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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不会?学了就会了,有了车不就有学的动力了吗?马上就是一家人了,再推辞我就要生气了。”林明远把盒子塞回我手里。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什么意思?虽然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但我不以为我很快会嫁给林晨树,我们刚刚开始有感情,进入婚姻应该还有一段路要走。

  看我傻愣愣的样子,林明远恍然大悟的样子:“哦,晨树还没有——不管怎样,这车你一定要收下,我林明远送出去的东西哪有退回来的道理?”

  林明远板起了脸,我知道他多半是装出来的,不过懒得揭穿他,他是长辈,又是我的上司,我不便做得太难看,待会把钥匙还给林晨树就是了。

  我于是笑着点点头:“谢谢林董。”

  林明远沉着的脸立刻笑颜如花,他还挺能装的,他慈爱地看着我:“这就对了,车停在地下车库,晨树的车位旁边,我选了红色,你喜欢吗?”

  红色太招摇了,不过反正与我无关,我笑着点点头:“喜欢。谢谢林伯伯。”

  我想我还是有点小聪明的,最后一声林伯伯还是很得老人家的欢心的,虽然他可能更希望我唤他做爸爸,他一脸的笑意一直持续到送我出来。我在门口与他道别,在转身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得林明远道:“晓西,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儿子对哪个女孩子这么认真过,所以,如果他有什么要求,你就答应他吧。”

  什么意思?我正要转身问他,他却已经把门关上了,我不便进去追问,只好带着疑问离开,他要我答应什么?

  车子的事情、林明远最后的话,我有很多事要找林晨树,可是,这家伙的手机竟然关机了,我恨得直咬牙:你最好不要出现,否则,嘿嘿!

  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的怒气,林晨树竟然真的一天没有出现,他倒是逍遥了,可把我忙坏了,但我还是抽空给他打了几个电话,一直是关机,直到临下班,我终于找到了他。

  还未及我发威,他倒是先撂下一句话:“下班后马上到我公寓来。”我未及回答,他又把电话挂了。

  这家伙!他把我当什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我有心不理他,但是,今天有这么多的疑问,我是个好奇宝宝,不弄清楚我会睡不着觉的。

  我暗暗握紧了拳头,林晨树,你若以为我好欺负,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我来了。

  52

  我稳了稳情绪。

  免得自己一见林晨树,拳头也跟着挥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一定要忍耐,我终于按响了门铃。

  我愣住了,眼前的林晨树还真是——让人耳目一新。白衬衫,休闲裤,本来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衣服的外面还套了一件大花围裙,手上又拿着锅铲,这样的他多少有点可笑。

  见我来了,林晨树很高兴,整张脸喜气洋洋的,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对他一肚子气,可面对这张笑脸,我气不起来。

  林晨树忙招呼我坐下,突然,他象是想起了什么,心急火燎地往厨房冲,嘴里还大呼小叫:“我的鱼,我的鱼!”

  我连忙跟进厨房,林晨树手忙脚乱,嘴里还哇哇乱叫,不过终于把一条清蒸多宝鱼出了锅。看着他笨手笨脚的样子,我也急出了一身汗。我最看不得别人比我还笨,顾不得刚才还在生他的气,卷了卷袖子,很仗义地说声:“我来”。

  偏偏林晨树不领情,把我轰出了厨房,还很自信地对我说“等着吃最正宗、最美味的林氏大餐”,林氏大餐?看他以往在我身边帮忙的笨样子,连个菜都洗不干净,还要做大餐?我拭目以待。

  菜上得很快,让我怀疑这些菜是不是早就准备好的,菜很丰富,盐水河虾、清蒸多宝鱼、红烧肉、清炒豆苗,西红柿蛋汤,不错嘛,有荤有素,还有海鲜,如果真的都是他做的,我倒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林晨树在一旁很得意,拍拍手,脱下围裙,在我身边坐下,巴巴地看着我,象等着主人夸奖的小狗。我轻轻地拍拍他的头:“很乖嘛,好象很不错的样子,真的是你做的,没有人帮忙?”

  林晨树很委屈:“当然是我一个人做的,我练了好久了,你怎么这么不相信人呀。”

  原来这些天他是在忙这个呀,我的心温温的,软软的,甜得能腻出蜜来,不过脸上还是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你做的?能不能吃呀?”

  林晨树一把夺过我的筷子:“不吃拉倒。”

  我连忙从他手里抢回筷子,讨好地笑笑:“你做的一定很好吃。”

  先前我还在怀疑这些菜是事先做好的,林晨树只不过是热热,装装样子,等下了筷子我马上排除了这种可能。

  太难吃了!鱼外面是热的里面是冷的,根本没熟;红烧肉倒是熟了,可老得根本嚼不动;豆苗是打翻了盐罐子,咸得根本不能入口;番茄蛋汤不咸,根本忘了放盐;唯一能吃的就是盐水虾了,虽然有些老,不过是五个菜里唯一能凑合着吃的。我略微皱了皱眉,林晨树很紧张:“怎么?不好吃?我爸爸说的要点我都照做了呀,应该不错的。”

  我终于明白什么叫误人子弟了,也终于知道象厨艺这种技能也可能会遗传的,林晨树的才能完全和林明远一个德行,有些东西确实光努力是不够的,还得有点天分,这父子俩看来在厨艺方面绝对没有什么天分,也不会有什么作为。

  看在林晨树这么努力的份上,我不能打击他,我笑笑:“对于初学者已经很好了,还不错。”

  “真的?”林晨树听后欢天喜地,挟了一筷子豆苗就往嘴里送,我不忍看他,果然听到他一声怪叫,菜都吐了出来,然后拼命喝水。最后,他灰溜溜地:“我们去外面吃吧。”

  看他垂头丧气的样子,我不忍心,好歹忙活了半天,怎么也不能打击他的积极性。我把他按回椅子上:“不用了,汤里加点盐,红烧肉太老多嚼嚼就是了,豆苗咸一点也好,下饭呀,我们不要出去了,我想在家里吃你煮的菜。”

  林晨树有些垂头丧气,今天一整天就忙活这四菜一汤,我看他还准备了烛台、红酒,本来想烛光晚餐的,不过菜做得不好,有些灰心丧气,也没心情搞气氛了,只是埋头吃饭,样子很可怜。

  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我却吃得很开心,饭菜做得好不好吃还在其次,难得他有这份心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竟然为了我,洗碗做菜,对这份心意,我不能视而不见,多少也有些动容,这个男人是真的爱我的吧,他的行动似乎比他的语言更诚实。

  饭后,我抢着洗碗,虽然讨厌洗碗,但人家都做菜了,做人不能太不识相。林晨树按住我不让我动手,说让他来,今天是什么日子?他怎么这么贴心呢。不过我的脸皮没有那么厚,我抢着去拿碗,林晨树忙阻止我,我们的手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一起。

  我立刻发现不对劲,我抓过他的手,摊开,我呆住了。怎么有这么笨的人,只是烧几个菜,竟会弄得两只手伤痕累累,有被刀割破的,有被油烫伤的,有的还起了水泡,新的伤痕和旧的伤痕交织在一起,让人怵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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