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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我黯然地摇头:“没有可能了,没有可能了,邹月跳下去之前说,‘我从你身边跳到他面前去,这样,你们就永远都不能在一起了。’她说得没错,没有可能了。”我不想再讨论,侧身过去开门。

  他挡住我的手,想将我揽入怀中。我激灵一下,下意识地弹开很远。对着他,我哀哀地说:“别碰我,真的别碰我,启正,天知道我有多爱你,可是,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我真的做不到,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邹月,如果当初我不选择开始,现在每个人都过得很好!对不起……”

  林启正的手颓然地放下,他的眼中,涌出了泪水。第一次,我看见了他的泪水。

  他绝望地转身,走到窗边,背对着我,说出最后一句话:“邹雨,你记住,除非世界末日,不然,我的手机号码永远都不会变。”

  我没有回答他,径自打开门走了出去。眼中,仍是干涩无比。

  出租车将我送到了星巴克的门口,那个咖啡馆,依旧窗明几净,一对男女坐在窗边,女孩子在翻阅一本杂志,男孩子在手提电脑上敲敲打打,那扇窗因此而光芒四射,令我无法逼视。我眼神呆滞,挪动着脚步走上了人行天桥,一阶,又一阶,一阶,又一阶,楼梯在减少,桥面浮现眼前。

  无意中,我发现天桥拐角的下方,镶嵌着一方小小的铜制铭牌,仔细看去,上面竟写着这样一行字:“此桥系林启正先生捐赠,特此感谢。”

  是他修的?是他修的!为了我吗?真的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他从来都没有说过?我蹲下来,心疼地用手拂去那上面的灰尘,将他的名字轻轻地擦拭干净。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大颗大颗的,浸润了铜牌前的那一方水泥路面。

  那天如果有人经过这座桥,会看见一个女人傻傻地蹲在那里哭泣。每个人都会想,也许她失恋了,是啊,他们猜得完全正确。

  我和林启正没有再见面,不久,他就去了香港,没再回来。

  致林的业务还在做,其它的业务也都回来了,我在工作中风风火火,大把收钱,居然也时日如飞。

  高展旗离婚了,又恋爱了,女朋友不是我。

  左辉恋爱了,又结婚了,老婆也不是我。

  不过,我也在积极地配合,参加各种相亲活动。不过,要看上一个男人,真的是很难,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让我扫兴。

  2006年10月20号,我去了香港。省律协与香港律师会联系,组织了一个访问团,我们所里有个名额,郑主任给了我。“出去散散心吧。”他话中有着深意。

  访问团的行程很紧,有培训,有参观,我根本没有时间在香港闲逛,但是,毕竟在这片天空下,有另一个人,也在生活着,我可以看见他能够看见的星星和灯光,多少让人安慰。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的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临走前的那个中午,我走到酒店对面的SASA,帮所里的小姐妹买护肤品,大大小小瓶瓶罐罐拎了一大袋,返回来的时候,站在路口等交通灯。

  灯亮了,流动着的车河停下来,给行人让出一条路。我正准备抬脚,然后,就看见了林启正。

  终于还是见到他了,看来,我们终究比一般人更有缘。他开着一辆崭新的银灰色的车,车正停在我面前,他一手搭着方向盘,一手将手机放在耳旁,正在打着电话。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的浓黑的眉毛,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扶着手机的颀长的手指,都是那么熟悉,就像昨天还在一起,抵头谈笑。他过得怎么样呢?开心吗?幸福吗?我看不出来,只见他正专心致志地与别人在电话讨论着什么,眼睛紧盯着前方的交通灯。

  如果我走上一步,敲敲窗,他会回头,看见我,然后,他会马上挂了电话,他会马上开门下车,他会走到我面前喊我的名字,甚至也许,在这个繁华的路口,他会不由自主不顾一切与我紧紧拥抱。一年多不见了,我们毕竟曾那样相爱。

  我看着他,贪婪地,狠狠地,看他,我在心里大声地喊他的名字,用震耳欲聋的声音,我窃窃地想,如果,我们真有感应,也许他能听见。

  可惜,他没有听见。这时,他扶着电话的手,稍微动了动,我突然发现,在他袖口的地方,手腕的上面,露出一方小小的创可贴。

  我的心,剧烈地疼痛起来。

  红灯灭了,绿灯亮了,他继续对电话里交代着什么,将车向前开去。我盯着他,不敢放松。

  此时,视线里突然出现了另一张脸,是江心遥的脸,我心神恍惚,没有发现她就坐在车的后座。在我望着林启正的时候,她也端坐着,从车窗后望着我,用那种天真无邪的微笑。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

  车子消失在车河中,远处太阳的余晖,透过林立的高楼大厦,直射在我的脸上。

  我原以为,世界上浪漫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电视剧里的爱情,不论多么肉麻,都可以让你看得掉眼泪,另一种是自己正在经历的爱情,即使对方是只猪,你也可以痛苦到彻夜不眠。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番外:那一天的林启正

  林启正猛然惊醒,窗外晨光熹微,他坐起来,在床边发了一会儿怔,走到浴室里冲凉。

  温热的水流过伤口,有些刺痛,这种感觉不错,他僵着手臂,忍耐着。

  昨晚喝多了,回到家时已不太清醒。在书房里,他打开电脑,硬盘D卷下有个隐藏的文件夹,里面,是他花80万买下的照片,照得挺好,清晰,光线适当,构图完整,这个偷拍的人,应当是专业出身。

  照片一张张翻着,放大,放大,再放大,看邹雨笑起来的样子,眯着的眼角,皱着的眉头。他将手在电脑屏幕上拂过,泛起阵阵的水纹。

  真是让人沮丧,最好的,最爱的,是离他最远的。

  上午其实见到她了。

  林启正的朋友在律师会,早一段一起吃饭,林启正托他撮合,搞这么一个访问团,他来出钱。朋友问他为什么?

  他说,想感谢以前帮助过他的人,但是,他并不想让他们知道。

  朋友敏感地问,有没有点名必须要邀请的人?

  他摇头。事后打了个电话给傅哥,傅哥聪明,不需明示,便知该如何做。

  因为,实在是太想见她了。对她,思念总是在心里,但近乎绝望,最后一次面对,她恐惧地望着他的样子,令他知道自己没有机会。

  可还是借故回去过好几次,照例在她办公室的对面等着,有一次是整整一个上午。不凑巧,总是没有看见她。后来傅哥查到,她已搬家,住在附近,不需乘出租上班。

  于是,他想到这个主意。

  访问团很快就到了,他拿到了日程安排,也查到了她住的房间号码。

  仿似近乡情怯,犹豫很久,怕见到会不能自已。昨天终于下了决心,抽了空档,守在大堂,趁他们出发时,可以见到她。

  果然,快到九点,陆陆续续下来了人,她在其中,一年不见,还是瘦,剪短了头发,露出白白的脖颈,穿着淡黄色的针织衫,素淡的样子。别人凑堆在聊天,有个男的还殷勤地拉拉她手臂,想扯她过去。她笑笑,瞪他,回了一句什么,然后走开,去了旁边的报架。

  还是那样子,林启正在心里暗想,让男人爱,她却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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