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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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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尺半长的刀,舞得快时刀光暴涨就有两尺长。在打斗中我可没这么精确地计算过。打斗时热血冲脑,一切只看得见一个轮廓。那张网迅速裂开。我冲了出去,飙进一条小弄子。背后有人在追。搞冲刺快过我的人不多,但我不耐烦跑长了,那样子会气喘吁吁的很没劲。拐过一个角落我就停下,身子贴在墙上,拿刀的手上有几滴血,但那不是我的。 脚步声迅速逼近。只有一个人。他跑得太急了,在拐弯的时候都没减速。不过他有经验,没有贴墙跑。看见我时他想定下,却没刹住。这样的时机怎敢放过,更何况他手上也现出把刀子。刀子很快掉在地上,还有一截手指。不过那人很硬扎,还要对冲过来,我只好一肘顿在他颈上。生理卫生我学得不错,晓得那里有条大动脉。他果然栽倒在地上,瘫了一样。 后面跟上来的瘦高个看到这场面,脸都白了。我晓得他没量,又不敢溜掉,冷笑一声,走开了。 在个小旅馆里我躲了三天,整个人都发了霉。第四天洗了澡后,我决定去找个好一点的馆子美美地吃上一顿。这个鸟馆的伙食太差了,吃是吃得饱,但我现在讲口味了。有钱跟没钱就是不一样。没钱的时候屁都没得吃,还讲口味? 阳光有些冷,但我浑身发热,所以觉得很舒服。我说过我身体里有把火。尽管才洗了冷水澡(这让旅馆的老板眼睛发直——我是站在他院子里直接用水管冲的),火又开始旺起来。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住的地方(总不能老是住旅馆吧),还有,女人的问题(想到这两个字我就面红耳赤,火全烧上来了)。但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吃的问题。是到个普通的店子里,还是到个大餐馆中真正地奢侈一回?我犹豫不决。关键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而是大餐馆堂皇的气派令我自惭身份。那应该是绅士淑女出入的高贵场合,像我这样的小混混也配去?不过我又想进去。高中我上不了,大学我进不了,未必连餐馆都进不得么?未必我生来就这么命贱?我不信。 有人拍我的肩。迅速往旁边一跳,我只差没把刀抽出来。还好,不是昨天那帮人中的,而且笑得很友好。 我叫虎头。那天你跟人打架,我看见了。你很厉害。交个朋友吧。 这人确实像只老虎,但我不能就这么信了他。凭什么? 凭我跟那帮人有仇。虎头见我还不信,挽起袖子,指着左臂上的一条疤,这就是他们砍的。 疤很长,在阳光下通体发亮。他眼中露出怨毒之色。再看看周围,没发现昨天那几个人。我点点头,我要去吃饭,一起去么? 他要到对面的一家餐馆中去,我却拉着他跳上迎面驰来的公共汽车,随便在一个站下了车,再绕来绕去找到一家叫“贵鲜”的大餐馆,挺起胸闯了进去。 虎头的真名叫许金亭,跟虎毫不沾边。大家都忘了他的真名,都喊他虎头。道上的人大都有个混名,花头三大洋狗什么的。虎头觉得这名字很威风,不但是只虎,而且是个头,所以听到别人这么喊,常常咧嘴一笑。但客观地讲,他是只虎,但不适合当头。我是他最好的兄弟,讲这话毫无偏见。虎头彪猛,义气,量大,经验也很足,但当头的脑袋要转得快,虎头不行,所以几次落入圈套。不过他命大倒是真的——别人像他那样早死了好几次了,虎头却依旧活蹦乱跳,拍着肩膀跟我扯他的故事。 十三岁跟老爸跑到市里来挣票子,在个施工队混饭。干了两年,老爸从手脚架上摔下来,头撞在一堆石灰石上,当场报销。包头一分钱也没陪,反而一脚把虎头踢了出去。把老爸迁回乡里安葬后,虎头又跑到市里来。他开始懂得这个世界是讲恶的,就去混帮派。因为打架总是冲在前面,老大赏识,升了个小头目。然后找到那个包头,打碎脑袋,再装在麻袋里绑块石头丢到河中心。听到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一接近那条河就想作呕,原来河底有许多这样的尸体在腐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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