道一些很特别的事情。推算起来,按这个人当年二十岁的话,现在也应该有八十八岁高龄了。 “考拉!问你话呢!哑巴了?” “哦,我在想—我们是按图索骥还是先找一个人?” “想好了?” “想好了。先找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的话,也许我们会省些气力。” “什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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